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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市長日前呼籲藝人勿代言酒類產品

以免對酒駕肇事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果

此言一出引發輿論兩面倒的反應

稱許賴神有道德勇氣的人有之

認為他搞錯對象的人也不少

 

首先我們該探討的是

藝人接酒品廣告真的會鼓勵酒駕嗎?

這兩者間的關係顯然不是直接的

畢竟酒類廣告的最終目的是增加產品市佔率和銷售額

至於喝醉後跑去開車則是消費者必須自行負責的個人行為

但倘若喝醉後就是有固定比例的人會跑去危險駕駛

那麼藝人利用其知名度、正面形象和社會影響力

吸引了認同他/她的粉絲來買酒跟喝酒

會間接增加酒駕數量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但反過來說

喝酒跟酒駕終究是兩碼子事

不能直接劃上等號或乘以某個比例

欲降低酒駕危害有很多更直接、更根本的做法

比方說提高刑度、廣設酒測站、宣導酒後不開車

就算真把健康議題納入考量就是要民眾少喝酒

那麼可以乾脆拷貝對菸商、菸品的限制和規範

禁止酒類廣告、增加稅捐、縮小合法的飲酒場所etc.

沒錯酒駕造成了很嚴重的社會安全問題令人深痛惡絕

但硬要把這負任歸咎到最末端的代言藝人身上

卻是有點欲加之罪了

 

以上

是我以法理為出發點嘗試作的客觀分析

但私人情感上

我卻是再支持賴清德也不過了

理由倒不是基於藝人代言促進了酒駕

左看右看我還是認為這二者間的因果關係有點遠

我反對藝人代言或說反對促銷酒品的原因在於

這些廣告替「喝酒」塑造了極為美好的形象

年長或已養成喝或不喝酒習慣人未必會受影響

但對社交活動正頻繁、積極尋求同儕認同的青少年和青年男女來說

一旦飲酒作樂被認為是時尚光鮮的

那麼每次聚會都將少不了酒精的催化

一開始可能是怕別人覺得自己不夠酷而勉強喝

後來就真的愛上了醉茫茫後的放鬆感

於是一個本來未必會養成喝酒習慣的人

從此一生離不開酒以及酒精可能對人體造成的戕害

 

撇開酒駕不談

我打從根本就覺得台灣人喝太多酒了

當然在發生酒駕或其他酒後鬧事的行為前

要不要喝、愛喝多少酒屬於個人自由

受損的是自己的健康或頂多擴及必須照顧你家人朋友

不至於對其他人造成直接危害

但廣義來講

酒精所造成的健康問題最終依舊是由健保也就是全民納稅來負擔

在盡情享受「酗酒」這個個人自由的同時

其實還是在耗費著一定程度的社會成本啊

我猜健康考量必然也是賴清德這番呼籲背後很重要的原因

醫生出身的他當然清楚酒精對健康的種種負面影響

對喝酒也當然會有比一般人強烈的反感和警覺

 

以前在醫院接病人時必問的「抽菸喝酒嚼檳榔」可不是問假的

太多疾病都被證實跟酒癮有關了

多種癌症、心血管疾病、肝硬化、胰臟炎、精神和神經疾病等等

可是由於它的殺傷力不是立即的

所以多數沈溺者都低估了酒精可能的負面作用

即使知道也總以為自己會是幸運的例外

或採取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態度選擇當鴕鳥

今天如果是因為環境所逼或資訊貧乏下而沒有選擇性地接觸致病因子

那還沒話說

問題是酒又不是非喝不可

或至少在成癮前你是可以自主選擇喝或不喝的

因為社會氛圍、同儕慫恿、職場風氣而半推半就地走上酒鬼這條路

平白讓自己的健康淪為祭品

真的令人非常痛心和可惜

 

我對這個議題特別有感覺的背景因素

除了本身是醫生在醫院看多了酒精性肝炎跟其他併發症的病人外

還因為過去這十幾年來自己也經歷過一陣迷惘期

 

我來自一個幾乎完全不喝酒的家庭

爸爸是B肝帶原者所以滴酒不沾

媽媽沒有健康考量但既然不愛應酬她也沒機會喝

從小我對酒的印象就是那幾瓶客人送來就放在櫃子角落直到壞掉的XO

直到長大了一點

爸爸才偶爾在逢年過節家族聚餐時開一瓶便宜的紅酒來助興

或外出用餐時心血來潮點一杯啤酒全家一起share(機率小於一年一次)

好啦雖然台灣的合法飲酒年齡是滿十八歲

但爸爸還是不顧媽媽反對地開放讓好奇的我們小啜了幾口

我一點都不喜歡酒

覺得它聞起來香但喝起來苦

跟咖啡一樣直接被列為拒絕往來戶

上大學後的我像一隻飛出籠外的小鳥

這才發現原來外面的世界跟我從小長成的溫室差好多

其中一個變化正是有愈來愈多機會接觸酒

 

剛滿十八歲的大學新鮮人們如果有機會出遊或聚餐

不免覺得來點酒精是一件很新鮮又顯得自己很屌的事

然而醫學生時期的我還是專注於唸書

不愛玩也鮮少出席聚會

未曾感受到什麼非喝不可的壓力

至於其他人要怎麼喝、跟誰喝或去哪裡喝都不關我的事

我沒什麼社交焦慮症也不期待大家認為我很酷

還記得大一或大二時曾有同學醉後發生「衝撞警車」事件

被大家拿來當笑話在班版上瘋傳了好久

細節已不可考而我猜也是誇大的成份居多

但至少證實同學間有在喝而且喝得還算兇

醫學生後期跟住院醫師時期

自己和身邊朋友的「大人」應酬變多:導生宴、球隊期末聚餐、科部望年會etc.

