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隔不到一個禮拜就是五年期限到的日子,我對著D幾天前在角落堆起的箱子,陷入冥想。我叫他D,因為他是我法定年齡屆滿後的第四個伴侶,我懶得記名字,或許也是種去人格化、讓心腸變硬的方法,反正他們終究都是過客,用英文字母當代號還可以順便記順序,一舉數得。
五年為期的伴侶制已經推行將近一百年了,這個新制把人類從極度扭曲、違反人性的婚姻制度解救出來,而當初提倡它的Simon Fields也被喻為近代史上最具影響力的社會學家。
在人類還被禁錮於婚姻關係的幾百年前,男、女是被允許一生相守的,老祖先們也確實笨到以為自己可以一輩子忠實,所以在二、三十歲左右,他們會紛紛步上結婚禮堂,在神的面前許諾永遠。結婚是件充滿喜氣的事,新娘子會打扮得漂漂亮亮,受邀賓客也無不盛裝與會,獻上最真誠的祝福。但一切夢幻美麗只是層糖衣,事實上,善變的人性哪能忍受一成不變?男人尤其無辜,因為他們往往是勇敢打破一夫一妻假象的一方,必須一肩擔起負心與花心的罪名,而自覺被背叛的女人在傷心欲絕之餘,則得在姑息跟結束婚姻中作選擇。在後婚姻時代裡,離婚開始變得稀鬆平常,隨之而來的是小孩的監護權歸屬以及財產分配的官司,當初濃情蜜意的情人變成對簿公堂的仇人。
「五年伴侶制」的出現,終結了這個亂相。據說最初推行時也遇到過一些阻力,許多人不解:「為什麼是五年?」另外有些念舊的則對該告別的情人依依不捨。但就像日光節約時間的實施一樣,最開始難免造成一些不習慣跟紊亂,久而久之,當大家開始認識它的好,一切就像輕舟已過萬重山般自然。
對我而言,出生時這「五年伴侶制」已臻成熟,也就無從懷疑人類社會還有其他更好的可能。在這個時代,愛情最久只需要維持五年的忠貞,一些老舊的字典上偶爾看得到「白首偕老」、「海枯石爛」之類過時的用語,然而現代人最極致的承諾頂多就是「愛你滿五年」,五年過完就揮手掰掰,各自尋找下一個伴侶。合不來當然也可以提早結束,反正沒所謂婚約及相關的權利義務,終結一段伴侶關係比離婚要簡單多了。
「五年伴侶制」當年的反對者認為,讓人類自由地變換伴侶,甚至是強制性地變換伴侶,不僅會讓性傳染疾病更加猖獗,崩解的家庭關係也將使孩童教養成為問題。
但事實證明,這個制度讓男女更珍惜有限的相聚時間。「五年伴侶制」施行後沒多久,「外遇」、「出軌」或「劈腿」就變成近乎絕跡的名詞,也很少有人在期限屆滿前就選擇結束。正因為知道彼此不會是對方的最終或唯一,相處起來更加輕鬆、沒有壓力,這個制度讓我們學會包容與忍讓,畢竟五年說短不短、說長不長,我們都希望在這段關係結束後,自己還能以最完美的形象留存在對方心中。我很難回答,跟A、B、C或D其中任何一個在一起一輩子,會不會真的把我逼瘋,但生命之所以可貴,就在於它有限,我想愛情也是一樣的道理。
