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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王醫師吃飯那早我悟出一個道理
晚上跟她分享卻馬上被駁回
我說:「愛情根本不存在。」
老師問我為什麼會這樣覺得
「因為它像煙霧一樣,只會短暫遮蔽住你的雙眼,很快便散去了。」
她說:「所以妳是因為不持久所以說它不存在?」
突然間我也發現這般推衍不怎麼合邏輯
於是修改了說法:「它只存在於熱戀情侶各自的想像中。」
「那還是確實存在過了呀。」王醫師說

好吧
愛情跟聖誕老公公或許還是有點不一樣
後者完完全全是人為有心捏造出來騙小孩的
而前者至少還一度存在過
但某個程度上
我仍舊主張兩者功能大同小異
相信它們可以讓生活增添許多期待與樂趣
只是總有一天屬於愛情跟聖誕老人的童話終將幻滅
而事實揭曉固然帶來酸楚
卻是成長的必經之路

最近聽了幾個名女人含莘茹苦的婚姻/愛情之路:朱衛茵、沈時華、王加佳
讓我益發覺得沈迷於愛情後果實在太可怕
不要以為熟女就比較不會為愛做出傻事
事實上一旦到了或過了適婚年齡
愛情的殺傷力可以是兩小無猜時期的n次方
因為十幾廿歲的青少年少女再蠢頂多口頭承諾、自拍親密照、跑去刺青etc.
(少數未婚生子的是性教育失敗)
這些行為相對可逆以後回想起來儘可一笑置之
但為愛沖昏頭的成熟男女卻極有可能閃電結婚、生子
沒搞清楚對方底細跟生活習慣前便決定共組家庭
許多人就此墮入萬刼不復的痛苦深淵

我對愛情的看法一直在修正中
從最偏激的「它不存在」、「我不需要」、「只會帶來痛苦」
我現在會說
愛情還是有引人入勝之處
但這輩子我不會再把它當成重心
也不會再願意為愛作太多讓步或犧牲
因為你不可能愛任何人一輩子
而那些暫時為對方所作的容忍與改變
即使當下是心甘情願的
在愛情褪去之後終究會回復原狀
接下來就是無盡無止的爭執與冷戰
我寧可最初便以真實樣貌出現
不能忍受就拉倒say goodbye
總好過醒過來才發現自己跟一個充滿缺點的男人綁在一起
要脫身得付出更多代價

學長說:「妳這樣不行,會exclude掉很多好男人。」
我不以為然
如果一個男人因為這種想法而嚇到不敢接近
那麼他就不會是我定義裡的「好男人」
而我也完全不稀罕獲得這種人的青睞
說真的人為什麼非得搬個石頭來砸自己?
愛情的熱度會遮蔽掉很多問題
熱戀時期眼中瀟灑倜儻的白馬王子
在魔咒消失後十之八九都會變回癩蛤蟆
在婚前妳多多少少還可以逃得掉
如果結了婚又生了子事情就複雜很多
人生本來就是孤單地來又孤單地走
老來寂寞還是比多一個討厭鬼在耳邊碎碎唸強一些

回去看之前寫的閃電結婚
覺得很好笑
還好
在還對愛情深信不疑的時期
我沒有碰上一個願意火速娶我的人
其實那篇網誌裡的觀點我大部份還是贊同的
但從根本上我已經不認同結婚的必要性了
換句話說
閃電結婚現在讓我感到可笑的點不在於「閃電」而在於「結婚」
在於兩個自以為相愛而可以攜手終老的人傻傻步入禮堂
卻沒想到布幔揭開等著他們的景象將會如何不堪

我承認愛情很美
它美在一切都是假的
但很多人似乎覺得管它真的還是假的、稍縱即逝還是源遠流長
只要曾經擁有就不必在乎天長地久
邱毅的假髮、小S跟Jolin的假奶、滿街日系辣妹的假睫毛
這是個以假亂真、不作假美化還會被嫌棄的世界
所以虛情假義、逢場作戲又算什麼?
我相信大部份人不是真的被矇蔽
只是現實的醜陋與不完美讓他們選擇活在自己構築的假象裡
然而夢終有醒過來的一天啊
愛情與婚姻的本質
最後就是兩個人得廿四小時共處屋簷下
忍受對方一切讓你看不順眼的地方
而很不幸的是很多當初你覺得無傷大雅或甚至認為是優點的行為跟習慣
在愛情褪色與時光消磨後
都會一一加入那芒刺在背的缺點陣容

不必再「安慰」我找不到男朋友或嫁不出去是條件太好
第一是條件這種主觀的東西沒有所謂「太好」
對喜歡溫馴大奶妹的多數男人來講我根本沒條件可言
第二是我真的不需要大家的同情、惋惜
把這些情緒留給婚姻不幸的女人罷不要浪費
事實上我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認
現在當我看到別人陷入情網或步上紅毯
心裡浮起的那股「好險不是我」的僥倖
大概類似菜市場雞籠裡的雞看見同伴慘遭吻頸的心情吧
(安心上路,R.I.P.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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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