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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雜誌大概有1/4的篇幅都是廣告
不過不管賣的是什麼:服飾、配件、珠寶、腕錶、化妝/保養品……
這些廣告都經過精心設計而且非常賞心悅目
所以不像看電視一到廣告時間就忙著轉台或上廁所
我倒是樂於把廣告當作正式內容仔細端詳品味
因為它們代表一部份的當季潮流
而近期最讓我驚艷的廣告當屬Lanvin推出的新香水:Marry Me!

香水是時尚產業最難廣告的一項商品
衣服鞋子珠寶這類只要把主打商品秀出來就一目瞭然
化妝品跟保養品則可以用實際妝容或描述功能來吸引消費者
頂多只需要去琢磨穿戴它們的models以及畫面營造的氛圍
但香味卻是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感官知覺
而由於光靠圖像或文字來具體化一種味道難如登天
歐美雜誌很流行乾脆附上試聞條
在頁面側邊往內折疊黏起
拆開來便可以聞到該款香味
(台灣少見這種作法的原因我猜是市場太小
代理商花錢去登這種高成本的廣告划不來)
不過我個人不是很欣賞這樣的設計
因為不但造成翻閱上的不便
一旦拆開後看雜誌就被迫被香味攻擊
更慘的是假如同期雜誌有超過一種以上的香水廣告
會混雜成一股不協調的怪味
另外香水真正的味道是灑在身上後產生的前、中、後味
光靠塗抹在紙張上的香膏來憑斷一款香水的表現
一定會失真

香水賣的是一種形象、氣質以及生活情趣
噴上它之後散發出來的不僅只是單純的香味
還有隨之而來的自信與魅力
所以真正高段的香水廣告重點並不在精準呈現出嗅覺組成
而要能傳達出一個讓消費者心嚮往之的意象
最簡單的例子是名人香水系列
Jennifer Lopez從2002年至今共推出了16款香水
款款熱銷
雖然香水本身的特質不可謂不重要
但真正讓它們在一年數千款新香水中脫穎而出的關鍵
仍舊是代言人J Lo的個人魅力
話雖如此
廣告圖像還是必須與香味有緊密連結不能天馬行空
因為大多數人對同一種香味的解讀差別不會太遠
比方說它是濃艷的、清爽的、中性的、狂野的etc.
一則好廣告第一步是要能吸睛、引發好感跟好奇心
接著當消費者前往櫃上聞香時
還得同意聞到的味道跟廣告傳達的是相符的
才有可能掏腰包購買

「Marry Me!」的廣告主體是在單車上嬉鬧的一對清純可人的年輕戀人
扣掉右下角的香水瓶
整個畫面雖非黑白照片但彩度極低
只有女孩腳上的紫鞋與瓶頸的蝴蝶結默默輝映
給人一種很恬然、安詳、不喧囂的舊式甜蜜
配上「Marry Me!」這個香水命名
你會想像或許男孩才剛求了婚
兩個人正幸福洋溢地要去跟親朋好友宣布喜訊
很顯然
這款女香是想讓噴灑它的人有種被愛情環繞的幸福感
不管現實生活中的狀況如何
至少透過穿戴這個香味會讓妳覺得自己是被愛的
另一種解讀是挑香水如同選對象
一款適合的香水跟一個愛妳疼妳的老公一樣
或許之前經歷過游移不定、所遇非人的時期
但總有一天會碰上對的人/香水
瓶上直接了當的「Marry Me!」正在乞求妳的垂青

在之前的網誌我寫過自己不愛擦香水
不過在英國待過加上上了幾堂相關課程之後
對它大為改觀
那天看到「Marry Me!」的廣告後超級好奇這款香水聞起來會是怎樣
下班後立刻衝到站前三越七樓的代理商專櫃試聞
(插花講一下台灣的香水市場真的太小了
在倫敦的話哪裡需要跑百貨公司啊隨便一家Boots就一整面香水牆了)
乍聞之下有點小失望因為前味是比想像中濃烈一點的花香
我期待的是比較清麗的果或木香而非這麼有女人味的組合
試聞條放久後有稍微柔和一點
隔天淡到若有似無我反而最喜歡
只是
基於無法忍受身上發出任何刻意的味道
我應該是不至於因為喜歡廣告就跑去買香水

整體說來「Marry Me!」在設計概念跟行銷上都稱得上是非常成功的作品
那天替我服務的專櫃先生說它九月在台灣上市後大受歡迎
目前50 ml的中包裝已經售罄
只剩30跟75 ml的
然而它能不能成為長賣品還是得看後勢發展
香水市場一向競爭激烈加上消費者喜新厭舊
能像Chanel No.5這般屹立不搖長年熱賣可遇不可求
不過也幸虧如此
我們才年復一年都有新香水、新廣告跟新創意可以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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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