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傍晚
Somehow步行經過了敦化跟市民大道口
好啦其實我是要去微風B1上廁所
每次只要逛到那帶又想解放膀胱
微風B1手扶梯旁的廁所是唯一選擇

過馬路的時候
迎面先走來一位大隻佬
就是手臂粗到沒辦法靠攏身體的那種猛男
其實我覺得這樣真的有點太over了
不過有些男生就是要把自己搞到這樣
不曉得他們腦子裡在想什麼
(BTW可能也有人覺得我把自己瘦成這樣不曉得在想什麼)
跟大隻佬擦肩而過
五步距離之後是兩個身材也很健美
但不像先前那位那麼誇張的年輕男子
約莫廿出頭歲的年紀
上半身穿著不太能蔽體的大挖空背心
所以厚實的手臂、胸膛幾乎一覽無遺

我想眾讀者心中可能開始幹譙
這位歐巴桑未免也太肉慾了吧
所謂「最美的街景」竟然就是半裸的年輕猛男?
各位稍安勿躁繼續看下去好嗎……


話說出現這樣的免費冰淇淋
我當然是很不客氣地給它吃下去
結果一瞄
眼前景象令我忍不住心頭一震
這兩個男生其實是牽著手的!

我的gaydar並不發達
無法很精準地detect誰是同性戀
但其實在大隻佬走過去的時候
心裡就暗自嘀咕他大概「是」吧
一般straight guy很少會有那個動力把自己練到那麼壯
尤其在一個年紀以後
待小男生出現
我反而沒有覺得他們「不直」
畢竟這幾年的暑假期間
健身房裡有愈來愈多年輕底迪跑來練肌肉
我發現想要有點肌肉線條似乎是目前男大生的共識
看到年輕男子壯壯的毋須大驚小怪
況且這兩個小帥哥一點兒也不娘
(不是說gay都娘但零號多多少少會比較不man一點)
拆開來看的話
應該都是少女殺手級的

這對戀人就這樣談笑風生地
手牽著手穿越車水馬龍的台北街頭
雖然自認為對同性戀沒有任何歧視
這個畫面還是讓我有些意外
努力自持鎮定
但實在也不確定直覺的表情反應有否出賣自己
不過倒是跟我同方向行走的路人
略帶詑異地忍不住多看了他們一眼
我猜
不只是我們這票路人
整個市民大道上等紅燈的第一排車主
應該也都正議論紛紛著吧
然而男孩對外界的騷動視若無睹
眼裡只有彼此
不曉得是受路燈照耀或是愛情帶來的煥發
在我眼中他們竟然發著光
伴隨那份光暈而來的是一種夢幻感
好美的一幅街景啊

電光火石的交會
成了腦海中回味不已的畫面
對異性戀人而言
在大街上牽手再自然不過
不為了炫耀也不是想證明什麼
就是種發乎情的自然表現
但對那些因故而必須談地下戀情、不得公開的人
以及大多數的男同性戀者
「牽手」卻是心頭永遠的痛
(女同性戀還好因為小女生本來就喜歡牽手不易引人側目)

台灣社會對於gay的接受度
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然而台北街頭能出現這樣的景致
我想不單是因為這對gay couple特立大膽
而是某種程度上
我們的城市氛圍已經進步到
讓同性戀者可以相對地自在擁抱他們的性向
或許離習以為常尚遠
至少同性戀者的PDA(public display of affection)
並不被視為驚世駭俗
亦無人人喊打之虞
如果有一天
人們可以不再因性向、種族、貧富、高矮胖瘦跟美醜
受到一絲一毫的歧視
該有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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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