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目前卅多歲的我在成長過程中
無論自己或身邊友人
多少都曾遭遇過性騷擾
所以聲樂家跟藝文大老的新聞
對我來講不僅是茶餘飯後閒嗑牙的名人八卦
而是個讓人心有戚戚焉的社會議題

國中手帕交有日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向我哭訴
她課後到某位女老師家補習
同學得輪流到小房間裡背書給師丈聽
結果對方居然趁機觸碰她胸部
「真的嗎會不會只是不小心碰到?」
雖然「防人之心不可無」爸媽都有教
但那可是師丈欸又不是陌生人
這個指控乍聞之下很難讓人相信
手帕交頭搖得像波浪鼓
很確定地說師丈不但碰了好幾次
而且還噁心地觀察她的反應對她淫笑
講到這裡手帕交陷入另一波痛哭
「妳不可以跟任何人講這件事唷。」她慎重其事地交代
廿多年來我始終遵守諾言
直到當事人(師丈)已故的現在
才在網誌上披露這陳年往事

約略也是唸國中的時候
某日我獨自搭上一班非常擠的公車
挨在後門附近的桿子旁站著
乘客眾多肢體碰觸在所難免
所以對後方有人貼著這件事
一開始我也沒怎麼在意
那個人緊貼的程度卻漸漸讓我有些不自在
安慰自己大概是想太多了
然而左移一步、右移一步
緊貼男還是如影隨形
未久甚至出現磨蹭的動作
再天真我也知道此人意圖不軌
問題是一介小女生當時嚇都嚇呆了
腦子裡任何對策都沒有
我笨笨地任他蹭了好一陣子
才趁靠站人潮鬆動時默默移行到別處

回頭看以上兩個例子
難免覺得自己跟朋友當年都好呆
但性騷擾弔詭之處就在這兒
它不像情節嚴重的性侵害
犯行容易辨識並引發反射式的抗拒、求救
性騷擾者多半色大膽小
會選擇由隱晦不明為始
視對方反應來決定下一步要收手還是變本加厲
所以受害者最初會懷疑是否自己多心
等真的確認加害者是出於故意
心理創傷已經不小
性騷擾者還很懂得柿子要挑軟的吃這套
小女生不懂人情事故加上怕丟臉
通常吃了虧也不敢張揚
是最容易得逞並全身而退的騷擾對象
職場性騷擾則是利用職務權位之便
吃定對方有求於己會蓄意討好不願得罪、丟飯碗
為了五斗米只能默默隱忍

雖然性騷擾通常不涉及實質上的肉體損害
受害者較無事情揭發後的「名節」顧慮
但也正因為情節不嚴重
當事人傾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再說
大聲嚷嚷出來就會得到平反跟公道嗎?
當年之所以同意保守手帕交的秘密
因為這件事一旦鬧大
我不知道是師丈會受到責難
還是手帕交會被反控血口噴人
大人的世界很複雜
惱羞成怒下什麼無恥下流指鹿為馬的話都說得出來
在公車上被磨蹭不敢張揚
因為沒把握同車乘客會伸出援手
如果大家都事不關己地做壁上觀或甚至側目訕笑
我豈不是徒增自己的難堪?

要打破這壞人橫行好人吃悶虧的僵局
勢必全民要有合力打擊性騷擾的共識
讓性騷擾的受害者
(不一定是女性唷也有男性)
有信心自己的拒絕跟申訴會獲得友善的回應
而不是讓可能反陷己於不義的疑慮
把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氣給打消了
聲樂家vs.藝文大老的案子是個重要的標竿
也值得我們關注它之後的發展
倘若後來真的被用「國際禮儀」、「老人家熱情嘛」矇混掉
以後誰還敢在感覺受到性騷擾時
勇敢站出來據理力爭呢?

或許有人會擔心
如果一切都是號稱加害者的主觀感覺說了算
以後在言語及肢體互動上要如何拿捏?

以我自己為例
言語上
學生時代跟女朋友相處一度尺度很開葷腥不忌
但那都是過去式了
現在一般朋友、同事間交談儘量不開黃腔
畢竟又不是沒話題何必讓人有不當聯想
至於肢體碰觸
我主張絕對的男女授授不親
扣掉正式場合連握手都非必要
拍照時也少給我來勾肩搭背摟腰這一套
你再怎麼無心我還是會不舒服
曾經
某位男性友人H聊天時會三不五時按個肩、拍個手臂
我疑神疑鬼怕他該不會對我意思吧?
後來跟另一位共同的女性朋友聊到這件事
她聳聳肩說:「那個人本來就這樣。」絲毫不以為意
不過由於H這個「習慣」始終讓我不自在
後來再碰到他我都會刻意保持距離
假若是別的女生對我男朋友動手動腳
不管年齡多大或怎樣酒酣耳熱
我也沒辦法覺得不刺眼而一定偷偷懷恨在心

我想自己應該不是全台灣最保守最小心眼的人
所以除非是很熟的老朋友了
能拿捏好尺度不至於產生誤會
否則為避免瓜田李下
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總沒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