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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

往往代表的就是從出生到現在

所有狗屁倒灶芝麻蒜皮的大小事都會被翻出來

只是

沒人有興趣知道你拿了幾個模範生、考了幾次第一名

畢竟這些你自己講就好了不必等別人來爆料

媒體和對手想挖的是藏在光鮮外表下的黑暗面

愈是臭不可聞骯髒齷齪的愈有新聞性

也愈能拿來作為攻擊打壓的施力點

用放大鏡檢驗還算客氣的

更狠的是直接抹黑、無中生有、指馬為鹿、扭曲事實

這些手段在選舉期間大家看得夠多了

想必也不需要我再舉例

 

早在因領導太陽花學運而意外成為鎂光燈焦點時

陳為廷必然就懷著過去汙點終將被世人所知的隱憂

要拆掉這顆未爆彈的引線或至少減低它的威力

不難

只要選擇低調沈潛做回平民很快就會被媒體遺忘了

這段不光采的過往也隨之深埋

但陳為廷卻反其道而行

持續參與社會運動、在臉書發聲以致決定參與立委補選

他把自己逼到一個不得不自揭瘡疤的絕境

因為他太清楚

既然木已成舟犯過的錯誤掩飾不了

與其等待別人加油添醋的爆料還不如跳出來主動承認

既保留了第一時間自我表述的權力

又揀了自首者減其刑的現成便宜

 

「名譽」是一個人安身立命最重要的東西並不為過

我們都犯過一些令現在的自己羞恥懊悔、巴不得愈少人知道愈好的錯

所以

對於陳為廷沒有因為恐懼醜事被揭發而停下前進的腳步

(雖然我也不知道其參選是真為了實現理想還是著眼於名利)

以及不像一般大人犯了錯只會遮遮掩掩即使罪證確鑿仍然睜眼說瞎話

反而自己開第一槍、坦然面對的魄力

我是佩服的

然而他這麼做的同時

挑戰的卻是台灣社會對政治人物道德瑕疵的容忍度

我們不會期待政治人物是完美的聖人

但既然要為民喉舌、領公帑、擔任家國社稷的掌舵者

被用較高的道德標準檢視要求是必然的

有些錯可以被選民容忍

像這次議員選舉王世堅爆出婚外情依舊高票當選

有些錯不行

像捲人雙子星弊案的賴素如從當朝紅人落得黯然敗選

那麼

襲胸呢?

 

剛看到這則新聞時

我首先注意到的是陳為廷犯案那天(民國10075)是我的生日欸

不過這當然不是重點

接著腦袋就短路當機了很久

老實說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恢復

因為

我實在無法把電車痴漢那種猥瑣下流的形象

跟正氣凜然侃侃而談的「小熊為廷」聯想在一起

身為女性

再加上小時候曾有過在公車上被男乘客磨蹭的噁心經驗

對於這種在公眾場合趁人不備大吃豆腐的行為

我絕對是十二萬分地不屑加不恥

倘若不給人名直接問我能否認同有性騷擾前科的候選人

答案會是個很斬釘截鐵的No!

然而當這個人不是別人

而是萬人擁戴、形象清新、敢衝敢撞的有為青年陳為廷呢?

回憶著他在公民論壇上的談笑風生

理直氣壯又稚氣未脫何其討喜

竟然

我遲疑了

 

要追隨支持一個光風霽月的領導者

要追打唾棄一隻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都是很直覺很簡單的決定

但面對一個形象正面的人出現重大道德瑕疵

要認定是瑕不掩瑜選擇既往不咎

或自此全盤否定嚴懲不貸

考驗著每個人的內在價值觀和判斷力

陳為廷說他沒有要大家原諒

也請支持者別再為他辯護

其實不管選擇原諒或支持都沒有絕對的對或錯

在化為選票或賭爛票前對陳為廷也沒直接的幫助或損害

其實如果不是為了寫這篇網誌

我也想作壁上觀讓其他人去吵就好

不過逼自己去分析思辨雖然會讓腦細胞死掉不少

最後卻往往收穫良多

所以

以下是我的個人淺見

 

陳為廷留下紀綠的性騷擾案件有二

第一次是大三時在公車上偷摸女生胸部

第二次是大四時在夜店對異性做出「不當肢體碰觸」

基於被害女生多半選擇隱忍不敢聲張的反應推斷

我很懷疑從頭到尾他就只糊塗衝動這麼兩次

如果真的只有這兩次還兩次都被抓個正著

那我建議不妨去買一下樂透因為他不是太衰就是太幸運了

就算把已經發生的都一筆勾消

咱們放眼未來

身為性騷擾累犯的陳為廷再犯機會高嗎?

