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意外地-看了兩個得陰蝨的病人

回想起來
在台大當皮膚科住院醫師的那四年裡
還真的從沒見過這個病
以為大概是先被LMD(診所)解決掉了
所以這些病人不會跑來大醫院
但到診所工作也將近兩年
頭蝨我看過
陰蝨卻一直到近一個月才二連發出現

我意外的點倒不只是這個病相對罕見
(同為寄生蟲病疥瘡出現的頻率就高多了)
而是兩位病人都拖了好幾個月才求醫
看診過程很戲劇化
病人:「醫生我下面癢。」
我:「是哪邊?生殖器還是腹股溝?」
腦子裡出現對磨疹、股癬、生殖器搔癢症這幾個夏日常見診斷
病人:「是長毛的地方。」
此時我開始覺得有點怪但倒也不以為意
有些愛穿緊身牛仔褲的女生上鼠蹊部磨擦悶熱也會濕疹
我:「那褲子脫下來看一下唷。」
由於毫無是傳染性疾病的心理準備
當我近距離診視然後猛然發現這些病灶是陰蝨造成時
整個「退避三舍」超想往後彈兩公尺
但這樣做未免太顯失禮跟不專業了
只能偽裝著表面的淡定
司空見慣而從容地宣佈:「先生,你得的是陰蝨。」

現在的病人很厲害
很多疾病在看診前早就知道診斷了
(少數的連治療方式都倒背如流)
不只是青春痘、香港腳、灰指甲這類common skin diseases唷
難度再高一點的如帶狀疱疹、蕁麻疹
病人自我診斷率也頗高
(只能說Google大神真的很神)
我總以為陰蝨也算是病人可以猜得到的病
結果怪的是
在我宣布診斷後
兩位病患都一臉錯愕跟驚訝
仿佛之前腦海中完全沒有這是性傳染病的懷疑

我想病人沒必要跟我演戲
就算要演這演技也太好了吧可以拿影帝
結論是:民眾對陰蝨真的很不了解
再加上發作部位隱密
導致諱疾忌醫、延誤治療
白白蒙受那麼久的困擾
有鑑於此
我乾脆來寫一篇關於陰蝨的文章好了
這樣有此困擾的人如果不好意思看醫生
至少可以自己作出正確診斷並加以治療

症狀:

「毛在癢」是很傳神的chief complaint(主訴)
當然「毛」本身是不會癢的
但因為陰蝨的癢是人體對牠的唾液過敏所致
而陰蝨又必須產卵在人的毛髮上
活動跟叮咬範圍不脫有毛髮覆蓋的皮膚
所以病人主觀上的困擾是有毛的地方才會癢
要注意的是陰蝨除了陰部外
腋下、乳暈、肚臍、胸部上的粗毛也都可能成為牠們溫暖的家
小孩子則連眉毛、睫毛都有機會淪陷
頭髮牠們反而不喜歡

當然並不是「有毛的地方癢」就可以馬上連到陰蝨
還要有其他相符的臨床表現作佐證才行

直接看到蟲當然最一翻兩瞪眼沒得抵賴
陰蝨的外形很具特色

身體呈圓型
兩對腳膨大如蟹螯故又名蟹蝨(crab louse)
(正在吃螃蟹的讀者我對不起你)
但由於陰蝨比體蝨、頭蝨都小
成蟲平均大約1mm長而已
所以感染陰蝨通常不會像得其他蝨病的患者一樣
直接把抓到的蟲體拎來給醫生看

臨床上最易以肉眼清楚觀察到的感染證據是蟲卵(nits)
它會在毛髮根部形成一個小小的繭鞘

猛一看有點像不成串的稻穗
(正在吃米飯的讀者我對不起你)
由於需要人體溫度來孵化
所以卵只會存在於距離皮膚不超過0.6公分的毛髮

另一特色是被叮咬後的皮膚會呈現藍灰色
上頭還有一些微小的血漬
這種病灶有個特別的名稱叫藍斑(macula caeruleae)

治療:

臨床上我強烈建議病人把毛髮剃掉
這種破壞家園式的做法最斧底抽薪
即使不擦藥都會好

不願剃毛者
外用藥有permethrin、ivermectin、lindane、malathion幾種選擇
照仿單指示用於患部
(若感染眼睫毛不可直接用藥)
成蟲通常經一次治療就會死去
但蟲卵不會掉
可用指甲或除蝨細梳移除
若發現仍有成蟲
則外用藥每9到10天須重覆一次

貼身衣物包括內衣褲、毛巾、浴巾、床單等要一併處理
否則藏在上頭的蟲跟卵沒被殺死
會導致舊疾復發
治療前3天內穿過或接觸過的衣物
要用至少60℃的熱水煮過再烘乾
無法如此處理的則封起來至少2個禮拜後再使用
(卵孵化需時約1禮拜,孵出來的蟲沒血吸會自行死亡)

陰蝨的傳染力很強
除了病人本身外
性伴侶最好一併治療以防交互感染
在尚未治癒前當然不宜再發生性行為
以免傳染給其他人

最後
由於各種性傳染疾病的傳播途徑跟危險族群都是重疊的
合併出現的情況並不少見
而且很多其他性病在初期都不會有明顯症狀
建議得陰蝨的病人最好接受進一步檢查
以便即早發現即早治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