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正如媽媽說的
房仲帶我們看完房子後都必須寫報告
所以每次看完一波
不久後總會接到關心電話

禮拜一晚上房仲陳先生來電
問我對昨日帶看三間房的看法
本人不擅說謊於是據實以告:「十七號太吵、十八號出入太雜、十九號坪數太大離捷運站太遠。」
換言之
又是一次徒勞無功的看房
(那是對他們而言
對我來說每次看房都有收穫)

陳先生再問:「那七號房妳跟家人覺得怎樣?」
(他當然是說建案名
七號房只是我個人代號)

七號房是這一陣子獵房下來
我唯一連看兩次而且把全家人都抓來看一輪的物件
所以陳先生知道我對它應該最有興趣

我說這間房子確實在考慮名單內
目前主要卡在價格
我們認為屋主目前價開到一坪快90萬並不合理
但陳先生又曾說這間的降價空間不多
「這樣談得成的機率不高吧?」
我腦裡出現屋主聽到我們的開價後不甘受辱、拂袖而去的畫面
陳先生說沒關係啊總是要談談才知道
「那以前有人跟屋主出過價嗎?他的態度硬不硬?」
想說若有前例可循至少能作個參考
「是有人問過啦,但如果不是真的拿錢出來斡旋,只是房仲幫買家隨口問問,通常賣方也不會樂意回答。」
這點我同意
假若我是賣方
自然希望別人是真的喜歡我的房子
有誠意地坐下來好好談
而不是純試探性質地亂問一通
於是我在電話裡答應陳先生再跟家人討論一下出價

不過
其實我們老早就對七號房值多少達到共識
從出價到最高可接受的range也想好了
只是怕動作太過猴急
會讓屋主留下我們很愛這間房的印象
以致於縮減講價空間
才一直拖著沒有進入下一步
這中間又看了一些內湖、中正區的房子
發現七號房還是最符合心中理想的家
再算算距離看房已匆匆三個禮拜過去
這胃口刁夠了吧
此時斡旋算是水到渠成

週五下班後陳先生先拿簽約書給我過目
約在捷運口附近一家7-11坐著講
很好笑的是隔座阿伯吃完他的咖哩飯後
居然也湊過頭來聽得津津有味
被我一個側目才悻悻然離開
那當場我有跟陳先生講了一個我們認為okay的數字
他沒有表示什麼意見只說可以談談看
隔天陳先生打來問我契約看得如何
問題是我整天上班晚上又跑去吃飯
根本還沒有仔細看過
後來一直拖到禮拜一下午我才打去約時間
陳先生很積極地說是待會兒下班後嗎?
「嗯,我要禮拜三下午才有空欸。」
「那明天呢?」
「不行我明天整天有事。」
真奇怪這麼急是要幹嘛又不是晚點就不跟他們買

終於來到禮拜三即今天下午
我從健身房而媽媽從家裡分頭來到房仲店面
攜帶老媽的作用有三
一、壯膽:獨自簽這種牽涉鉅款的約總覺得不安心
二、付錢:雖然斡旋金自己出但需要媽媽去銀行領
三、扮黑臉:打算再把開價壓更低可我臉皮薄開不了口
前廿分鐘媽媽一直跟房仲鬼扯他們的六大保證遲遲不進入正題
我忍不住頻頻看錶怕耽誤到晚上上班時間
人好像都這樣
之前看一本講英國文化的書說這點英國人又特別嚴重
不管是開會啊、簽約啊
英國人碰面後一定得先以其他無關痛癢的話題熱身
單刀直入講正事會被認為不禮貌
這實在很不符合我的個性啊
明明可以簽個字就走人幹嘛磨蹭老半天浪費彼此時間

好不容易結束了這段必須的顧左右而言他
我們開始聊價錢
房仲拿出從網上列印下來的週遭行情表以供參考
這是規定上他們必須提供的
甚至還要求我在影本上簽名留存證明有看過
七號房附近近年成交價從一坪50到100多萬不等
但其實這真的也只能當作「參考」
房子各自的條件特質還是很有獨立性
買方認可的價值也勢必摻雜其主觀上的好惡
某些你不在乎的點別人可能很在乎
反之亦成立
媽媽嫌棄起七號房的諸多缺點
比方說老舊(屋齡快20)、樓層不佳、只有一套衛浴、外推又增建、電梯沒到車庫、格局像公寓而非大樓etc.
結論是:「我覺得它一坪頂多60幾萬根本不該開到80幾。」
陳先生臉上露出遇到無理歐巴桑的表情
一方面想安撫我媽一方面又有點無奈地說
這些缺點他都同意但這一帶確實是有那個價值
「像前幾天成交的九號房就賣到單坪75萬。」

聽到這個消息我有點驚訝
當初看九號房時它才新貨剛上架連網路資料都沒有
是間好房子但對我來講坪數太大
媽媽則嫌它吵
沒想到3個禮拜內就火速賣掉了
媽媽不以為然地吐槽說那是九號房啊人家地理位置更好
陳先生被盧到再度出招
以平板電腦show出關於大直地區未來規劃的檔案
說明以後美麗華週邊會變得像信義計畫區一樣
百貨商場旅館愈蓋愈多而且以空橋聯結blahblahblahblah
媽媽冷冷地說:「但我覺得這不是優點欸我們不希望這裡變得太熱鬧。」
陳先生一定很想翻白眼加罵髒話
不過表面上還是很有禮貌地說
他只是想解釋這裡以後整個就業人口會進來
房價只會漲不會跌

來回過招這麼一陣子
已鋪陳好要狠狠殺價的氛圍
媽媽說:「那我們就出個XXXX萬。」
這個價比我之前跟陳先生講的還低100萬
他聽完整個臉紅起來一副深受打擊的樣子
「什麼?!吳小姐不是說oooo嗎,怎麼愈來愈低?」
我媽一副奧客樣:「那是她說的,我覺得這樣太高。」
陳先生苦著臉:「本來還想說雙方差距不要太大,這樣比較好談。」
我拿起計算機按了一下
我們的喊價算起來一坪也有67萬多欸殺得並不算無理
「你就先用這個價錢跟屋主談談看嘛,看他怎麼說。」我緩頰道
陳先生後來也只能很無奈地在簽約書填上XXXX
媽媽最後還加了一句:「我們又不急,也不是非買這間不可,再往上調的機會不大唷。」
合約書上簽的斡旋期間是7天
所以結果如何很快就會揭曉了

我很慶幸可以把講價的工作丟給房仲
因為像我這種耍不了狠的人
要當面跟賣方談完全討不了便宜
(這點在殺價裡講過)
媽媽對房仲所說那番不中聽的話
固然不是無的放矢但確實有所誇大
我們當然是喜歡這棟房子多於嫌棄它才可能出價
不過又不能直接向房仲及賣方承認我們的諸多欣賞
否則他們絕對是站在同一陣線努力把價錢抬高
我們何必作冤大頭呢?
雖然挺呷意七號房的
但對這次斡旋我一點都不志在必得
打定主意到某個價格以上就直接放棄
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
買不到就是跟它沒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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