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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媲美"雞生蛋、蛋生雞"的古老問題
你應該選擇愛你的人、還是你愛的人?

一直覺得這問題很無稽
因為愛情是一種直覺、一種反射
如果到了要"選擇"的地步
那就是理性重於感性的妥協跟交易
然後第二個不合理的點是
愛你的人你不可能完全不愛
(如果完全不愛應該被歸為粉絲)
你愛的人也不可能完全不愛你
(愛上完全不愛自己的人基本上那叫崇拜
像我當年迷戀郭富城)
所以這樣的命題粗糙而過度簡略
一如我跟朱朱討論要如何在很帥很窮跟很醜很有錢的男人之間做選擇
她說當然是很帥很窮的,"錢我自己賺就有了。"
我搖搖頭:"嗯,妳不知道一個人可以窮到什麼地步,他可以窮到把妳拖下去。"
除非像金城武那樣帥到literally可以當飯吃
要不然"帥"如何能彌補貧賤夫妻百事哀的現實
當然實際生活中這種極端條件的對象根本不存在
欲簡短回答此類二分法問題就變成一個陷阱
極易造成誤會

愛不是只有"愛"跟"不愛"兩種類別
它應該是一個spectrum
故clinically applicable的問法當是:你要選擇愛你比較多、還是你愛他比較多的人?
我想很多女人都會選前者
即便是獨立如我、男性化如我
在愛情上也期待可以像小公主一樣被捧在手掌心、備受呵護
我一直以為被愛包圍的感覺應該就是純粹無雜質的幸福
怎麼會有人不享受、不喜歡?
不過最近有人告訴我
當對方愛你遠多於你愛他
長久累積下來的只是壓力跟歉疚
因為他只能一直拿卻沒有能力回報
而他不喜歡那種欠人的感覺
這樣說來
愛一個沒那麼愛自己的人反而幸福嗎?
某個程度上是
我一直認為"施比受有福"這句話是成立的
因為我也是寧可別人欠我、我不要欠別人的人
而當你發自內心去愛一個人、寵一個人的時候
其實也沒怎麼去想對方欠了我多少
付出本身就是無價的報償
只是一再地給而得不到對等回報
久而久之、尤其在夜闌人靜之際
還是會有種快被掏空的哀怨

所以
Either way
都走不長久
兩個人彼此喜歡的程度在開始時當然會有落差
要不然就不會有誰追求誰的區別
但已臻成熟的愛情多半是平衡對等的
在達到這個穩固狀態前勢必經過微調
最理想的情況是愛得比較少的那一方可以漸漸追上來
然後兩人再一起與時俱進、繼續烘焙愛情
我現在思考的問題是
假如你發現對方就是不可能愛你像你愛他那麼多
這時候是應該直接放棄?
還是該稍微調降自己的愛、讓他有迎頭趕上的可能?
第一條路有點可惜
畢竟要愛上一個人並不容易
第二條路有點冒險
因為這擺明了將來你們的愛情不會是一百分

總歸
我還是覺得不需要刻意作選擇
Heh說得好:"怎樣的選擇妳有一天都會後悔。"
因為我們永遠會猜想
沒走的那條路是否通往更好的境地?
如果碰上這個愛人或被愛的問題
我想
只要到了那個你再也沒東西給、或再也不好意思拿的臨界點
一切自然而然就會終結了
再用一下之前child-bearing的analogy
不健全的愛情不需要termination也不需要刻意安胎
就讓它spontaneous abortion
或許拖了一點時間
但這樣的流產是比較不傷母體的
愛情很美
但偏偏它不是童話故事
現實世界裡的愛情就是有那麼多必須克服的discrepancy
這也是它之所以迷人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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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