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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國國會通過一條讓我眼睛一亮的法案

依據此新法

大型超市將不可再把沒售出但還能吃的食品銷毀丟棄

必須捐給慈善機構、當動物飼料或做為堆肥

 

一直以來我都非常珍惜食物

雖然(扣掉刻意節食減肥外)未曾嚐過不知下一餐在哪裡的痛苦

但家庭教育讓我養成了飯菜儘量吃光即使一時吃不完隔天也會優先解決的習慣

除非餿掉

否則我不會因為難吃、不合胃口、懶得剝殼去骨之類的理由

就把堪吃的食物丟棄

去吃到飽餐廳我嚴格遵守吃得下才點、點了就吃完的原則

(另外這個大家不要學不過)甚至掉在桌上地上外表完好的食物我都不介意撿起來放嘴裡

我不怕別人笑我小氣摳門

因為我很清楚自己是出於珍視資源而非捨不得那些錢

每次看到身邊朋友買了珍珠奶茶卻喝沒幾口就嚷嚷著喝不下了隨手一扔

或點一堆菜卻各嚐幾口便停下筷子等別人清盤即使剩很多也不打包

總會讓我內心默默淌血

不解他們為何能如此堂而皇之地浪費珍貴的盤中飧

都不會慚愧心虛、不怕被雷公劈嗎?

 

這種個人的食物浪費還相對小case

更可怕的是整個經濟體系運作下的大規模浪費

 

超市是很明顯的例子

蔬菜水果若賣相不好即使吃起來無異也無緣上架

同時每天有一堆即期和過期食品被無情地銷毀

為減少庫存跟汰損率

賣場以大包裝搭配低單價吸引消費者多買

結果往往也只是換成在自家冰箱或儲藏櫃裡壞掉

 

餐廳裡

廚師只取食材口感好的部份

把剩下也能吃而且甚至更具營養價值的部份扔掉

備料不足怕不夠賣、太多又勢必得丟棄

食客們吃剩的殘羹冷炙亦從來沒少過

當飲食不再單純為了裹腹而昇華為一種排場、享受、風雅

吃太好和點太多儼然成為顯學少有人覺得不妥

 

我討厭經過打烊後的麵包店或補貨中的便利商店

討厭看到賣不出去的麵包和鮮食被集中包在塑膠袋或堆放於籃架

它們像即將面臨安樂死的流浪狗貓般無辜

明明都還可賣可食

然而因為顧客總是要求剛出爐、當日現作、距離過期日愈遠愈好

於是提早被宣判出局

 

很諷刺的是

當一部份人們坐擁吃不完的食物甚至渾身與肥胖相關的慢性病

另一些人卻吃不飽、營養不良

落後國家在鬧飢荒、全球面臨著糧食不足的危機

為增加產量產能、延長保鮮期

農牧業大量使用抗生素和殺蟲劑並進行基因改造

表面上在改善問題實際上卻製造了新的:破壞生態、汙染環境、藥物殘留、基改食物對人體的安全性不明etc.

而且重點是

食物分配不均的根本問題依舊存在

這隻食物浪費的巨獸由整個人類飲食文化跟商業行為模式在共同哺育著

製造出來的食品再多

也只是繼續被某些地區跟某些人糟蹋

不會進到真正需要的人的手中

 

商家們當然寧可花錢銷毀也不把還沒壞掉的食品直接捐出去

因為如此一來將減損商品的價值

如果大家都等著拿免錢食物不消費怎麼辦?

而今政府想打破這行之有年的遊戲規則

從上至下游的食物製造者、中盤商和零售業者等等

必然以干預商業自由、破壞經濟成長等官冕堂皇的理由群起反對

我好感動法國享有自由發源地的美名

卻並未將市場自由無限上綱

這背後如果沒有強烈的民意支持、政治人物的道德覺醒

怎麼抵擋得了財團、巨賈等既得利益團體的負隅頑抗?

法國人的這一小步

對全球普遍的食物浪費現象或許只是杯水車薪

卻讓我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絲曙光

 

法國議會在四月初還投票通過了另一項極具爭議的修正案

此案將禁止過瘦(BMI<18)的紙片模特兒走上伸展台

還要定期體重檢查、提供醫療證明

違反的經紀公司最高可處新台幣250萬元罰鍰或6個月有期徒刑

 

即便以色列早就2012年就立了類似法規

西班牙和義大利也開始抵制過瘦的模特兒

但倘若之後參議院同意並真的在時尚之都巴黎祭出此鐵腕

其影響更是無遠弗界且深具指標意義

該法案的立意在打擊厭食症

導正「瘦即是美」的偏差觀念

期望能保護因過瘦而瀕臨健康危機的模特兒和青少年

不過法國模特兒界普遍反對此措施

業界人士主張此修正案不但剝奪了天生瘦削者的工作權

更會傷及法國時尚產業

 

模特兒胖瘦問題近年來一直在熱議的鋒頭上

我2009年到2010在倫敦唸書時因為時常接觸相關訊息

曾有感而發寫過以此為主題的Real Size Model

當時我主張設計師對纖瘦模特兒的偏好應被充份尊重

不過五年後再回頭看舊文想法又不同了

原因在於這幾年來持續訂閱的"Look"雜誌用了很多正常尺寸的模特兒

她們的豐臀粗腿一開始在視覺上真的頗礙眼

我只覺得衣服被這種非傳統衣架子一展示不但沒加分反而扣了分

怎知看久之後

現在的我居然被潛移默化到漸漸能夠欣賞豐腴之美

這轉變讓我驚覺

原來之前認定瘦子穿衣服才好看的審美觀並非與生俱來

而是一路以來被主流價值觀反覆洗腦的結果

換言之

我不得不相信若時尚產業能主動或被迫多任用尺寸往正常值靠攏的模特兒

必然能扭轉大眾對纖瘦女體過度的推崇和追求

 

當然這個法案一旦正式通過並實施

必然像法國時尚產業人士所抗議的

有歧視瘦子、干預其工作權與侵害設計師自由的疑慮

然而要討好所有的人本來就不可能

順了姑情難免就失了嫂意

政府在面對爭議性議題時不能如父子騎驢般永遠拿不定主意

固然不能流於專制獨裁

但只要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

經過充份研議、有科學依據並依民主方式賦予法源和強制力

那麼就該站定立場穩穩地領導大家前進

這才是人民之福哪

 

說到這個順便來提一下

以人權角度觀之新加坡的嚴刑峻法在國際上向來惡名昭彰

而從今年4月起他們又多了個雪上加霜的新規定:

每晚10點半至早上7點所有零售商禁止販買酒類飲品

違反業者最高處新台幣23萬元罰款

同時段一般大眾也不能在公共場合喝酒

初犯最高罰新台幣2萬3000元

累犯者最高可處監禁3個月

雖然有管太多之嫌

不過看到這新聞的當下我還真想搬到新加坡去住

畢竟本身不喝也不樂見老公喝太多卻又沒立場管他的我

實在很需要一點公權力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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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