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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篇"練習曲"觀後感
討論串竟變成英文寫作之辯
實非本意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的確很有討論空間
乾脆再開新文

英文於我當然是second language
從來講英文說英文讀英文寫英文就不是件太輕鬆愜意的事
若非抱著增進語文能力、了解異國文化的求知慾
若非大部份教科書都是原文、專有名詞也是從原文學起
誰作興那麼自虐與跟自己隔層紗的語言鎮日為伍啊
閒暇時看閒書當然還是中文書要比英文書容易看
朋友間的交談或書信也是中文更能心領神會
剛從紐西蘭回來那陣子是我英文的顛峰
逐年退化
饒是如此
一般日常寫作或讀口語英文是沒太大問題
畢竟我仍然刻意唸一些英文小說跟雜誌
也一直跟不會說中文的外國友人以英文信件保持聯繫
能把英文練得很好是我不曾放棄的夢想
因為那決不只是得到一個單純語言能力
而是得到進入某個文化的鑰匙
在沒唸過Shakespeare原文劇作前你如何能說懂得莎翁?
但精熟另一個語言需要環境、時間跟龐大的熱情
姐姐在遇到姐夫前好歹也在紐西蘭住了五、六年
可她的英文是跟姐夫交往後才突飛猛進的

此生我一定會有機會把英文能力堆築起來
在那之前
英文扮演的角色─最低限度─就是個表情達意的工具
只要它能發揮這個基本功能
我對英文或中文的選擇並沒有明顯好惡
就像看門診時遇到講台語或山東腔的阿公阿嬤
我不會因此對他/她們另眼相看
我煩惱的只是我會不會誤會他/她們的意思?
我的解說他/她們能不能理解?
因緣際會下認識了一些英文說得比中文好或兩者差不多的朋友
其實對於語言的選用大家都能很快找到平衡點
反正我擺明了是寫中文、講中文比較順手
頂多一開始努力寫幾封英文信、後來還是變回中文
而如果寫英文對對方來講是比較舒服的
我也尊重他們的選擇
勉強施行秦皇暴政、車文同軌的結局一定是某一方會辭不達意
不是你誤會他就是他誤會你
這又何必

比較好玩的經驗是碰到一個ABC男孩
他真的是ABC所以中文完全不會看、只會講
令人驚訝的是在交談的數個小時裡他卻一個英文單字都沒說
反而是我為了便於表達還中英交雜溜了幾句英文
他說師大語言中心的老師強烈要求他們課堂上不准用英文
連單字都不行
一用就像觸犯人神共怒的天條
(感覺很像爸媽那輩學校禁止學生講台語)
我說這也太矯枉過正了吧
有些東西本來就是要用英文說比較順
而且台灣人自己還不是隨口就冒出英文來
他聳聳肩表示反正他習慣了
老師要求他們就算不知道某個字的中文怎麼講
也要努力拐彎用已知的詞彙去表達
我笑了
想當年民初是白話文與文言文之爭
進化到如今已經成了中英文之爭、甚至正統中文與火星文之爭
文字演化有其時代背景
只要不失語言的基本功能、不生謬誤
我覺得各有其美感

外來語進入本國語的濫觴應是日本流行樂
傳到台灣來就變成八零年代大家琅琅上口的"青蘋果樂園":
告訴我 WHAT'S YOUR NAME 接受這邀請函
I LOVE YOU 走出角落的黑暗
DON'T YOU KNOW 給我全部的愛
I NEED YOU 安慰我的不安......
在那之前
台灣歌壇國語歌是國語歌、台語歌是台語歌、西洋歌是西洋歌
涇渭分明、未曾混血
後現代主義的捲入開啟了一扇窗
從此音樂無國界
混用外來語謂為風尚
其實就算來到廿一世紀的如今
濱崎步最新專輯"Guilty"裡的所有歌曲還是蓄意取英文歌名
不知情的人或許會以為這是張英文專輯呢!
撇開崇洋媚外的情愫不談
其實在不揚棄本國傳統文化的前提下
就讓西風自然東漸有何不可?
故步自封只是陡然放棄讓自身文化更加富麗壯大的契機

不知不覺扯了這麼多
最後要解釋的是
我也不是說拼字、文法不重要
只是相對於一眼就看出錯誤的標點符號而言
後者會更讓我有種被冒犯的感覺
如果是拼字文法出錯
頂多就不要看、眼不見為淨
但標點符號一錯整個段落瞟過去就渾身不對勁
而且改正文法跟拼字或許不是一蹴可幾
但改標點符號卻只是舉手之勞
所以才特別提出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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