至於孩童教養,既然伴侶關係不長久,各國政府從很早以前就開始提倡全面性的代理孕母制。育齡時期的男女會把精子跟卵子提供給統一的生育機構,由專家們進行篩選、配對的工作,等女性有意願生育,而生育機構替她進行的生、心理評估審核也通過時,這位女性就會被分配到一顆受精卵,再懷胎九月產下孩子。我們現在是以一種更寬大、不自私的態度來愛下一代,他們是否帶有自己的DNA已經不重要,而因為國家的福利制度很健全,伴侶關係結束後孩子的歸屬也很少出現爭執。
說來說去,我覺得這個制度最人性的地方還是在於,它讓我們可以一再重溫愛情開始時的那種悸動。伴侶關係進入第四年、第五年,就算不感厭煩,還是難免進入一種風平浪靜的溫吞,此時你會份外想念重新認識一個人新鮮感,畢竟愛情最美的時刻,不就在你發現自己被某人吸引,在你猜測他對自己的感覺,在你們第一次互訴衷曲,在第一次牽手、第一次親吻……。
「嗨,妳幹嘛盯著我的箱子看?」D開了門進來,打斷我的冥想。「沒幾天了,妳也該開始打包了吧?房東很機車妳又不是不知道,來不及搞不好又會扣幾天房租……」他的身影消失在轉角的房間裡,惱人的聲浪卻仍舊飄了進來。
D在家務瑣事上的龜毛一向令我反感,但反正又沒剩幾天了,何必跟他爭?一段關係的結束,雖然有不捨,也有如釋重負的愜意。
站了起來,我有一搭沒一搭地整理起散落在沙潑上的雜誌,但腦子想的卻是,公司裡來的那個可愛的新同事,或許就是下一個陪我五年的E呢。
靈感來源是前陣子去上的英文課
連續三天
老師都要我們跟自己不認識的同學坐在一起、分組討論
所以即使才剛剛認識、相處很愉快的同學
也不能再繼續選擇同組
其實那個班上我什麼人都不認識
但人都會念舊
第一天在同組就有親切感了
很想再跟她們同組
卻不行
硬被指定跟陌生的同學一組
起初有點坐立難安
不過聊開了也就開啟了另一段愉快的交談
愛情關係能不能也這樣好聚好散呢?
如果我們也在某個時間點被指定要換對象
會怎樣?
五年為期的伴侶制已經推行將近一百年了,這個新制把人類從極度扭曲、違反人性的婚姻制度解救出來,而當初提倡它的Simon Fields也被喻為近代史上最具影響力的社會學家。
在人類還被禁錮於婚姻關係的幾百年前,男、女是被允許一生相守的,老祖先們也確實笨到以為自己可以一輩子忠實,所以在二、三十歲左右,他們會紛紛步上結婚禮堂,在神的面前許諾永遠。結婚是件充滿喜氣的事,新娘子會打扮得漂漂亮亮,受邀賓客也無不盛裝與會,獻上最真誠的祝福。但一切夢幻美麗只是層糖衣,事實上,善變的人性哪能忍受一成不變?男人尤其無辜,因為他們往往是勇敢打破一夫一妻假象的一方,必須一肩擔起負心與花心的罪名,而自覺被背叛的女人在傷心欲絕之餘,則得在姑息跟結束婚姻中作選擇。在後婚姻時代裡,離婚開始變得稀鬆平常,隨之而來的是小孩的監護權歸屬以及財產分配的官司,當初濃情蜜意的情人變成對簿公堂的仇人。
「五年伴侶制」的出現,終結了這個亂相。據說最初推行時也遇到過一些阻力,許多人不解:「為什麼是五年?」另外有些念舊的則對該告別的情人依依不捨。但就像日光節約時間的實施一樣,最開始難免造成一些不習慣跟紊亂,久而久之,當大家開始認識它的好,一切就像輕舟已過萬重山般自然。
