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標題先不要佩服我居然這麼童心未泯、人老心不老
還跑去跟小朋友擠著聽幼齒帥哥唱歌
其實我對小賈斯汀的熟悉度唷
雖然不至於看到那張臉還叫不出名字
但除此之外也說不出什麼別的來了
(好啦我還知道他是加拿大人&女朋友叫Selena這樣<--硬要裝熟)
小賈抵達台灣在機場玩滑板的新聞上報那天
家人茶餘飯後還討論著「小賈斯汀的演唱會到底有誰會去聽啊」的話題
畢竟對我們這種注意力脫離影劇圈主流的老人家來說
歌壇當紅偶像都已經變成遠在天邊的人物
我不知道羅志祥到底在紅什麼(說實在的我現在還是很難接受他是天王這件事)
前陣子才發現原來少女時代跟Wonder Girls是兩個不同的團體
Super Junior的吸引力對我來講跟5566沒什麼不同(∵ 0 = 0)
所以
在連小賈斯汀唱紅哪首歌都不曉得的前提下
我怎麼可能異想天開跑去聽他的演唱會呢?
套句我媽常講的話:「給我錢我都不要去。」
(去聽一場演唱會也是要花時間跟精力的就算免錢還是得挑一下)

因為自己找不到絲毫動力
也就推己及人地覺得不會有其他人想去
但顯然現在台灣囡仔國際化的程度超乎預期
小賈演唱會吸引了眾多少男少女(應該女>>男吧)前往觀賞
我們都替主辦單位白擔心了
而跟其他演唱會很大的不同是攜家帶眷的場面佔了多數
畢竟主流觀眾群是未成年兒童
爸媽不放心讓小孩子自己進場聽完全程
只好捨命陪君子就算戴耳塞也要花錢進去發呆
結果買一送一全場觀眾大概有一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票房勝過同晚開唱的Rain也就不足為奇了
如果是我的小孩在迷小賈而且吵著要聽這場演唱會
說實在的
敝人恐怕不會向高凌風或孫芸芸看齊淪為現場陪客家長團的一員
頂多出錢買票然後麻煩坐同區的好心人把小孩拎進去再拎出來便是
我寧可在門口麥當勞店裡看小說等人
也不想杵在平均年齡是我一半的發狂粉絲中像個異類
人生時間不多不要隨意揮霍
更何況同時間耳膜還得蒙受不必要的強力震動
幹嘛這麼自虐咧

正當我在那邊同情花錢買罪受的偉大父母
思緒飄回廿年前(什麼居然廿年了?!)咱家姐妹瘋狂迷戀郭富城的年代
可憐的吾爸曾經夾在一堆高職女生中幫我們搶票
(那時沒有網路購票這套加之中午開賣我媽當老師也離不開只好指使老爸去買)
可憐的吾母陪著我們從早上十點開始排隊只為了能佔到搖滾區前面一點的座位
(以前台北市沒個像樣的演唱會場地搖滾區都不劃位的先搶先贏
傍晚五、六點才開唱的演唱會早上十點來已經排到很後面
因為前幾排的死忠歌迷都嘛是幾天前就來搭帳棚露宿街頭怎麼跟她們比呦~~)
那天艷陽高照住附近的阿嬤還拿著削好的西瓜來慰勞排隊中的我們
(唉真懷念阿嬤行動自如的時候……話說回來那時候沒手機她老人家怎麼找得到我們啊?)
旁人看來既蠢又辛苦的行為卻因為期待著不久後就能見到心愛的偶像
激升的腎上腺素讓我們無論排幾個鐘頭都覺得很值得
好不容易捱到快進場的時刻
隊伍前頭傳來一陣騷動
本來還算整齊的秩序應聲崩解
大伙兒搞不清楚狀況全部著了魔似地往前衝
我跟姐姐隨著人潮狂奔就怕被後面的人追上
等衝進搖滾區才發現媽媽跟妹妹沒跟上來也不見蹤影了

「走失」絕對是每個小孩心頭最大的夢魘之一
不過老實說那當下我只顧得到有沒有辦法近距離看到城城
打死都不願意放棄這到手的好位子去找媽媽
心急如焚的吾母帶著年紀小跑不動的妹妹
當然不可能靠一己之力在茫茫人海中辨識出蹲坐於地的姐姐跟我
所以她就跑去向主辦單位報失
演唱會開始前不但我跟姐姐的名字被廣播出來
而且還被迫站起來讓媽媽知道我們所在的方位
(幸好經過一場暴動後走失的小孩還不少不至於太丟臉)
後來媽媽對於工作人員沒維持好秩序以及我跟姐姐貿然亂跑這兩件事
唸了好一陣子……
「矮油妳們都不了解當父母的心情唷。」
重提陳年往事我媽又忍不住抱怨了一下
「妳也無法理解我們迷偶像的心情啊。」我回敬她
如果你問我時光倒流會不會再做同樣的事
答案是絲毫不需要考慮的「Yes, yes, yes!!!」
人不痴狂枉少年
當年身為郭富城忠實粉絲的我豈只在演唱會當天瘋狂
平常專輯已聽到倒背如流、剪報積了厚厚好幾本(若當天新聞多還會要求爸媽多買幾家報紙回來剪)
寫了好幾封寄不出去的情書、立志在筆記本上寫滿「郭富城我愛你」跟「Aaron I Love You」(幸好沒寫幾頁就懶了)……
回想起這些事
嘴角竟然還會揚起一抹詭異的初戀式微笑耶

然而在這些褪色泛黃的記憶扉頁角落
我依稀記得媽媽那縱容卻又帶點無奈的眼神
緊緊追隨情竇初開被偶像迷到團團轉的我們
小時候有一陣子全家幾乎每週末都會到士林夜市
我們會固定去吃一攤牛排接著撈魚加打彈珠
還有一個絕對不能漏掉的行程就是去逛「烏龍院」
這是家專賣偶像明星商品的店
我們三姐妹會馬上熟門熟路地黏到照片展示架前挑照片
各明星包括宣傳照跟一些出席活動被記者拍到照片會洗成約2×3的大小加上護貝全列在架上
照片多寡跟更新速度完全反映該明星的人氣
當時如日中天的郭富城每次去都有令人目不暇給的新照
在Google一查就是好幾頁圖片的現代
或許很難想像那種把偶像照片當寶貝珍藏的心情
然而當年手裡握著那一張張2×3就是少數極為實在的擁有
即使不能全部買入(媽媽規定一次一人只能買5張)
待在「烏龍院」光是看也有望梅止渴之功效
所以我們總要東磨西蹭地在店裡折騰至少一個小時才依依不捨地離開
同時間爸爸早就自己跑去四處閒晃&買招牌大香腸來吃了
擔心我們會被壞人拐走的媽媽不敢離開站在那兒等又無聊到爆
卻也只能週復一週地重溫這樣的凌遲

在偶像崇拜這條路上
很感謝父母的支持跟體諒
所以我才能沒有遺憾地在這裡追憶那些傻氣又純情的粉絲行逕
當年義無反顧為偶像又痴又狂的心境是回不去了
(以前跟我們一起迷郭富城的歐巴桑級歌迷真奇特)
至於媽媽所謂「當家長的心情」則不知道將來有沒有機會體驗
不過只要不要誇張到成天追星荒廢學業之類的
我想自己應該會是個開明的媽咪吧(想好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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