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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一則很無聊的新聞
記者把各明星去勒戒時帶的讀物製了一個表
從聖經、勵志書、小說etc.不一而足
胡瓜帶了三本:"追風爭的孩子"、"不存在的女兒"跟現在想不起來的一本

當下我有兩個感想

第一是 好羨慕唷
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時間看閒書了
上次好好看一本小說是intern時在ICU K完的"The Devil Wears Prada"
同一作者寫的"Everyone Worth Knowing"只看不到六分之一就被擱置一邊
這幾年有空翻雜誌就算不錯了
看"書"至少要有幾十分鐘的時間連續著看
看"雜誌"則可以蜻蜓點水、隨時打斷
第二是 帶三本怎麼夠啊?
我真的要卯起來看閒書就一定是一氣呵成
像小時候租港劇來看
誰有耐力乖乖分三、五天把它看掉
總是一個下午就囫圇吞棗地把好幾集給解決了
好看的書是可以讓人廢寢忘食的
即使心不甘情不願地上床睡了覺
醒來的第一件事也是翻回睡前停留的那頁繼續看下去
如果要去勒戒十天半個月的
少說我金庸小說也得拎個半套進去才夠

隔天一則小小的新聞
卻讓我不禁捧腹
胡瓜說那三本書他翻了幾頁就看不下去
請小禎下次帶幾本"圖文並茂"的進去給他
我不訝異
閱讀是一種慣性
上回一個市調說現在大學生也不看書了
只看得下雜誌或漫畫這些易於吸收的精緻速食文化
以後養小孩還是得重視這方面的培養
能以閱讀為樂是一種幸福、也不容易學壞
當年我就是泡書店、看瓊瑤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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