對我而言,出生時這「五年伴侶制」已臻成熟,也就無從懷疑人類社會還有其他更好的可能。在這個時代,愛情最久只需要維持五年的忠貞,一些老舊的字典上偶爾看得到「白首偕老」、「海枯石爛」之類過時的用語,然而現代人最極致的承諾頂多就是「愛你滿五年」,五年過完就揮手掰掰,各自尋找下一個伴侶。合不來當然也可以提早結束,反正沒所謂婚約及相關的權利義務,終結一段伴侶關係比離婚要簡單多了。
「五年伴侶制」當年的反對者認為,讓人類自由地變換伴侶,甚至是強制性地變換伴侶,不僅會讓性傳染疾病更加猖獗,崩解的家庭關係也將使孩童教養成為問題。
但事實證明,這個制度讓男女更珍惜有限的相聚時間。「五年伴侶制」施行後沒多久,「外遇」、「出軌」或「劈腿」就變成近乎絕跡的名詞,也很少有人在期限屆滿前就選擇結束。正因為知道彼此不會是對方的最終或唯一,相處起來更加輕鬆、沒有壓力,這個制度讓我們學會包容與忍讓,畢竟五年說短不短、說長不長,我們都希望在這段關係結束後,自己還能以最完美的形象留存在對方心中。我很難回答,跟A、B、C或D其中任何一個在一起一輩子,會不會真的把我逼瘋,但生命之所以可貴,就在於它有限,我想愛情也是一樣的道理。
至於孩童教養,既然伴侶關係不長久,各國政府從很早以前就開始提倡全面性的代理孕母制。育齡時期的男女會把精子跟卵子提供給統一的生育機構,由專家們進行篩選、配對的工作,等女性有意願生育,而生育機構替她進行的生、心理評估審核也通過時,這位女性就會被分配到一顆受精卵,再懷胎九月產下孩子。我們現在是以一種更寬大、不自私的態度來愛下一代,他們是否帶有自己的DNA已經不重要,而因為國家的福利制度很健全,伴侶關係結束後孩子的歸屬也很少出現爭執。
說來說去,我覺得這個制度最人性的地方還是在於,它讓我們可以一再重溫愛情開始時的那種悸動。伴侶關係進入第四年、第五年,就算不感厭煩,還是難免進入一種風平浪靜的溫吞,此時你會份外想念重新認識一個人新鮮感,畢竟愛情最美的時刻,不就在你發現自己被某人吸引,在你猜測他對自己的感覺,在你們第一次互訴衷曲,在第一次牽手、第一次親吻……。
「嗨,妳幹嘛盯著我的箱子看?」D開了門進來,打斷我的冥想。「沒幾天了,妳也該開始打包了吧?房東很機車妳又不是不知道,來不及搞不好又會扣幾天房租……」他的身影消失在轉角的房間裡,惱人的聲浪卻仍舊飄了進來。
D在家務瑣事上的龜毛一向令我反感,但反正又沒剩幾天了,何必跟他爭?一段關係的結束,雖然有不捨,也有如釋重負的愜意。
站了起來,我有一搭沒一搭地整理起散落在沙潑上的雜誌,但腦子想的卻是,公司裡來的那個可愛的新同事,或許就是下一個陪我五年的E呢。
靈感來源是前陣子去上的英文課
連續三天
老師都要我們跟自己不認識的同學坐在一起、分組討論
所以即使才剛剛認識、相處很愉快的同學
也不能再繼續選擇同組
其實那個班上我什麼人都不認識
但人都會念舊
第一天在同組就有親切感了
很想再跟她們同組
卻不行
硬被指定跟陌生的同學一組
起初有點坐立難安
不過聊開了也就開啟了另一段愉快的交談
愛情關係能不能也這樣好聚好散呢?
