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如果有人告訴我以後會當二奶,我絕對會當作玩笑話。哪個正常女孩會立這種志向?年輕時我們都以為自己會跟母親那輩大部份的女人一樣,在廿幾歲時結婚,然後養一窩小孩,按部就班完成所謂人生大事。
我的解讀是這樣,人有各自的不幸。有些人生來缺手缺腿,有些人來不及長大就得白血病死掉,而我的不幸,是眼看著身邊朋友一個個結婚生子,自己仍舊嫁不出去。沒錯,在廿五歲到卅歲之間,我一直認為沒男朋友沒理想對象,是件天大的不幸,於是我瘋狂相親,平白招來一堆善緣跟孽緣,就是結不到姻緣。
單身女人的喪鐘—卅歲—響起的那一刻,我突然想開了。對比同齡朋友陷在家庭、丈夫、孩子中的狼狽,我過得自由自在,事業表現還因為無後顧之憂而蒸蒸日上。我拿到的不是爛牌,而是一手—如果有技巧的話—足以大贏一場的好牌。
開始懂得換個角度想,就莫名其妙之前究竟在瞎忙個什麼勁兒。我決定,要把愛情當可有可無的調劑品,婚姻則除非小孩子不小心蹦出來,否則沒理由列在選單裡。我沒想大贏,別輸得一塌塗地就好。
沒全盤拒絕愛情的發生,但它還是不發生。這個年紀的單身男人,不是條件很差或怪伽(當然也可能是條件很差的怪伽),再不就是同性戀或花花公子,反正看得上眼的都早被捷足先登。既然交往不以結婚為提,要求的條件應該可以稍微降低吧?但我勉強不了自己,也不需要這麼做。前面都說了,作為「調劑品」,愛情是拿來加分的。
再說,就算讓我碰上一個所謂好對象,他會同意我的看法,不談婚姻嗎?兩小無猜的年代,單純約會、開心、過日子,仿佛青春永遠用不盡,所有的人都覺得理所當然。過了適婚年齡,交男女朋友就是為了結婚生小孩,即使自己不給自己壓力,旁人多餘的關心也教人喘不過氣來。空白的感情生活,或許就是最好的狀態了吧,又不是那些前衛的影視名流,誰肯陪妳硬ㄍㄧㄥ著男女朋友關係不婚,再說,連梁朝偉跟劉嘉玲最後都步入禮堂了呢。
這個看似無解的尷尬習題,卻從沒考慮過的「二奶」身份給解決了。我不必裝無辜,會當上二奶,自己從來就不是「誤闖森林的小白兔」,也沒有「想退出時已無可自拔」的心情。
我一直都知道他已婚。年輕一點的我,不要說已婚了,只要有女朋友,管它有沒有論及婚嫁,我都不會把他們當男的看。那時候覺得天涯何處無芳草,道德觀永遠跑在最前面。現在倒也不是飢不擇食,不都說了嘛,我根本不餓,只是得承認,卅幾、四十歲的男人,倘若沒結婚,還真缺乏那股事業家庭兩得意、游刃有餘的穩重感。
跨出的每一步都是清醒的,也因為如此,我很驚訝一切竟然如此順水推舟,沒有一絲掙扎跟游移。有些事情就是「知難行易」,局外人以為其間必定悲喜參半、柔腸百轉,但局內人只是照直覺行事。我接受他的追求,不圖什麼,只因為跟他在一起能帶給我快樂,就這麼簡單。他是有錢有勢,而那的確也是最初吸引我的優點之一,不過我欣賞的是財富權勢背後代表的運籌帷幄,以及所賦予的氣度跟慷慨。自食其力就能過得優渥的我,哪有必要貪圖他的錢。
難道我沒有罪惡感?不是我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硬要為自己脫罪。我也當過正牌女友,也被劈腿過,杵在那個位子,我沒有怨恨過第三者。感情本身穩固,是不可能被第三者介入的,他們的婚姻生活相敬如冰已久,與我的出現一點關係都沒有,除非他老婆原本就是我朋友,否則,我找不到任何理虧氣短的理由,甚至,如果她真如他所形容,是個明理的人,反倒應該感激我才對。我從來就沒想把他搶過來,也不防礙他們的家庭時間,事實上,跟我在一起以後他脾氣變好了,回家時間反而變多,我沒有奪走任何原本屬於她的東西。
