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都同意
台灣人真的很愛一窩蜂
尤其在食物方面例子很多
近期代表力作是「胖達人」「清玉」

前者我別說沒吃過
連路過看到一堆人在裡頭擠都懶得進去
一方面是我只喜歡外硬內軟的正統歐式雜糧麵包
二方面是我對許雅鈞莫名地沒好感
(純屬個人偏見勿戰)
爆出「天然攏是假」的新聞後
更加沒理由碰
後者跟不喝手搖及含糖飲料的我
本來應該是再兩世紀都沒交集
不過七夕情人節回X大看門診
被硬塞了一杯免錢的翡翠檸檬
想說轉送別人或倒掉都太矯情
就勉為其難地喝了
結果我的媽啊
把一杯稀釋成三杯後依舊覺得好甜
連喝兩天才終於解決
很難想像其他人真的都按照這黃金比例整杯喝下去

我跟媽咪曾經討論過一個問題
如果走在路上發現一堆人圍成一圈爭睹著什麼
你是會一個箭步上前摻一伽還是視若無睹地走開呢?
超怕跟人家擠的我媽
很堅持她一定不會成為湊熱鬧民眾的一員
我就沒那麼鐵齒了
好奇心是一定會有
不過有時會突然臉皮變很薄
覺得同流合汙隨波逐流人云亦云有點蠢
就會儘量按捺住想一探究竟的欲望
自命清高地走開
不過呀
倘若把台灣人曾一頭熱的東西翻出來
倒證明了我是個對流行無動於衷的難纏消費者

葡式蛋塔在台灣一度紅到滿街都是
即使現已退燒
依舊是肯德基的長賣款及散見於各糕餅舖
說來可能沒人相信
(其實我自己都不太相信)
這輩子到目前為止
我一口葡式蛋塔都沒吃過
Never
鮮芋仙是另一個例子
一度也是分店一家又一家地開
那陣子不管護理站揪團購或Propa送點心
他們家的產品皆陰魂不散
可我至今未曾嚐過
其他像董月花奶舖冰冰蒟蒻就更別說了
完全賺不到我的錢
讓一堆人瘋狂排隊搜集的麥當勞Hello Kitty玩偶
不誇張
送我我都不要

這種流行浪潮上的事物
有些是真的就非我的菜
另一些
我承認
是因為旁人過度的追逐吹捧
反而讓我心生反感
刻意想與之保持距離
畢竟當每個人都在吃、喝或使用它
成為千萬人的其中一個一點都不特別
(雖然特別與否也只有我在在意)
還是堅守防線保持完璧之身好了

分析自己的消費行為
讓我憶起之前在英國時唸到的「創新擴散」(Innovation Adoption)
1962年由Everett Rogers提出
他將顧客對於創新科技的採用分為五類:
創新者是對此科技多所涉獵及具備充份知識的冒險家
早期採用者是廣為週知、一呼百諾的意見領袖
早期大眾比較謹慎和深思熟慮
晚期大眾是社經地位較低的傳統老百姓
落後者資訊來源有限且沒本錢冒險、畏懼負債
按照這個model
我對新食物的超低接受度
恐怕會直接被歸到落後者那類
可我自然不是不知道有這些東西或買不起
而是別有隱情

有趣的是
同一個人在面對不同領域的產品時
其所扮演的消費者類別是會改變的
以己身為例
在3C產品方面無疑是個晚期大眾或甚至落後者
從iPod、iPhone到iPad我沒一個擁有
至今依舊抵抗著智慧型手機勢如破竹的入侵
但如果提到流行時尚
我敢說自己若不是早期採用者也至少是早期大眾
不但時時注意當季潮流亦不吝於把它們攬上身
這種差異性再自然不過
畢竟
人的時間、金錢、智識跟興趣都有限
如果要在各領域都擠到前段班
等於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
肯定得同時有錢、有閒又有某種強迫症跟蒐集癖
這樣其實還滿可怕的

對新產品接受度高並沒有什麼不好
但台灣人的「一窩蜂」燒得快卻撐不久
消費者跟商家都得對這現象負一部份責任
消費端總是盲目追捧
當這個行為只是出於依樣畫葫蘆
而非明辨思察後的自主決定
很容易就會受外界因素影響而不再重覆
因為你享受跟購得的與其說是商品本身
還不如說是跟著眾人擁有它的歸屬感
製造/供貨端則總是短視近利
一旦發現壓對寶就群起大量複製
不管是拼命擴充展店不知節制的原商家
或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的山寨版
結果就是品質劣化一起把市場給做爛

是不干我的事
(這網誌裡寫的多半都不干我的事吧)
但如果我是提供商品給消費者的商人
應該會想開發一個獨門長銷商品然後專心地賣下去
而不是永遠都在炒短線、快進快出
就算有從中賺到錢
也賺得很累、很不踏實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