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未接觸台灣報紙、電視節目
發現媒體人對於所謂社會責任的解讀跟處理方式
著實有趣

首先是選材偏頗
這點在外電新聞的編審上尤其明顯
真正重大的國際政經新聞不得青睞
總是選擇一些雞毛蒜皮但娛樂性高的八卦醜聞或奇人軼事
比方說章魚哥啦、總理偷腥啦、名人嫁女兒啦……
我承認國際觀普遍低落的台灣人不愛看太硬的他國新聞
不過這種態度除了肇因於學校家庭教育失敗
以及台灣本身國家定位的尷尬之外
難道媒體的耳濡目染沒有責任嗎?
當媒體人基於刺激收視而儘選些軟性而無關痛癢的外電
久而久之
民眾當然不會關心真正有意義而且足以影響世界的新聞事件
因為我們很可能連那個國家在哪裡、它的歷史背景為何都一問三不知

國內新聞亦是葷腥羶的重鹹口味
好啦我也不必道貌岸然地說這些光怪陸離的內容未曾為我帶來娛樂
只是一面難掩偷窺天性地持續追蹤後續報導
一面還是忍不住為媒體的嗜血啞然失笑
那天跟一群老師同事在學姐家馬拉松長聊八小時
除了正經的出國經驗分享(我跟Dr.朱都於七月歸國)之外
陳致中的召妓疑雲當然沒從討論名單上遺漏
其實從事件爆發以來
幾乎我出席的每一攤聚會都一定會扯一下這個全民話題
而且正因為每個人都對這次事件已在媒體上曝光的細節非常熟悉
所以一旦討論起來三兩句之內氣氛就會變得非常熱烈
那天
待大家你來我往地各言其志並一如預期地沒有結論後
我忍不住發出為何媒體好像都喜歡扒糞爆料的感嘆
「沒辦法啊,」想了想我也不得很體諒地說,「總不能整天看陳樹菊這類正面新聞。」
「前陣子有一則孝行獎的新聞報得很大啊。」忘記是誰說的
另一人接口:「那是因為得獎者的阿嬤之前失蹤,在頒獎前夕找到,不過主持人不知道是找到屍體,居然很白目地在獎台上宣布。」
「對啊,但其實得獎者本來就知道阿嬤的死訊了,是主持人趙自強不知道。」有人好心補充
氣氛再度熱烈起來……
天哪
所以即使是報個孝行獎
也是因為發生了這種不幸烏龍才見諸報端!

說到狗仔橫行、八卦當道
咱們也不必胳膊向外彎地猛虧自己
在英國我學了一個單字叫「tabloid」
就是指那種專以爆炸性新聞or醜聞為賣點的小報
其實要說全世界最唯恐天下不亂的報社
我個人會投英國太陽報一票
許多名流小道消息的始作蛹者都是它
比方說當年MJ暴斃後該報便越俎代庖地隔了個大西洋猛放消息
理論上發生在美國的事英國小報應是鞭長莫及不是嗎?
(我在Getting Closer裡便質疑過這個詭異現象)

台灣媒體有另一個習慣或說規定
就是愛用「警語」

在自殺報導旁夾帶輔導專線還算合情理
統計的確發現當媒體過度報導自殺新聞會導致自殺率增加
不過下面這個畫面就讓我覺得突兀了

此例中郭富城的表情本來就滑稽所以反差還沒那麼大
比較慘的是上回志玲姐姐優雅地端著紅酒杯
結果下面也是這樣硬生生冒出一句「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說有多殺風景就有多殺風景
我不懂
真的有人會因為目睹林志玲捧酒杯或郭富城代言威士忌而跑去狂飲嗎?
無辜的城城在照片裡甚至沒沾到任何一滴酒呢
再說
就算酒癮真的那麼容易被煽動好了
豈又會因為區區一句警告勸導而滅了慾望

看個電視也是警語滿天飛

專業表演要強調「姐姐有練過」無可厚非
讓我覺得很故意的是愛講游走在尺度邊緣、導「偏」社會風氣的話題
卻以為只要加一句「請勿模仿」便沒他們的事

簡真是么鬼假細二嘛

另外台灣電視節目為了避置入性行銷之嫌而作的後製
總讓我覺得彆扭
比說來賓或主持人提了麥當勞或肯德基字幕會改成「速食店」
提了Sogo、微風或新光三越則統一以「百貨公司」稱之
再懶一點則獨漏品牌或商家名或是乾脆整句都不翻
我不知道NCC的相關規定為何
但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看到媒體堂而皇之地以報導之名行推銷之實固然討厭
明明沒廣告意圖卻還是得如此草木皆兵
就像想好好聽歌卻碰到音響猛跳針似的
令人心煩

雖然上頭罵得擲地有聲
但我當然知道假若每個媒體人都那麼有道德感
大概頻道轉來轉去每台就都變大愛台
也沒啥好看的了
做傳播媒體是一種良心事業
良心這種東西如果要用白紙黑字來規定
不但容易過猶不及
執行起來也往往流於形式
那把量尺的拿捏還是得靠自由心證
與戒嚴時期相比
現在百家爭鳴的媒體生態自是全民之福
只是我仍舊期許媒體從業人員能體認到自己肩上的那份社會責任
別一逕被收視率牽著鼻子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