答案是肯定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性騷擾被陳為廷自己定位為是「孤獨時找錯了出口」

小時的經歷讓他難以信任別人、與人交心

所以常常一個人面對很多事情

精神科醫師潘建志也認同其心理缺憾或與雙親早逝有關

除非真的已經達到精神醫學定義上的病態

我向來反對用早期家庭或學校經歷、社會壓力等去合理化犯罪行為

(這是很多主張廢死者的立論點認為殺人犯之所以殺人社會也有一部份責任)

畢竟此一說法與邏輯的解釋力太強大

任何偏差行為都有其脈絡

但假使用這個理由來脫罪

是否代表就可以一犯再犯既然過去是無法改變的?

我同意陳為廷的襲胸必然可追溯回其幼時和成長經歷

也正因為如此

除非心理諮商或甚至治療有辦法讓他改頭換面

否則實在很難期待他能擺脫既有的錯誤行為模式

 

我願意試著相信陳為廷有心改過

以及他「這兩年沒再犯」的聲明

但很多偏差行為其實像上了癮一樣

當事人明知這是不對的卻依舊一犯再犯

換言之他現在如何信誓旦旦地承諾是一回事

未來守不守得往又是另一回事

更糟的是

即使陳為廷能夠把這道錯誤出口永久關閉

也難保他找到的下一個出口就會是正當正派的啊

今天陳為廷想選的是立法委員

坐上這個位子所掌握的權力何其大、面對的誘惑何其多

會犯下性騷擾的錯而且不只一次

已經曝露了此人不懂性別尊重、缺乏自制力、分不清人我分野也沒有道義是非

或最起碼一度是如此

這要我們如何放心地把立法權以及隨之而來的權利義務交付給他呢?

如何知道他不會又一時鬼迷心竅後再來開誠佈公以展現所謂的「誠信」

 

陳為廷在這整件事的處理上並不是完全扣分的

前面講過

我佩服他面對過去犯行的果斷和勇氣

但他之所以敢這麼做

恐怕也是基於低估了社會大眾對性騷擾的厭惡和反感

陳為廷如果不是對醜事曝光後會被原諒有一定的把握

怎會甘冒既選不上又把底牌給掀了的險?

反過來說

如果他有任何一點此犯行茲事體大的自覺

就應該知道這段過去將是他跨不過去的絆腳石

於是從一開始就不會冒出想參選立委的念頭

陳為廷從當初被抓被審到這幾天出來道歉說明

態度總是從容坦然

這到底是冷靜自持

還是壓根兒就不覺得性騷擾是種可恥又卑鄙的行為?

 

雖然說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那也得看「過」是什麼以及欲擔任的是何等職位

而性騷擾累犯和立委這個組合在我看來怎樣都無法成立

然而不管我怎麼想

陳為廷會不會參選到底、若選了會不會當選、若當選後會不會勝任愉快

目前都在未定之天

或許他會有機會去証實性騷擾案只是過往雲煙

或許沒有

又或許他會在得到機會後把事情搞砸

一切就看陳為廷口中的「社會公評」給出什麼答案

而他又如何因應了

 

要或不要原諒陳為廷分很多個層次

我認為他不適合再選立委和擔任公職

也絕對不是理想的男朋友或老公人選

如果是普通朋友那我不至於絕交但會小心避開獨處的機會

因為一個過失而全盤否定一個本來大有可為的青年

或許有些殘忍

但有些錯不能犯

有些東西丟失了就是拿不回來

我們都是凡人都會犯錯

但我們犯的錯不是性騷擾而我們也沒有要選立委

It's as simple as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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