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這幾週陸續看到幾則醫療相關報導
內容非常匪夷所思

1. 有位中年女士在住家附近的大馬路上跌跤
報上沒寫跌得多重是否有骨折什麼之類
但顯然並不是隨便扭到腳那麼輕微
因為好心路人立刻替她叫來救護車
醫院就在幾條街旁邊而已
大家都想說應該不會等很久吧
結果
這位病人整整在街上躺了四十多分鐘
救護車才姍姍來遲
院方的解釋是
他們是照輕重緩急回應求救電話
在那四十分鐘空檔裡他們只是先去處理別的病人
並沒有怠忽職守

我的感想:
不管院方的說法是真是假,四十分鐘也太誇張了吧!如果覺得病人的狀況不急,應該直接請她用別的方式來急診室,(英國不能直接殺去大醫院看門診,一定要由GP [GP = general practitioner,家庭醫師] 轉診),把人家丟在路上空等這麼久,再怎麼樣都說不過去。更讓人傻眼的是,病人怎麼就這樣呆呆在大馬路上等呢?要知道大冬天的英國白天頂多3、4℃,又不是躺在海邊曬太陽作日光浴享受,那四十分鐘是度日如年的。換作任何一個台灣人早就自己叫計程車了,還等什麼救護車啊?有辦法撐那麼久,顯然根本不需要車上的急救工具跟隨車醫護人員。我知道英國人的時間觀念很「慢動作」,但沒想到竟然慢到這種程度。

2. 有位得腦瘤的年輕癌末病患
住院期間因為腫瘤影響到調節飲水的中樞
一直覺得非常口渴
但又沒辦法自己去拿水
就不斷向當班護理人員要求喝水
護理人員不但不答應態度還非常差
病人渴到受不了竟然打電話報警
警察來了之後得到的解釋是病人必須限水
所以才不給他水喝
他們並沒有虐待病人或忽視他的需求
警察人員看一看沒事就回去了
問題是報警事件沒幾天後病人就在醫院過世了
死亡原因之一包括了脫水

我的感想:
身為醫療人員,我很清楚報上醫療糾紛的案件描述都偏向病家,這樣才有衝擊性嘛。我對這則報導半信半疑,因為這其中來龍去脈,非當事人不能評斷。醫護人員沒有蓄意「渴死」人的理由,拒絕拿水給病人不會只是不爽拿,應該是有醫療上的必要。不過無論如何,這個病人難受到打電話報警總是事實,病家告醫院告醫生不是什麼新鮮事,可是我從來沒聽過住院住到一半就鬧到出動警察。如果真的很難受,護理人員又不理自己,應該是找親人而不是找警察,癌末病人身邊為什麼會沒有家人或看護? 這些當時不見人影的家屬,人死之後才冒出來告人,情節可議。另一方面,即使專業立場上院方站得住腳,至少在醫病關係上的處理也不及格,有好好解釋安撫不至於鬧到見報。


3. 一位患有躁鬱症的妙齡女病患
在精神科病房住了一陣子之後
被院方要求出院
病患出院前打電話給爸爸告知這個消息
爸爸聽了之後緊張地跟院方連繫
擔心自己女兒出院後會自殺
不過院方明確表示他們已經沒什麼可以幫忙她的了
所以病人還是依計劃出了院
離開醫院的隔天
她就從自己十三樓的住處跳了下來

我的感想:
無論怎麼看,這件事我都很難站在院方那邊。精神科病房例行要做的就是自殺可能性評估,有自殺意圖的病人,連住院期間都會受到特別嚴密的監控,更別提隨便放出去了。當然病人會隱瞞,尤其死意甚堅的人,是不會到處宣揚自己不想活的。不過精神科醫師是幹嘛的?如果要病人說才能察覺他想尋死,那精神醫學也未免太過淺薄。雖然生是心理的病,但這個病人遭逢的對待一如明明該住加護病房的重症病患,卻活生生被趕出院,註定曝屍荒野。一開始我覺得那個爸爸也不無責任,既然擔心女兒會自殺,又為什麼要讓她有獨處跳樓的機會?後來想想,英國的親子關係不如台灣人緊密,廿出頭歲的人大多數早就離家很多年了,可能彼此居處也隔很遠,假如爸爸再聽信醫院的官方說法,那麼放她一個人回家就無可厚非了。


