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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傘是誰發明的
(我猜韓國人一定又會搶著說是他們,同學告訴我,連豆腐都被韓國人說是他們發明的)
我必須大言不慚地說
最懂得利用它的民族肯定是咱們台灣人
去美國玩的經驗告訴我
從遮陽行逕推測路人國籍十之八九不會錯
洋人總是帥帥地戴支墨鏡其它什麼也不做
成群結隊頭頂養樂多帽的是日本歐吉桑歐巴桑
至於聰明到懂得撐傘擋太陽的鐵定只有台灣人
來到倫敦
每逢艷陽高照的好天氣
就會有種有志難伸的挫折感
人在台灣我絕對是二話不說傘就拿出來撐
根本不必考慮
但即使明知倫敦人對奇裝異服的容忍度很高
我卻還是沒有大剌剌撐陽傘的勇氣
因為假如目光可以殺人的話
那樣做絕對會被看到死

白人視古銅膚色為健康、富有的象徵
所以出太陽不想遮我還可以理解
不過漸漸地我發現
英國人不但晴天不懂得打傘遮陽
連雨天他們也死ㄍㄧㄥ著不肯撐傘
是沒帶傘嗎?
除非把路人包包一個個扒開來檢查
我很難回答這個問題
不過至少對那些明明手上有拿傘卻不撐的人
沒帶顯然不是不撐傘的原因
就算剩下的那些人全是因為沒帶傘而不撐好了
背後也總有個什麼原因
讓全體英國人都不作興隨身帶傘吧

一件事可以做也應該做卻偏偏不做
只有一個解釋:做這件事的好處並沒有比壞處來得多
在倫敦待了五個多月
心領神會撐傘與不撐傘的優缺點之後
我居然也開始變得不喜歡撐傘了

雨天撐傘的基本功能是擋雨
問題是倫敦的雨跟台北不一樣
非常不乾脆
它可以一直維持在要下不下的毛毛雨
讓你好像可以撐又好像不太需要撐
不撐嘛
可是明明就是有雨滴滴下來
撐嘛
又覺得或許再一會兒就停了
到時會有種被耍了的感覺
猶豫個老半天而終於決定還是撐一下好了的時候
通常目的地也就到了
台北的雨就不會這樣若有似無教人尷尬
如果現在下毛毛雨
肯定待會兒就會變大
所以我們不會吝嗇在小雨時便把傘亮出來
其次是在倫敦撐傘完全搆不上愉快
這兒風大
手裡拿把傘容易被吹得東倒西歪
常常我都覺得莫名其妙明明沒颱風
為何自己的狼狽度卻跟在發布颱風警報的台北撐傘不相上下?
另外別忘了風一大就代表雨會從四面八方來
撐傘不見得能擋得了多少雨
再者天氣冷又忘了帶手套時
兩隻手只想安穩地待在口袋裡這輩子都不要再出來了
撐傘卻勢必得把一隻手曝露在刺骨的寒風中
左右手爭論很久都不願意為主人犧牲
最後的結論就是乾脆別撐好了

此氣候特性造就的除了不愛撐傘的習性
另一產物就是很多人到英國必買的「風衣」(trench coat)
其實我之前一直不懂為什麼有人要發明這種衣服
看在台灣人眼裡風衣根本不實用
夏天穿嫌太累贅
冬天穿不夠保暖
大概只有曝露狂作案前會有需要吧
來到風衣的故鄉
我才對這種衣著的用途豁然開朗
風衣在大陸被譯作「乾濕褸」
意思就是說它可以溼了又乾、乾了又溼
基本上風衣完全是為英國這種微風細雨的天候設計的
穿上它你就可以把傘扔到一邊去
以瀟灑的姿態漫步雨中
不過同一套做法千萬不要搬到台灣
因為我們那裡的雨可是不會跟你客氣
與其靠風衣擋雨
建議還是別怕醜去便利商店買十塊一件的塑膠雨衣比較實在
畢竟穿上名牌風衣被淋成落湯雞也帥不起來
有鑑於此
我對那種花掉萬台幣購置名牌風衣的行逕無法認同
說穿了它也就是比較有流行感的雨具罷了
除非打算長住國外
否則有樣學樣跟人家買風衣是幹嘛?

一向討厭下雨天
但住過倫敦之後
我發現比雨天更討厭的是那種要下不下的大陰天
連要不要撐傘都無所是從
突然懷念起台北一下起來就像水都不要錢的連綿雨季
痛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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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