朋友裡知道這段關係的人不多,一方面是究竟不好張揚,二方面是大家的反應都是勸退,雖然知道他們是出於好心,聽到後來還是很煩。什麼跟他在一起沒未來啦、將來什麼都得不到啦、他只是逢場作戲沒用真心啦、把名聲搞臭以後沒人敢娶妳啦……。怎麼說呢,大家的思考模式都太僵化了。
當二奶其實很像租房子。
傳統觀念裡,總認為租賃是替別人的房子買單,錢按月繳出去但到頭來什麼都沒有;同樣花錢,當然要買房子才穩當保值,以後還可以傳給兒女子孫。問題是,受不肖奸商與政客一味哄抬,大都市的房價已然遠遠超出一般領薪水的市井小民所擔負得起,但因為拋不開要「有房子」的心結,許多人還是咬牙扛下二、三十年房貸,情願大半一輩子活在負債的陰影下,成為房奴。事實上,除了那點心理作用外,房子不過是個棲身之所,兒孫自有兒孫福,自己時限到了腿一伸,根本什麼也帶不走。
婚姻像買房,大家以為結婚就是保障,而當二奶像租房,隨時房東不爽就得捲舖蓋走人。時代早就變了,買屋或租屋,與當正室或二奶,是非對錯之間已沒有絕對。我並不是要宣揚當二奶的好,只是覺得一頭栽進婚姻卻沒考慮到合同一簽隨之而來的束縛與犧牲,很傻,再說現在離婚率這麼高,何來保障之說?租房買的是暫時的安居,沒錯,是換不到實質的物,但也毋須付出不合理的高價,同時還享有高度自由。愛情的本質不過就是當下的快樂,沒人能保證以後,也不該期待可以從中獲得物質上的利益,一旦這麼想的時候,愛情就壞了。
一定很多人暗罵,你們不過就一對姦夫淫婦罷了,有什麼資格談「愛」?我不怪別人不懂,年輕一點的時候,我也曾經以為愛情就是要投注全副心神,稍有保留便是褻瀆了它。然而經歷過感情上的風浪後,我對愛情的要求變得很低,願意付出的變得很少。只要期待跟付出都降低了,一點點回饋就會帶來極大的滿足。當二奶,本來就不指望他陪妳過節、三番兩頭給妳電話,本來就習慣他隨時毀約、臨時改變計畫。所以他的一點體貼、溫柔,總能我感到份外窩心。所以能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捨不得拿來吵架,因為甜言蜜語都講不完了,誰有閒功夫去扯那些柴米油鹽醬醋茶。
我不否認,我們並沒有「很愛」彼此。真正的愛情據說是獨佔的,會嫉妒的,無私的。但老實說,我很早以前就懷疑世界上真有這種愛情嗎?人說穿了最愛的還是自己,用那種高標準去愛,只會把自己累死。他對我是真心也好,逢場作戲也罷,只要曾經擁有,何必在乎天長地久。愛情都有終結的一天,回過頭去看,誰不是逢場作戲?我很享受現在我們給彼此的空間,喜歡這種若即若離,因為靠得不近,所以沒有摩擦。我可以理解他對我的保留,因為我對他也同樣保留,我們對彼此沒有權利或義務,也不必談什麼未來,多輕鬆啊。
我不怕因此被別人看不起,因為外人無法影響我的自我評價,唯一坐立難安的是爸媽的反應。他們總說,我這樣是在糟蹋自己。我不同意,更不願他們因此心痛,但要說服保守的他們接受我的價值觀,著實困難。我不是傻子,如果在這段關係裡得到的比失去的多,我又是何必?你情我願,就沒有誰糟蹋誰的問題。真正的「糟蹋」,是像堂姊那樣,明明老公不務正業又愛動粗,卻忍氣吞聲地死守住婚姻。那樣的大奶,豈又比二奶來得尊貴了?
