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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五月起
結婚不再需要公開儀式
若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再多人見證的婚禮都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沒什麼意外的話
(突然來個超閃電結婚?!
嗯,我上輩子沒積那麼多陰德)
又如果此生有幸嫁得出去的話
我勢必會適用這條新法
這讓原本對婚姻抱著事不關己態度的我又興奮了起來
一向對籌備婚禮的繁文縟節非常反感
什麼拍婚紗、送囍餅、印囍帖、挑婚戒、選場地、迎娶宴客etc.
光是想就去了半條命
我不想跟別人一樣
因為大部份人的愛情都在婚姻裡逐漸凋零
但我又自認為不是故意要標新立異、顛覆傳統
只是單純地不想花功夫在沒有意義的事情上頭
雖然也曾信誓旦旦發願把發出去的紅包全炸回來
回歸本心
最理想的結婚竟還是沒有婚禮的
撇開沒人要不談
真迫不及待想嚐嚐最簡單不過的結婚方式
如果可以兩個人手牽手帶印章一起去登記就打發掉
那一定很屌!
ps.但願未來的另一半能接受我對婚禮的這個小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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