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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Miller says the best way to get over a woman is to turn her into literature."
這是電影"500 Days of Summer"裡的一句台詞
(這部電影好看到我作夢還會夢到男主角![OS:不是因為他太帥嗎?] 影評是一定要寫的,但太喜歡了反而暫時下不了手)
朋友建議因分手而失魂落魄的男主角乾脆寫部小說算了

前些日子開始試著寫小說
動機很單純——發洩創作欲
人的心理跟生理一樣
無以為繼固然不行
只進不出更可怕
(不需要再重覆那不堪回首的便祕經驗談吧?詳見我最羨慕男人的地方)
各人發洩管道不同:唱歌、作畫、跳舞……
於我就是打扮、運動跟寫作

也沒什麼不好承認
我寫東西很難沒有自己的影子
基於缺乏想像力
倘若不以親身經驗為本
只會天馬行空到無法下筆
而正因為一切都太熟悉了
佈局對話等等不需要推敲細想
寫作時靈感一來
往往酣暢淋漓在數小時內就完成一篇故事
原本我一直以為寫小說就只是滿足自己說故事的欲望
而許多小說家的處女作都在寫自己
也只是因為真實的東西才容易感動人
但真的著手去寫之後
我才驚喜地發現這是個自我療癒的過程
把一段逝去的感情轉化為文字
就像在心裡舉辦一場告別式
這之後塵歸塵、土歸土
兩不相欠

透過寫作
你會試著用旁觀者的角度
去體會當時他為何那麼說、那麼做
因為同時也是作者的你必須把他的行為合理化
而同樣地
你勢必要用更客觀的態度審視過去的自己
有些事情或許你刻意迴避或早就忘記
但在寫小說時所有被遺忘的微小互動都會再被拾起
你因而能用更宏觀的眼光去重新評價那段感情
這並不是重揭傷疤
未經整理的陳年往事是無法歸檔的
即使表面上你已經不再想起它、也不再因此悲喜
但它還是一具被遺棄在內心深處的殘骸
即使不可能伺機再起
也總是三不五時傳出腐朽的腥臭
這氣味在你寂寞或脆弱的時候尤其明顯
把這段過去寫出來
是一個正視它、接受它、揮別它的儀式

在寫完小說之後
我覺得自己終於自由了
很奇妙的
我再也不會在無聊的時候想起那些早就不屬於我也從來沒真正屬於我的人
寫作就像一帖仙丹妙藥
它替我切斷對過去若有似無的最後一絲依戀
從此那些快樂跟不快樂都被歸入歷史
永遠不可能再成為現在進行式
我會後悔沒早點做這件事嗎?
倒也不
寫小說最好的時間點是一切風平浪靜以後
還處在流血發炎期的當下
是不可能好好坐下來反芻回憶的
那時寫出來的只會是謾罵咒詛的情緒性字眼

如果你也有還沒真正放下的人或事
不妨試著把它寫下來
你將得到長久以求之不得的安寧與救贖
沒騙你
真的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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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