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吃完三天的藥
手指頭受傷還縫了,陳醫師說割那麼深還是吃個antibiotics吧,於是我去買了三天份的Ulex,平常最愛開的口服抗生素,沒想到有一天自己也得吃。我最討厭吃藥了,能不吃就不吃,所以吃三天藥對我來講是創舉,吃到最後一顆拍照留念一下。我是真的吃Q6H而不是QID,for those without medical background,Q6H跟QID的差別在前者是每隔六小時、後者是三餐加睡前,所以雖然同樣是一天吃四顆藥,Q6H必須睡一睡爬起來吃,QID就人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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