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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裡看起來早就該離卻始終硬撐著的夫妻很多

(是的陳致遠和秀琴我就是在說你們)

怎麼會是林佑威呢?

這顆震憾彈之所以殺傷力強大

除了因為林佑威之前始終維持著愛家好男人跟好奶爸的形象

還在於他所提出的離婚理由竟是「個性不合」

這被很多人拿來當分手跟離異的藉口

但似乎不適用於交往七年才步入禮堂的他與前妻啊

 

其實早在這之前

演藝圈還有另一個類似但情節更扯的離婚消息

不過主角比較不紅故引發的漣漪小得多

梁正群於2012年三月與從學生時代就相識相戀的女友在加拿大秘婚

愛情長跑十五年的感情竟也通不過婚後朝夕相處的考驗

兩人於同年七月便簽字離婚

當事人未對紕離原因多作解釋

但父親梁修身透露過程和平且無第三者介入

純粹是因為相處不來才分開的

換句話說

兇手同樣又是解釋力會不會也太強大的「個性不合」

 

寫這篇的目的不是拿別人家務事來嚼舌根

更無意落井下石、在人家傷口上灑鹽

藝人必須把一切好事壞事攤在觀眾面前是他們的宿命

這點我很同情

不過三姑六婆的同時我們應當從中學到一些人生教訓

畢竟

伴侶選擇和婚姻經營往往是決定一個人後半生幸福與否的關鍵

偏偏從來沒有人開班授課教導怎麼做才是對的

(那些兩性專家常常自己都感情空白或婚姻失敗好嗎?)

如果這輩子只打算結一次婚

也代表著將缺乏練習和重覆嘗試的機會

這些檯面上人物的故事會是最好的導引和借鏡

 

我相信愛情卻反對閃婚

正因為短時間(我的定義是短於一年)交往的基礎太薄弱

倉促步入婚姻未必不會成功但根本就是在賭博

當雙方都還處於頭腦不清楚的熱戀期

很難看清對方的真面目

缺點往往視而不見或甚至可能會被解讀為優點

例如跋扈變很man、沒主見變隨和、小氣變節儉etc.

加上人多少都會想在愛人面前呈現自己最好的一面

交往時間愈短則面具戴得愈牢、防範作得愈好

未必是惡意欺瞞但對方終究是被誤導了

所以我始終覺得那些認識不久就「婚」了頭或奉子成婚者

之後會以離婚收場是咎由自取

畢竟他們對彼此個性了解的深度和廣度都不夠

又如何能強求婚後突然綁在一起不會產生磨擦呢?

 

閃婚閃離者拿「個性不合」出來當理由我想大家都可以接受

(可接受不代表草率結婚就是對的喔)

但相伴多年、共同經歷風風雨雨的愛侶

也跟人家宣稱「個性不合」就著實令人詫異了

交往那麼久理論上所有稜稜角角已經磨光

連對方肚子裡有幾條蛔蟲都摸得一清二楚

也應當是經過充份衡量考慮才決定攜手共度人生

為什麼還會栽在這個明明就可以避開的陷阱上頭呢?

以前總以為只要別閃婚、慎選對象、認真經營婚姻就萬無一失

但這些晚發型個性不合的例子卻不免令人害怕

難道我們只能結結看然後祈禱同樣的悲劇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嗎?

 

在沒結過婚的前提下

我或許不是最適合討論這個問題的人

然而這幾年下來分享了不少朋友對婚姻的體驗和抱怨

也有過兩段長達五、六年的感情關係

我還是想試著分析看看

 

假定雙方在結婚之初彼此覺得個性是合的

離婚原因也確實是個性不合而非另有不可告人之隱情

那麼這個情境能夠成立只有三種解釋:

一、他變了

二、她變了

三、他們都變了

之前愛情長跑七年跟十五年都沒變

結婚證書一簽就人事全非

這不免令人得到一個結論:婚姻生活的破壞力好強啊

當然我們都同意或至少想像得到

當男女朋友時的偶爾約會跟每天住在同一屋簷下是完全不同的

前者

你們總是打扮得體面光鮮、以愉悅的心情從事有趣的活動、兩人世界簡單又care-free

後者

對方最鬆懈的各種醜態都看盡、生活瑣事把怦然心動的戀愛感磨光、經濟壓力和婆媳問題等進來攪局

尤其生了小孩後

從愛人、夫妻到為人父母這種巨大的角色轉換更讓很多人措手不及

 

然而結婚不就是這麼回事嗎?

