"Stylist"週刊採訪與老公結褵卅載的劇作家Bonnie Greer
問她維繫夫妻感情的秘訣
「……我跟老公有數不清的不同點,我仍選擇嫁給他,因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某日我跟一位女性友人聊天,她也問及如何讓自己與伴侶的關係跟我一樣持久。我以問代答:『妳喜歡他嗎?』女性友人一頭霧水,回答說她『愛』他。『好,』我再問:『但是妳喜歡他嗎?』我的忠告是,無法肯定回答這個問題的人,最好不要結婚。」

情人必須同時是好友的觀念並不新
白馬王子不會來了裡我就講過
愛情不能只有熱情
還得包括友情跟親情
不過Bonnie對「愛」與「喜歡」的解讀倒是新鮮的
在我的觀念裡它們是類似的東西
差別只在程度
喜歡夠多就會變成愛
而一旦愛了就自然包含喜歡
Bonnie卻把兩者拆開來看
甚至認為就婚姻而言喜歡比愛更重要

我想熱情可以類比她對「愛」的定義
而友情則可類比「喜歡」
從前總覺得男女在一起光是喜歡並不夠
我自己本身未曾為此矛盾苦惱
因為談戀愛時我的愛跟喜歡一向如影隨形
一旦發現缺了其中一個就會馬上退場
不過我無法拿同樣標準要求別人
對我只有愛而沒有喜歡
應該是來不及相處就被打槍的狀況
沒啥好討論的
比較麻煩的是碰到你對他有感覺
而他對你卻只有喜歡而談不上愛的男人

小說、電影、甚至身邊朋友都上演過以下情節:
相交多年的男女麻吉約定如果X歲以後彼此仍維持單身
就乾脆在一起

我始終覺得定下這種誓約的人好傻好天真
不嫁不娶過完一輩子不會怎樣
而擦不出火花就是擦不出火花
真想跟彼此在一起其實馬上就可以
訂個幾年之約擺明了只是將就委屈罷了
後來我漸漸懂了其中的奧妙
已經是好朋友的男女有共同建立家庭、長期相處基礎
兩人白首偕老的畫面也很容易想像
但他們都還在期待生命裡出現另一個能帶給他們更多愛的人
以為轟轟烈烈、刻骨銘心才是常態
在X歲之後
或許是放棄了不願再等下去
或許是發現愛沒有當初想的那麼重要
他們心甘情願回頭去找那個彼此喜歡的人
這不見得是退而求其次
只是人們需要一點時間去了解婚姻跟愛情的真諦

愛的耗損率很高
但喜歡卻是恆久的
維繫長遠關係靠的是後者而非前者
因為愛情跟婚姻到後來都不再是耳鬢廝磨、甜言蜜語
而是成天共處一室還要有話可講、有事可聊
以前羞於承認人家喜歡我卻不愛我
總覺得這是對個人魅力的一大否定
現在才發現
原來喜歡其實比愛來得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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