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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最舒服穩定的關係
是當你可以預期對方大部份的反應
你能夠信任對方比信任自己還要多
不需要誓言也有永遠守在彼此身邊的默契
你們或許會吵架或許會意見不合或許會在情緒激動下說出難聽的話
但卻絕對不會做出真正傷害對方、背叛對方的事
我曾以為世界上真有這樣的愛情
可是在經歷過一些事之後
現在我認為這樣的關係只出現於親人跟寵物之間
以及人與其他非生命體的互動上

我一直很喜歡拿逛街血拼跟談戀愛來類比
對很多人來講這兩者根本不衝突
也不會拿它們來相提並論
然而在長期缺乏後者的狀態下
前者帶給我的快樂強度足以填補單身者無可避免的寂寞惶恐
綜藝節目裡某位失戀後暴食的女星說
她之所以狂吃的原因是「只有食物不會背叛我」
我想在某種程度上
自己對衣服的喜愛也是來自於那份安全感
整個逛街購物、穿著打扮的過程
我操有絕對的掌控權
想東翻西看、想試穿、想買、想不買、想退貨(在英國,在台灣不行)、想等打折……隨心所欲
不需要委屈妥協也不必怕被拒絕
只要口袋裡有錢
看上的東西沒有人會不賣給你
當然偶爾會碰上沒尺寸或搶手貨售罄的狀況
但推陳出新的市場永遠找得到類似的商品
前一天我可能還為買不到那件小洋裝垂頭喪氣
結果今天購入另一件美麗的外套就能夠讓我破涕為笑

到英國後
對逛街購物穿著打扮的態度跟想法來到另一個境界
前幾天放學後照例在H&M遊蕩觀望
見到某位男士竟然走著走著就把一件掉在地上的衣服跩開
心裡像被重重捶了一下
好難過
雖然賣場裡顧客來來往往
衣服掉在地上的現象比比皆是、見怪不怪
除了店員之外沒人有義務去撿拾整理
可是我怎麼樣都無法想像怎麼有人會這樣對待一件衣服
就算它不是你弄掉的
你也並不想花錢帶它回家
但再怎麼說它都是人家辛辛苦苦設計打版縫製出來的
它有權利以光鮮亮麗的面貌被掛在架子上
期待某一天被欣賞它的主人拎回家
而不是像一坨垃圾一樣躺在地板上
沒事還被嫌擋路的人跩一腳!
我逛街時不但不會做這種褻瀆衣服的事
甚至偶爾還會順手把被亂放或掉落的衣服歸位
會這麼做的原因並不是我有潔癖
而是在我的心目中
所有的衣服飾品都是需要被尊重的生命體
我可以如數家珍地講述自己每個寶貝的來歷
沒事時還會對它們自言自語
把兩件不同牌子的衣服搭在一起叫認識新朋友
逛到某家店時如果剛好又穿了同一個牌子的衣服叫回娘家
買了之後後悔要退貨我會說祝你找到下一個更愛你的主人
在亂得像菜市場的折扣區搜尋好貨時是抱著那種救你出火坑的心情

一定有人會說這不過是你一個人在想像
衣服不過是一堆有機無機分子組成的身外之物
它們沒有生命不會講話跟你也不可能有任何互動……
話說我在英國很愛看的流行週刊有一個還滿有趣的單元
就是每週會出一個題目來訪問街上的四十位男生
從他們的答案可以推知大部份英國年輕男士的想法
前幾週的問題包括「上一次與女友親熱是什麼時候」、「一個人在家時都在幹嘛」、「女生適合開口求婚嗎」、「誰是你覺得最性感的流行樂手」etc.
這週我打開那個單元發現問題是「你會先注意女孩子的哪個部份」時
沒看答案就猜一定一面倒是胸部啦、腿啦、臉蛋啦
結果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有四個人的回答是「穿著品味」
"Her dress sense. Quirky clothes show she has a personality."
"Her dress sense. Girls should have the confidence to look hot."
"What she's wearing - girls with a unique style stand out."
"A cool outfit that shows she's a bit quirky and confident."
拿同樣的問題去問台灣男士
我猜可能一百個人裡頭都不見得有人會先注意女生的穿著打扮吧
畢竟長得漂不漂亮、胸部大不大、腿長不長
—這種看得到也摸得到的特質—比較實際
穿什麼戴什麼脫掉了還不都一樣?
但我覺得回答「穿著品味」的人其實很聰明
因為這個面向才是真正能反應內在和個性
舉這個例子並不是在提倡好好打扮以吸引男生的理念
其實我剛剛不都說了
台灣男生自己多半品味不好
也不懂得欣賞女生在打扮上的用心
甚至大多數的人還會把會打扮跟愛玩、虛榮、敗家劃上等號
我想強調的是衣著絕對不只是一層賞心悅目的包裝紙
透過它們
你可以不費隻字片語
光靠視覺畫面就傳達出自己的風格
同樣的上衣或裙子每個人都可以創造出獨一無二的搭法
即使一模一樣的裝束被不同的人穿起來也會有不同的味道
造型本身就是個發揮創意的遊戲
每次只要穿上自認為得意、好看的服飾出門
那天總會過得特別有自信
我把身上穿戴的每一樣東西都當成自己的一部份
因為它們確確實實在為我發聲

這就是我前面說的
那種終極的信任關係
當一件衣服飾品被我拎回家
它就鐵了心要不顧一切為我鞠躬盡瘁
只有我會背叛它
比方說變胖穿不下
比方說買了新歡把它打入冷宮
它卻永遠不會背叛我
這種與衣服的類愛情關係很難冷卻
因為總有源源不絕的新刺激
尤其在倫敦這個全球首屈一指的時尚首都
逛街的意義已經不是採買
而是觀賞各種超出過去想像的新設計
試穿也往往不是真的想買
只是單純好奇在衣架上長這樣的它穿上身體後會變怎樣
更棒的是在這裡試穿完全沒壓力
店員不會追著你問喜不喜歡、要不要買
穿完了直接搖頭連同號碼牌繳回完全沒人理你
美好的逛街環境讓整條Oxford Street變成我的遊樂園
時間夠的話我會先從Topshop及隔壁的Miss Selfridge逛起
再殺到對面的Mango、Bershka、Zara、River Island
Dorothy Perkins偶爾也有好貨
Bik Bok的基本款打折時購入很划算
接著再過對街去H&M看看
最後一站是Plaza裡的Warehouse outlet
每隔一陣子就得檢視有無超值好物

我不至於說「只有」衣服不會背叛我
事物裡忠心耿耿的很多
像是運動、唸書跟事業都可以放心沈溺
但在有形有體的物欲上
衣服會是我終生唯一的至愛
(搞了半天這篇是告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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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