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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名流的年齡不是秘密。翻開報章雜誌,所有報導在人名第一次出現時,後頭都會接一個數字——年齡。所以什麼永遠廿五歲的譚詠麟啦、謊報年齡的許慧欣啦、沒人搞清楚她高齡多少的潘迎紫啦,這種模稜兩可的遊戲在歐美都玩不起來。也因為如此,我發現歐美人士—不管是明星還是其他出現在報導裡的一般人—完全沒有男女交往男生要比女生大的觀念,相差正負兩、三歲都算正常,不像台灣社會只要女方比稍長,就會被強調女大男小或姊弟戀,用詞之間多所調侃。

不過不管在東西方社會,女生倘若比男生大個十歲以上,還是引人側目。在傳統的愛情對價關係裡,多半是有權有勢的男人才有辦法吸引小好幾輪的年輕美眉,物質享受與青春肉體的利益交換,大家見怪不怪,嘴上祝福但箇中原由彼此心照不宣。為何老女人配小男生的情形少很多呢?因為在一般價值觀裡,年輕歸不進男方的優勢跟資產,女人相對重視的是男人的內涵和成就,而這些都需要歲月累積,不是嘴上無毛的小男生所能擁有的。

愛情信仰者總高唱「年齡不是距離」,這用在老男人與小美眉的案例或許行得通,歷史上少數女大男超小的組合卻沒啥好結果。例如差了十歲的曹啟泰跟夏玲玲、廿三歲的林宗一跟許純美以及卅二歲的小鄭跟莉莉,外人無法斷言他們之間到底有沒有過真愛,但無可否認的是交往時女方社經地位皆勝過男方,這或許是愛情(假如有的話)跟伴侶關係之所以能開始的原因,卻也種下日後不歡而散的果。

然而這個年齡的權力關係逐漸有鬆動的趨勢。被我們稱為「小狼狗」的老女人的情人,在歐美則叫作「Toyboy」,這是影視界新興的一股流行。娜姐(50)離婚後身邊就馬上多了個足以當兒子的壯碩男模Jesus (22);Demi Moore (47)五年前下嫁Ashton Kutcher (32)至今恩愛;英國最出名的「玩偶」則是才十九歲的男星Aaron Johnson,與他譜出戀曲的女導演Sam Taylor-Wood (42)已懷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







在上頭三個例子裡,除了Madonna似乎是鬧著玩的成份居多,另外兩對則令人跌破眼鏡地認真。我尤其感動於Demi賢伉儷的鶼鰈情深,辜且不論他們是否在鏡頭前演戲,但Google到的兩人金童玉女合照永遠閃到不行。這些女大男小組合的共通點是女方表面年齡比實際小很多,倘若從裡到外都像歐巴桑,帶Toyboy出去像帶兒子或孫子,關係是不可能長久的;再者男方通常會蓄鬍故意顯老,儘量把兩人視覺上的差距拉近。

如果你問我能不能接受Toyboy,答案絕對是斬釘截鐵的No!因為回歸根本,找個男伴不是為了好玩、打發時間、證明自己的吸引力或肉體需求,我要的是精神上的支持與回饋。男友不是笑罵由人、任妳擺布的玩偶,理想的伴侶關係應該在各方面都並駕齊驅,包括年齡。但如果你問我能不能接受小自己很多歲的男朋友,以前我會說最多小三歲,現在的我則持開放態度。小男友不等同Toyboy,單用實際年齡判定心智成熟度不盡公平。雖則我可以想像到四、五十歲時,或許可能被卅歲的男人吸引,只是畢竟我目前也才卅,小我很多代表就是頂多廿出頭、大學剛畢業,我很難相信會成熟到哪裡去。換句話說,小男友觀念上可接受,但實際上不在目前選單裡。

老女人的確有可能愛上小男生,但我會有的疑慮是男方能愛這個大他許多的女伴多久?許多當過小男友的男生都說,欣賞成熟女人處事的幹練圓融,不像小女生幼稚、脾氣壞又嬌縱。不過別忘了男人終究是肉體跟視覺取向的動物,當枕邊人皮相逐漸衰老(尤其女人又老得比較快),縱使他嘴巴上再如何盛讚妳的內在,在原始欲望驅使下,又豈能完全不受青春少女的吸引?而與小男友在一起的女人,即使對自己及雙方感情基礎再有信心,內心深處也不可能不暗藏危機意識,而這勢必會削弱伴侶間應有的坦蕩與互信。

記得當年看「斷背山」,起初是帶著有色眼鏡解讀這個「同志」愛情故事,走出電影院的那一刻,卻只是很單純為一對相愛卻不能在一起的愛侶唏噓。對老女人跟小男生組合也是同樣觀感,在沒搞清楚以前就說人家是玩偶或狼狗,顯然也掉入傳統窠臼,過於斷章取義。年齡說穿了也只是情人間眾多可能歧異的其中之一,實在不必過度放大。兩個人互相吸引進而決定攜手生活,本身就是件美好而自然的事,與他們孰大孰小或差距幾歲或性別種族都沒有關係。在起跑點上就悖離傳統的人,一路走來要越過更多阻礙,但這並不剝奪他們幸福的機會。甚至,他們會因為一起走過風風雨雨,一起向不看好的世人証明對彼此的真心,而愛得更加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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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