如果我們也在某個時間點被指定要換對象
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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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之前~ 個人覺得要常常在一起才會有感情~ 例如哈林和伊能靜~一個在台灣一個在大陸~ 久了感情就淡了~女方很自然的就找了一起在大陸拍戲的黃維德~ 伊能靜在大陸感冒或是需要有人陪伴的時候~ 黃維德即時出現~而哈林卻遠在天邊分身乏術~畢竟日久生情嘛! 但黃維德明知道伊能靜已婚~卻還介入別人的家庭成為第三者~ 這真的非常不好~應該保持適當距離才是~ 結果~現在反而把自己搞到裡外不是人~ 有很多藝人就是老婆和孩子都不在身邊~ 感情因此變淡或移情別戀才導致離婚~ 例如許效舜~他老婆和女兒遠在加拿大~ 後來也離婚了~ 其實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能有個長長久久的另一半~ 但是如果常常在一起~忽然被迫分開了~ 剛開始會有點痛苦~但是久了可能就習慣了~ 然後~我們也許會接受身邊出現的人~也就是重新愛上別人~ 個人始終覺得日久生情才是戀愛的關鍵~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不知醫生您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我倒不覺得「日久生情」或「近水樓台先得月」是定律 愛情是種chemistry 兩個人頻率不對 再怎麼朝夕相處也擦不出火花 相反地 真的氣味相投的男女 可能只要見一次面或在網路上交談幾次 就可以互許終生 你舉的例子:哈林&伊能靜、許效舜&他老婆 都是已經有穩定的感情基礎 卻因相隔兩地而搞到婚姻破裂 不過我對這其中因果關係的解讀跟你不一樣 我覺得距離並不是真正造成紕離的因素 當初他們容許雙方長時間分處兩地 就已經代表這段感情開始動搖了 真正相愛、想鞏固婚姻關係的夫妻 絕對會想盡辦法相守在一起 哪怕是其中一方得辭職或換工作或暫時失業 只要能在一起一切都值得 所以我覺得小S跟老公感情真的很好 因為她只要到大陸表演 老公一定跟著去 如果感情不好他何必這麼做? 老婆不在不正好玩他自己的 「小別勝新婚」這句話的關鍵在「小」 愛情是絕對經不起距離的考驗的 這個花花世界已經不是當年王寶釧苦守寒窯廿年的環境了 一旦分離時間過長要不變心真的很難 我當然也希望可以有個長長久久、互許終生的伴侶 但另一方面 我也清楚知道真的沒所謂非你不可或命中註定這種事 這當下覺得愛得再深、再刻骨銘心 其實捱過分手的痛以後 一切也就過去了 Everyone is replace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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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不知道您有沒有看過之前電視上的一個日本戀愛節目~ 名稱叫"戀愛巴士"~ 就是一群不同職業~不同年紀的日本人~ 大家都坐在一台小巴士上~可能三男兩女~也可能三女兩男~ 正常都會維持5~6人的情況~ 然後到世界各地四處旅行~在旅程中試著讓彼此戀愛~ 而四處旅行的費用電視台會幫忙出一些~ 但前提是這些人戀愛的過程要完全公開~直接播出讓全世界的觀眾收看 大家很單純的就只是為了"戀愛"這檔事~所以就報名了電視台的活動~ 不知道醫生您對這樣的戀愛方式有什麼樣的看法嗎?
我知道這個節目啊 這台巴士好像也開來台灣過 不過我不算真正看過這個節目 可能就是轉過去的時候瞄過幾幕這樣 看法唷 硬把幾個人湊在一起等化學反應發生 不是有點像…呃…給寵物配種嗎? 在非正常生活模式下 比方說參加夏令營、旅行團等都很容易發生感情 但這種感情在回到現實世界之後禁不禁得起時間考驗很難說 更何況「戀愛巴士」的情境是還有攝影機隨時捕捉他們的互動 作秀跟作假的成份就更重了 我可以接受「不自然」地去認識對象 比方說相親、speed dating、單身派對 重點是在突破一成不變的生活圈跟有限的人際接觸 多一點碰撞跟擦出火花的機會 但如果是參加「戀愛巴士」 除非我還年輕、有錢有閒而且很想紅 否則就免了吧 英國很有名的明星情侶檔Peter Andre和Katie Price (known as Jordan) 就是參加"I'm a Celebrity... Get Me Out of Here!"這個實境節目而墜入愛河 他們後來不但結婚還生了一子一女 可惜撐了三年多後仍舊於今年離婚 新聞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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