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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們這種領死薪水家無橫產的平凡人買名牌
總是千挑萬選非得龜毛個老半天無法下手
能找到過季打折的更好
不過據說那些名媛貴婦VIP都嘛是貨還沒上架catalogue就先寄到家
纖維葇荑翻一翻、勾一勾
再輕描淡寫地說:「除了這幾個以外其他的都給我送過來。」
簡言之
我們用的是「取」字訣
而她們用的是「捨」字訣

六月近尾聲了
還留在宿舍的學生全開始打包
目前走廊上堆了不少箱子、舊書櫃、回收廢紙(幹嘛不直接放回收箱啊不懂)
昨天早上我也終於動手整理起衣櫃跟這陣子折扣季新買來原封不動放在購物袋裡的戰利品
嚴格說來打包返鄉一事從抵英那一刻起便始終擱在我心上
雖然不是那種杞人憂天、習慣未雨綢繆的人
不過基於對己身愛買度與愛衣度瞭若指掌
買了一堆萬一帶不回去有多扼腕啊
所以運貨回台灣的計畫追溯起來從今年三月便陸續進行
先是請term break本來就要回台而行李不多的Sylvia帶了兩個非常重的鞋盒(空隙裡塞滿金屬飾品)
媽媽來了又去幫我解決廿公斤(不過倫敦太好買這廿公斤有虛報還得扣掉給其他親友和她自己的東西)
眼看剩下行頭要靠最後那卅公斤上限的拖運重量絕對應付不來
於是本來摳門不想花錢寄海運的我五月時還是投降了
在HelloUK上跟團運了一箱(經過寫在海運揪團實錄)
冬衣跟一部份夏衣都運走了那陣子衣櫥真的好空
不幸倫敦在五、六月仍是超乎想像地冷
讓我有點後悔幹嘛把那些厚重的皮衣全送去航海了
不過隨著夏季折扣來臨自己毫無招架之力地狂買
昨天摺那堆積如山氾濫成災的衣服時超慶幸之前睿智無比的決定

從台灣來英國與從英國回台灣同樣要打包行李
不過兩次經驗天差地遠地不同
來時是要從台灣家裡雜七雜八的所有物中挑出來此需要用到且不想在當地買的
跟平凡人買名牌一樣靠「取」字訣
而從倫敦這本也家徒四壁的蝸居離開基本上就是把不要的丟掉剩下全塞皮箱
跟貴婦買名牌一樣靠「捨」字訣
感覺上「捨」似乎比「取」容易
畢竟前者只要決定哪些東西不要就好了
丟時保守點頂多帶回一些垃圾不會怎樣
而後者是在茫茫大海中撈針一不小心就會忘東忘西
所以出國前很多留學生都得仰賴網路上流傳的「To Bring List」
有些東西沒帶來頂多花點錢在當地重買
有些卻得千里迢迢從台灣再寄來很花時間

然而執行這貴婦特權的「捨」卻並無如預想中很爽的感覺
行李超重的實際壓力擠掉所有龜毛空間
在要與不要的黑白界線中遊走的一律歸到「不要」那邊
不過即使是之前本來就預計扔在倫敦的玩意兒
真要拋下它們心還是會揪一下
尤其是兩雙London Sole (真的被操到慘不忍睹了)、兩件Arena泳衣(也被操超慘的連標誌都快掉光了)、媽媽帶來的球鞋(我自己還okay的那雙海運運走了最近都穿這雙她本來就穿來倫敦準備扔掉的)
跟在身邊好一陣子難免與之產生患難與共的感情
我的戀物癖跟破舊鍋碗瓢盆堆滿一房間的阿嬤是不能比
不過這些即將被扔掉的東西如果在台灣應該是會再存活一陣子的
我本來就有把物品擬人化的傾向
所以丟掉它們—還是丟在陌生的異國—有種故意把小孩忘在遊樂園然後不管他死活的罪惡感
即使是明明就不可能留不需要猶豫的物品要丟仍然令我不舒服
除非是可以回收的塑膠類跟紙類
要不然都覺得自己在凌虐早就不堪負荷的地球

不過別無選擇的我方才還是扔了一拖拉庫東西:
先前花了好些時間收集的Kate Moss剪報被送進廢紙袋裡
剛來時用廢紙盒做的書架、小收藏盒全拆開來回收
在Topshop買衣附贈的衣架裝袋打算拿回店裡去……
環顧四週這房間正一點一滴回到剛來時空蕩蕩的模樣
我在這兒盤踞過的氣息逐漸隨風散去
說起來在倫敦待最久的也就是這小小方寸啊
那老是堵塞的洗手槽
滿佈汙漬的赭紅色地毯
冬天晾衣服超好用的暖爐
輕輕一碰就搖頭晃腦的置物架
卻皆屬於必須無條件捨棄的部份毫無討價還價的空間
不過這些—跟所有其他被扔掉的粒粒扣扣—將一直記載在我記憶裡屬於倫敦的扉頁
謝謝你們陪我度過這十個月的留學時光
我愛你們~~啾!

ps.這篇文章像是特別寫來紀念它們的……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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