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把刀

絕對是九把刀

也只不過收到喜帖依約出席一場理論上跟表面上喜氣洋洋的婚禮

當天親朋好友歡聚一堂同聲祝賀

酒酣耳熱的好不熱鬧~~~

結果現在被拍到才新婚幾天屍骨未寒(?)

新娘就跟不是老公的男人在大街上玩親親

啊這是把當天所有賓客當臨時演員耍嗎?

其中九把刀自然是災情最慘重的

不只因為他很可能是禮金包最大包的那個

君不見昨天每節在報相關消息的新聞

都不忘剪一段彎彎在婚禮上坐九把刀大腿的畫面

講難聽點新娘劈腿干他屁事啊

莫名其妙被拉來尬了一角

不知情者搞不好還以為綠雲罩頂的苦主是九把刀哩

 

這也是為什麼

近年來我愈來愈不熱衷於喝喜酒這件事

在我這個年紀

通常受邀出席的都是同輩親友的婚禮

是故對新人交往的來龍去脈會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不至於被表象蒙蔽

而就我的觀察

狗急跳牆亂結一通把婚姻當兒戲的比例太高了

沒認識多久不了解對方的、吵吵鬧鬧個性不合問題一堆的、一方(或兩方)外遇不斷劈腿成性的

都還是可以步入禮堂

明知新人是在拿自己的人生開玩笑

我實在沒有辦法再像不懂事的以前一樣

傻呼呼地在紅包袋上寫著「天作之合」「白頭偕老」「永浴愛河」之類的賀詞

然後逼自己相信他們可以一路幸福下去

現在每次參加那種擺明了自欺欺人、作繭自縛的婚禮

雖然基於社交禮儀還是得包禮金、說吉祥話、維持欣羨的表情和微笑

暗地裡我其實在大翻白眼

不爽這兩個人自己昏頭也就算了

幹嘛把無辜的我牽扯進去成為一椿不幸婚姻的共犯結構啦

 

我真的不懂欸

都什麼年代了

不再有指腹為婚、父命難違、昭君和番等非結不可的理由

卻還是有那麼多人

寧願把自行作主的婚姻搞得這麼烏煙瘴氣

從結果回推

結婚在這些人眼中充其量只是在扮家家酒

他們根本沒有體認到自己是許下一個極其神聖的承諾

從未好好思考結這場婚對人生的意義

也不曾設想後婚後生活會帶來的種種衝擊

面對這個幾乎可說是人生最重要的決定

他們就是這麼不當一回事地把自己給賣了

我實在很想提醒這票人

其實「不要結婚」也可以是一種選擇啊

 

在彎彎這個例子裡

種種跡象顯示她在婚前便跟黃大爺暗通款曲

若她真覺得相見恨晚、自己愛黃更多

那就該勇敢取消婚約、談判分手、光明正大地跟他在一起

或許還是得經過一番革命跟受到一些譴責

但絕對不會搞到像今天這樣身敗名裂

她選擇了一條最消極也最令人匪疑所思的路

繼續跟第三者維持超友誼的互動

--這部份尚可理解(但不代表可容許)

同時又依計劃嫁給愛情長跑10年的男友

以外人眼光來解讀

黃大爺只被她當點心罷了

但妳說她真的很愛她老公嗎顯然也沒有

否則不會婚前婚後都做出這種讓他傷心的事

身為一個才華洋溢、事業如日中天、獨當一面不需要靠男人的傑出女性

是什麼理由讓她堅持要結這個婚呢?