如果連買個東西都要把它從裡到外研究透徹才下手

對婚姻和婚後生活的不了解和不預期

實在不能拿來當作後來輕易放棄的藉口

如果你對自己和對方在婚後的轉變沒有把握

也無法肯定你們兩個能一起面對除了開心約會以外的考驗

就因為一時興起、社會壓力、不小心懷孕whatever的種種理由貿然結婚

只顯得對這個決定和自己的人生很不尊重

雖然現代社會對離婚和再婚的態度已經愈來愈開放

我依舊相信沒有人是抱著預備要離的心情去結婚的

只是太多人把「慎重」的標準放到很低

糊裡糊塗地就陷進「兩個人並沒有比較好」的困境裡

老實說如果真的就結錯婚了是該早點離一離不必在那邊撐

反正錯誤決定是你們兩個作的就勇敢承擔吧

然而萬一又生了小孩等於攬進無辜第三者

離或不離跟離了之後所產生的問題都更加複雜

 

在我看來「晚發型個性不合」並非無法避免

既然是「晚發」就已經暗示要交往夠久了

但除了交往時間長之外

我認為結婚年齡不要太早婚前先同居試婚不要太早生小孩也很關鍵

 

多早叫太早有很大的個體差異

以我自己為例

廿幾歲時還在摸索建立形塑自己的價值觀

也比較自我中心、不知天高地厚、聽不進別人的意見

雖然拖到現在還未婚也僅是之前一直沒遇到對的人

我卻很慶幸機運讓我沒早點跨入婚姻

因為卅歲前我根本不明白自己要的是什麼、理想對象的重點何在

也欠缺乏經營婚姻生活所需要的智慧

年紀增長會改變你很多價值觀包括對另一半的觀感

同時你自身的改變也可能讓另一半感覺陌生或甚至無法認同

所以早婚等於是讓心靈成長帶來的變因乘以二次方

另一點是

成功的婚姻必須把家庭福祉凌駕於個人之上

這對普遍比較自私貪玩、個人主義重的年輕人來說是一大考驗

況且在卅歲以前許多人的學業、工作、經濟狀況尚未穩定

亦即人生未來的方向、居住地、朋友群、生活形態等都充滿變數

與其先結婚然後讓婚姻去面臨這些人生變數的衝擊

以及讓自己作選擇時在個人或家庭的優先順序上被拉扯

還不如等一切大致底定後再無後顧之憂地好好兒投入婚姻

 

試婚是讓愛侶預習同住有多甜蜜或不方便的最佳方法

若無法執行

則至少在婚前一定要有共同旅行的經驗

光是約會吃飯看電影的短暫相處

看不出雙方在生活細節上到底有沒有重大的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

(如果說「個性不和」在台灣夫妻離婚藉口排行榜上的排第一

那「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不可協調之歧異)」就是洋人排行榜榜首了)

早年民智未開總覺得這麼做對女生很吃虧、傳出去不好聽

現在

謝天謝地

連先上車後補票都從遮遮掩掩變成雙喜臨門了

男女朋友同住根本沒什麼

再說就算試婚會刺激到某些極端衛道人士

難道要為了一小撮人無關緊要的觀感

而放棄能預防一場災難的機會?

試婚失敗頂多就是好聚好散大家全身而退各另覓對象

殺傷力遠比離婚小得多

 

婚結沒多久就生小孩(包括奉子成婚)等於進入直升班

都還沒來得及習慣當夫妻呢

馬上進階到更考驗兩個人契合度的人父人母角色

除非其中一方的前任婚姻裡有小孩、弟弟妹妹年紀差很多所以有照顧經驗或根本是專業褓母

否則大家都是新手都在學習

照顧小孩的責任來得又急又多又快

家務分工、教養觀念的磨合、升高的經濟壓力等等

會把兩人間的既存差異益發放大

感情和互信基礎不夠的伴侶在這樣的高壓下很容易就爆掉了

像馬國畢和郭世倫的上一段婚姻

照小孩出生時間推算都有奉子成婚的嫌疑

當然他們就算中間沒卡個小孩也很可能還是會離婚

不過依郭與前妻婚後吵吵鬧鬧互相指控的內容看來

小孩就算不是關鍵也是加速婚姻崩解的觸媒

不排除對某些couples來說

有小孩在中間緩衝反而比較有共通話題

不至於關係緊繃或相對無語

然而會有這種感覺的多半是激情已褪的老夫老妻

才新婚就得靠孩子當維繫感情的橋樑

簡直就像飲鸩止渴一樣婚姻持早會出問題

 

我其實來自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週邊親友是有人離異但比例並不高

然而過往感情經歷加上對婚姻議題的長年關心

造成我對婚姻抱持的態度遠比一般未婚女性來得悲觀

我自認為適度悲觀其實是好的

我並沒有排斥或畏懼結婚

但卻也絕對清楚故事不會停在「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而正因為知道接下來要面臨的並不輕鬆

又認定既然要結就沒打算以離婚收場

我在找對象時更加小心謹慎了

那個人不只要能在談戀愛階段跟我一起開心出遊

也必須擁有能長治久安共同生活以至於養育小孩的潛力

找個人來結婚並不難

難的是在如何能在生命終了回顧人生時

你依舊覺得當初作的這個是一生中最棒的決定之一

 

要怎麼辦到呢?

除了上述提到的那幾點

最困難也最根本的應該還是如何碰到對的人吧

「人」不對

再怎麼晚婚、試婚甚至不生小孩都沒有用

Mr. Right的出現確實可遇不可求

然而我們可以掌握的部份是

努力成為一個成熟、有智慧、好相處、值得被愛也懂得去愛人的女人

感情跟婚姻的成功或失敗不會只是其中一方的責任

至少先把自己這部份顧好

剩下的就交給命運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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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