4. 一個廿一歲的女生
近幾個月來都覺得不太舒服
找了GP好幾次也跑了好幾趟醫院
得到的診斷都不太一樣
有的說是痛風、有的說是腸躁症
最後總算得到答案:她懷胎三個月了
不過這個答案其實也是錯誤的
因為不到五個小時後
她就在家裡產下一個四公斤重的女嬰!
新手媽媽意外地表示自己這幾個月來恐怕東西都吃錯了
幸好她本來就不抽煙
酒也因為懷孕後的不適而自動戒了
「後幾個月的確覺得肚子裡有東西在動,但我從沒想過自己是懷孕了,醫生們似乎也從未考慮這個可能性。」

我的感想:
太.扯.了。
以目前的性教育,我實在很難接受一個性行為活躍的孕齡婦女,會在九個月沒來月經的狀況下,還想不到自己的生理變化是懷孕造成的。這種錯誤應該只有夏娃才有資格犯吧?第一胎肚子或許不大,但孕期畢竟造成了很多主觀上的不適,否則女孩不會為此反覆求醫,所以第二扯的就是為什麼經手多位醫師,都沒有人看出來她懷孕了?或許大家會覺得連孕婦自己都不知道的,那麼醫生沒想到也不算太奇怪。錯!醫生不能期待病人自己提,基本上連病人斬釘截鐵的說法都得選擇性相信,假設他們沒說的事就沒有發生,未免也太傻太天真了。直到現在我都對醫學生時代老師叮嚀的話謹記在心:在急診,要幫女病人照腹部X光,或碰到下腹痛的女病患,一定要先排除懷孕的可能性,「哪怕她是尼姑」!當然這個講法有點誇張(真的碰到師父,劈頭就問這個問題未免失禮),但顯示了在醫學訓練養成的過程中,我們有多強調孕齡婦女婦產相關的鑑別診斷。我不會道貌岸然地責怪誤診,很多在考試時絕不會漏掉的事,日常行醫忙起來很可能疏忽掉,但一連看了那麼多醫生,甚至都到醫院做檢查了,怎麼就沒人想到問一下LMP (最後一次月經)、order一下pregnancy test?「腸躁症」是個垃圾桶診斷,在排除其他所有可能之後,才可以歸到這個病上頭,而懷孕這件事只要有想到,要證實它易如反掌。以前在台大常自覺檢查開得太浪費,一有懷疑什麼選項都勾,結果很少positive,不過相比之下什麼檢查都捨不得做,會miss掉很多明明簡單就可以抓出來的病,省錢的代價無疑是犧牲某些病人的健康。第三扯的是,都已經發現懷孕了,那「三個月」的說法是怎麼來的?用LMP算一下就知道不對啊(除非她前七個月都在出血,這不太可能)。
這篇報導旁登了一張新手媽媽手抱娃娃的照片,小嬰兒很可愛,可是我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別人懷孕都是懷著滿心喜悅小心呵護,補充營養啊、聽胎教音樂啊、做一堆檢查啊……,這個小娃娃的存在卻從頭到尾被當成一場病,直到蹦出來前的五個小時。如果我是她,長大後知道那最初的十個月是這樣過的,一定會很難過。不幸中的大幸是,這個無意中被製造出來的小生命,在全世界都忽視她的狀況下,竟也長得頭好壯壯,鐵定氣炸一堆拼命想懷孕又生不出來,以及孕期間小心翼翼結果還是早產的人吧。




來英國前就聽說這裡的公醫制效率很差
排個檢查、手術要等上好幾個月
對這點我沒親身體驗
(也完全不希望有機會體驗)
但倒是聽朋友說看GP感覺不專業
講的都是些門外漢也說得出來的道理
英國醫學的進步是沒有疑問的
但專業研究上的精進是一回事
臨床執行上的水準則受政策人事的影響
我知道不能以偏概全
不過上頭這些新聞實在不像是在文明國家應該發生的事

沒資格批評人家家務事
只能很感恩地說
台灣的醫療水平跟效率真的是超棒
大家要好好珍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