 

老實說名人劈腿外遇的新聞根本多到我都不想寫了

像彭順那則拖到現在都還沒動筆

說來可悲

但我現在標準已經低到接受某些人就是欠缺對愛情忠實的能力了

只要跟我無切身相關性也懶得再多討論

若非彎彎這則緋聞情節誇張到再創高峰

我也不會在忙著籌備夏威夷之旅中又刻意抽空出來寫

(夏威夷真的有點複雜欸)

 

畢竟自己是女人

從女方心態切入應該相對容易

然而可能是我腦袋裡的內建程式跟彎彎全然不同吧

左想右想還是很難理解她的作為

我被劈過腿

知道那有多痛

也知道有一就有二不用期待對方改過自新

那段經歷讓我認清自己的愛情世界裡是容不下三個人的

不只不再原諒外遇這件事

也絕對不會把被背叛的痛苦加諸在愛人身上

如果就是不愛了我會誠實面對

因為我受不了明明對一個人沒感覺了還要勉強應付他

也沒興趣和能力在兩個男人之間周旋

對我來講愛情就是美在它單純、直覺而簡單

無關道德這只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基本尊重罷了

 

彎彎對愛情的詮釋令人搖頭

對婚姻的草率則教人遺憾

 

幾天前逛街發現Calvin Klein推出打五折的過季洋裝

立刻見獵心喜抓了好幾件去試穿

其中有件裸色貼身款我一穿就愛上了

價格也可接受立馬決定要買

第二件桃紅色系色塊洋裝當初我嫌貴沒拿去試

但小姐還是從門縫塞給我說穿起來應該會很好看

結果最後有點趕鴨子上架地被說服買了兩件

第一件我沒任何游移即使換個時空都還是會想買

第二件就不是那麼非買不可了因為它的價錢跟穿起來的效果我都沒有很滿意

人生中有很多可以重來、容許犯錯、結局不好也無傷大雅的決定

像買衣服就是其中之一

反正買錯也就只是浪費錢罷了

在經濟尚可負擔的情況下

我不需要用超高標準去篩選所買進的每樣東西

然而婚姻跟買衣服全然不一樣

只要心裡有那麼一丁點的不確定就不該冒險因為你輸不起

必須百分之百確定「就是他/她了」才能買單

 

彎彎跟老公在婚前已交往了十年

對彼此的了解程度應該是沒問題

在沒爆出醜聞前外人都會覺得這是場水到渠成、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結合

但從事後發展來看顯然不是如此

十年愛情長跑只是表象罷了

這對新人根本貌合神離

否則不會在理論上還黏踢踢的新婚蜜月期就被抓包紅杏出牆

很多人可能覺得她老公才是整個事件最大的受害者

我卻不這樣認為

因為我不相信他會對自己老婆的心不在焉一無所知

除非他們真的就形同陌路、彼此不關心沒互動了

(如果真的這樣還硬要結婚豈不更怪)

或彎彎的演技真的太好

(這不太可能吧我們都看過她演的「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否則人多多少少會感知對方的變心

我並不是說她老公要為彎彎的劈腿外遇負責

而是假設在婚前已經意識到彼此感情變質

他其實隨時可以喊暫停的沒人拿刀子逼他娶這個交往十年的女友

可是他並沒有

換言之最後會搞得這麼難看

彎彎老公也不是全然無辜的呀

(所以九把刀還是比較衰)

 

別人的家務事罷了我無意再細究

不管他們有沒有犯錯、犯的是什麼錯、誰向媒體爆的料、有沒有道歉跟道歉內容是什麼

都不是重點

總之這一切都真真實實地發生了

對我們來說就是一則很扯的報導

當事人卻必須用後續人生來收尾跟承擔後果

這懲罰也夠了

其實早在彎彎劈腿事件爆發前

我跟單身朋友聊天時便曾針對身邊友人婚姻頻出狀況發出感慨

太多人根本只是為結婚而結婚

時間到了就從身邊抓一個眼前最適合的對象

新婚未久就分床的分床、吵翻的吵翻、婚外情的婚外情

真不曉得當初結那個婚的作用除了騙禮金跟自找麻煩外

還能幹嘛?

我和朋友會拖到過了一般人認可的適婚年齡還沒成家

正因為我們完全不認同這種對婚姻的態度

結婚這個念頭應該是遇到一個很棒的對象後自然而然蹦出來的

而不是再不結就來不及了然後矇著眼硬湊

一個人很好

兩個不對人綁在一起只會變成災難

而且更慘的是還無法輕易脫身

未婚的各位在作決定前務必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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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