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報紙上登了一則侯佩岑接受雜誌訪問的發言
她說自己和老公相處沒有極熱
現在也沒有變冷
「就跟剛結婚的時候差不多。」

大概廿七、八歲時
曾有人介紹一個男孩子D給我認識
我們一連出去吃了兩次飯
對方顯然對我還算有意思
三兩天就會打來聊聊天
至於我呢
其實也不討厭他
畢竟
真的是沒什麼好嫌的
長得是不高不帥沒錯
但勉強稱得上相貌堂堂體面斯文
只大我一屆卻已買了房子
日後經濟上安穩無虞
與我職業相同又有不少共通朋友
即使初識也不愁沒話題聊
至於個性嘛
雖然短時間內無法摸透
但有可信賴的介紹人拍胸脯保證
我倒也不怕碰上怪伽或壞人

手機響起顯示是D的號碼時
那感覺卻不是甜蜜而是驚慌
因為我很清楚
彼此間毫無熱度跟火花
現在沒有
以後也不會有
然而一路以來遇過太多一碰面就謝謝再聯絡的對象
D至少有及格以上的水準
要在這麼初始階段就斬斷一切可能
不免有點可惜
我不知該如何回應他的關心跟善意
太冷淡怕傷了他
太熱絡怕他誤會
所以有幾次乾脆裝忙不接電話
省得自己在那邊矛盾尷尬

談感情習慣速戰速決的我
對先當朋友dating看看的忍受度不超過兩次約會
換句話說
在個人的時間表上
跟D已來到某個界定關係的關鍵點了
我非常怕他再開口約下一次見面
因為我的答案將左右接下來的劇情走向
回絕了
等於宣判他出局
答應了呢?
我腦子裡出現一個看似幸福的畫面
我們交往、結婚、住在他的小公寓裡、養育一些聰明可愛的孩子
問題是
每天醒來
我會一頭霧水地看著身旁那個陌生又熟悉的男人
是的
他或許很愛我、很有責任感、很溫柔體貼
我卻沒辦法發自內心且充滿熱情地說自己也愛他

那陣子我陷入一種莫名的恐慌
反覆作著同樣的惡夢
夢裡
我半推半就地嫁給了一個平凡而淡漠的男人
在所有夢幻幸福的包裝下
我的內心卻掙扎、淒涼又無助
夢醒回到現實
我會如釋重負大大鬆一口氣
然後再三向自己確認
不會的
我絕對不會一時沖昏頭或屈服壓力
而葬送自己一生的幸福

侯佩岑這段訪談內容
讓我想起了這段塵封往事
(D後來另娶他人現已當爸爸了)
因為
或許是我多心吧
她跟黃伯俊的婚姻
一直給我一種「將就」感
我並不是說黃配不上她或她配不上黃
就客觀條件而言他們是匹配的
但客觀條件上的匹配並不是幸福的保證
事實上
有很多因為適婚年齡已到而速成的婚姻
正是栽在「客觀條件上的匹配」這點
以為婚一結就可以解決問題的男女
反而讓自己陷入另一個困境

侯佩岑在同一段訪問裡也說:「我覺得愛情恆溫就是一種幸福,不要刻意,平平淡淡就很好。吃一頓好吃的飯、喝一杯紅酒,每天都可以是情人節。」
嗯基本上我非常同意她的觀點
熱情如火只是曇花一現
細水長流才能持久
但從炫爛走向平淡是一回事
從頭到尾都沒有火花跟熱情又是另一回事了
雖然不喜歡某些藝人老是刻意晒幸福
也知道媒體呈現出來的東西絕對要七折八扣
可是自始至終
無論是正式訪談或狗仔的私下偷拍
都未曾發現侯佩岑與夫婿熱烈互動的一面
當然你可以辯解說人家就是小心翼翼、生性保守
不愛講也拍不到
不過記憶力好一點的都不會忘記
Patty跟周董在代官山親蜜相擁以至於戀情曝光的那張相片吧?
真正愛到最高點的時候就是那樣啊
管它會不會被拍、會不會破壞形象
就是有一股想要黏著你抱著你的衝動
而這種飛蛾撲火般的化學作用
顯然從來就未曾出現於侯佩岑與黃伯俊之間

我很慶幸自己沒有勉強跟D交往
以當時態勢
如果再跨出去一步
確實很可能就一步錯、步步錯地一路走進禮堂了
那能夠讓我擺脫敗犬的宿命
也足以成為眾人眼裡的一段佳話
可我難以保證在夜闌人靜時
將不會暗自懊悔惋惜此生再無法轟轟烈烈地去愛
然而
很多人卻作了不同的選擇
或許是為了脫離不愉快的原生家庭
或許是為了要向負心的前男友證明自己搶手
或許是為了終止親戚朋友三姑六婆的悠悠之口
或許-像侯佩岑-為了不再出現於「演藝圈黃金剩女」的名單上
他/她們在生命裡出現下一個足堪匹配的對象時
便互許終生了
這個決定並不草率也不愚蠢
只是倘若更早一點遇上同樣的人
在沒有結婚壓力下
他/她們根本連看都不會看對方一眼

如果是嫁娶門不當戶不對或有重大惡習不良嗜好的對象
問題反倒好解決
反正現在離婚率那麼高也不差再多一對
最難解的是這種明明也挑不出毛病只是食之無味的組合
這時就看夫妻雙方要的是什麼
某些狀況下還是可以達到平衡
比方說兩人都只求維持婚姻名義私下各玩各的
比方說婚姻是為了合法產子扮演孩子的爸媽沒愛也無妨
但扣掉上述情況
多數人在婚禮及蜜月期的光環褪去後
都會發現自己陷在一個進退兩難的困境
身邊的那位just barely acceptable
卻得共渡此生
而你/妳連抱怨的權利都沒有
因為這一切出於自主決定
而且人家看起來還真的沒什麼不好

很希望是自己想太多或嫉妒到瘋了
很希望侯佩岑跟她老公恩愛到不行只是低調靦腆不好炫耀
不過平平是這一波女星結婚潮
孫燕姿、林熙蕾、Ella的婚姻我都看好
侯佩岑這對卻左看右看就是覺得有問題
唱衰人家不是太有趣
(再說我這種迷你伽的唱衰功力大概也很弱吧)
寫這篇純粹是阿婆講古有感而發
已經嫁娶的就算了
還沒出手的可要警惕在心哪
結婚不是辦家家酒
風光一下然後大家就可以鳥獸散不履行義務
「相配」是必要而非充要條件
妳/你真的值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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