也開始見識到大人們對酒的陷溺和執著

 

當然你會好奇醫生不是該深知酒精的壞處並敬而遠之嗎?

我只能說

明知故犯的人還真不少

醫生並不能自外於這股「狂飲=豪邁」「乾杯=給面子」「酒量好=厲害」的迷思與歪風

不少科部的風氣甚至是要把每個人灌到爛醉連女生都不放過

而要在這些科部廣受認可與尊重

最好(如果不是唯一)的方式就是能喝

但喝酒這事真的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嗎?

我曾經陪同當時男友出席醫學院籃球隊的期末導生宴

菜都還沒上呢旁邊已經堆滿一手又一手的啤酒和數支紅酒

男友說男人的世界就是靠喝酒來搏感情不喝不行

但那天我親耳聽見一個超帥球技又好的學長(我心目中的醫籃流川楓)直接說他不喝

根本也沒人逼他鬧他糗他或因此減損他在球隊的地位

至於我們皮膚科這幾年來的風氣是只喝果汁

即使桌上有免費紅酒也都是擺在那兒沒人要開

幸好如此

否則我其實也沒把握能像那位帥學長一樣

在大家都喝開了的情況下堅守著眾人皆醉我獨醒

 

與第二任男朋友交往後

我對自己的不喝酒卻從坦然轉為困窘

他不僅來自一個喝酒風氣盛到全院出名的科部

也出自一個非常喜歡喝又非常能喝的家庭

換言之

跟其他許多我們彼此格格不入的面向一樣

在喝酒習慣上我跟前男友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

一心想挑戰不可能讓這段感情繼續的我

在喝酒上於是也和在其他面向上一樣

拼命想用改變自己來討好他

前男友並沒有要求我陪他喝

可是態度和言語間總不經意流露出「不喝酒就非性情中人」的價值觀

為了證明吾非貌岸然或迂腐古板之輩

我很刻意地讓自己去習慣用餐必配酒這件事

跟他朋友或家人聚餐時更是非喝不可

一直推辭會招來「妳這麼ㄍㄧㄥ幹嘛」的譴責眼光

 

在耳濡目染下我背棄了長久以來的家教和習性

不只行為上只要有約會就少不了喝酒

心理上也逐漸認同「會喝酒的人才有趣、不喝酒的人好無聊」

然而生理上我還是不喜歡也沒辦法喝酒

我無法發自內心覺得酒好喝

而且喝多了除了引發心悸還有三次突然昏倒的經驗

因為非真心愛酒、酒量又不好

跟前男友分手後我鮮少再碰酒精

不過由於對「喝酒」的正面觀感一時改不過來

如果朋友們興沖沖地要喝我還是會共襄盛舉

深怕被貼上"nerd"的標籤

聽到別人喝得爛醉玩到很誇張的故事

雖然自己絕對不會做出相同行為也不覺得這樣好玩

卻還是默默羨慕這些人很會玩很放得開很懂得享受人生的人

 

過去我曾埋怨這猶如酒精絕緣體的體質

它讓我永遠不可能成為豪氣的酒國女英雄

無法跟那群被大家公認比較酷的人把酒言歡

一直到最近我才想通

不會跟不喜歡喝酒是老天給我最好的禮物之一

它保護我不至於在年輕不懂保養身體跟明辨是非對錯時

跌入酒精那令人迷醉的深淵

我無意將飲酒汙名化

事實上有不少醫學研究都指出適量飲酒對健康有益

在很多國家釀酒品酒更是流傳久遠的珍貴文化寶藏

我也認同節慶時分親友相聚小酌怡情絕對能錦上添花

但台灣社會對喝酒的整體觀感卻明顯走偏了

大家相信應酬談生意就是要喝而且喝得愈醉愈有誠意

把發酒瘋的荒謬言行當作功勳很自豪地拿出來炫耀

爭相在名酒上灑錢自以為上流即使根本喝不出好壞

 

我還是會在想要時喝一點酒

夏日時分來杯冰冰涼涼的啤酒再配一些下酒菜

或吃海鮮料理時搭一支微酸清甜的白葡萄酒

這些對我來說都是口慾上難以割捨的享受

但我再不要為了證明什麼或討好任何人而喝了

也奉勸那些像我過去一樣對喝或不喝尚在搖擺中的年輕人

不要為了莫虛有的原因

i.e.偶像們開懷暢飲的畫面、朋友同儕的慫恿挑釁、嚮往所謂「酒後吐真言」

放縱自己成為貪杯之徒

什麼應酬就是得喝、酒量與升遷速度成正比、男人的友誼建立在酒精上etc.都是一面之辭

事實上事業成功人士裡滴酒不沾的比例並不低

老是喝到糗態百出別人對你的專業度和信賴感會大打折扣

而需要靠酒來催化的友情恐怕是酒肉朋友多於肝膽相照

 

那些被灌到暴斃的例子固然極端

某個程度上卻也反映著台灣民眾對喝酒的集體理解偏差

要在這種群體壓力下堅持不喝並沒有想像中容易

因為我們總會忍不住認同那些勸酒的人所說的

不喝就不給面子、多喝一口不會怎樣、這種場合就是該喝不喝不懂禮貌

事實上喝或不喝是每個人的自由

沒有人可以用任何理由去逼另一個人喝酒

如果勸我酒的人要因為被拒絕而不高興

要因此將我歸類為正經、無趣、不入流、不解風情

那麼就道不同不相為謀吧

I love being sober and I am proud of being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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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