我怕有人誤會,所以還是要強調一下,這是虛構的小說,看了「蝸居」後的有感而發。大家一定都有這個經驗,盯著一個漢字猛看,看愈久就愈不像那個字,這也是我對租房子跟當二奶的感覺。以前覺得這兩件事都不足取,但一旦打破既定觀念,重新分析反對它們的理由,卻發現沒有先前以為的那麼站得住腳。 觀念改變並不影響行為,我想我應該還是會買房子,也不可能當二奶(其實也沒那姿色),不過這會是真正經過思考的選擇,而不只是隨波逐流、人云亦云。
我的解讀是這樣,人有各自的不幸。有些人生來缺手缺腿,有些人來不及長大就得白血病死掉,而我的不幸,是眼看著身邊朋友一個個結婚生子,自己仍舊嫁不出去。沒錯,在廿五歲到卅歲之間,我一直認為沒男朋友沒理想對象,是件天大的不幸,於是我瘋狂相親,平白招來一堆善緣跟孽緣,就是結不到姻緣。
單身女人的喪鐘—卅歲—響起的那一刻,我突然想開了。對比同齡朋友陷在家庭、丈夫、孩子中的狼狽,我過得自由自在,事業表現還因為無後顧之憂而蒸蒸日上。我拿到的不是爛牌,而是一手—如果有技巧的話—足以大贏一場的好牌。
開始懂得換個角度想,就莫名其妙之前究竟在瞎忙個什麼勁兒。我決定,要把愛情當可有可無的調劑品,婚姻則除非小孩子不小心蹦出來,否則沒理由列在選單裡。我沒想大贏,別輸得一塌塗地就好。
沒全盤拒絕愛情的發生,但它還是不發生。這個年紀的單身男人,不是條件很差或怪伽(當然也可能是條件很差的怪伽),再不就是同性戀或花花公子,反正看得上眼的都早被捷足先登。既然交往不以結婚為提,要求的條件應該可以稍微降低吧?但我勉強不了自己,也不需要這麼做。前面都說了,作為「調劑品」,愛情是拿來加分的。
再說,就算讓我碰上一個所謂好對象,他會同意我的看法,不談婚姻嗎?兩小無猜的年代,單純約會、開心、過日子,仿佛青春永遠用不盡,所有的人都覺得理所當然。過了適婚年齡,交男女朋友就是為了結婚生小孩,即使自己不給自己壓力,旁人多餘的關心也教人喘不過氣來。空白的感情生活,或許就是最好的狀態了吧,又不是那些前衛的影視名流,誰肯陪妳硬ㄍㄧㄥ著男女朋友關係不婚,再說,連梁朝偉跟劉嘉玲最後都步入禮堂了呢。
這個看似無解的尷尬習題,卻從沒考慮過的「二奶」身份給解決了。我不必裝無辜,會當上二奶,自己從來就不是「誤闖森林的小白兔」,也沒有「想退出時已無可自拔」的心情。
我一直都知道他已婚。年輕一點的我,不要說已婚了,只要有女朋友,管它有沒有論及婚嫁,我都不會把他們當男的看。那時候覺得天涯何處無芳草,道德觀永遠跑在最前面。現在倒也不是飢不擇食,不都說了嘛,我根本不餓,只是得承認,卅幾、四十歲的男人,倘若沒結婚,還真缺乏那股事業家庭兩得意、游刃有餘的穩重感。
跨出的每一步都是清醒的,也因為如此,我很驚訝一切竟然如此順水推舟,沒有一絲掙扎跟游移。有些事情就是「知難行易」,局外人以為其間必定悲喜參半、柔腸百轉,但局內人只是照直覺行事。我接受他的追求,不圖什麼,只因為跟他在一起能帶給我快樂,就這麼簡單。他是有錢有勢,而那的確也是最初吸引我的優點之一,不過我欣賞的是財富權勢背後代表的運籌帷幄,以及所賦予的氣度跟慷慨。自食其力就能過得優渥的我,哪有必要貪圖他的錢。
難道我沒有罪惡感?不是我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硬要為自己脫罪。我也當過正牌女友,也被劈腿過,杵在那個位子,我沒有怨恨過第三者。感情本身穩固,是不可能被第三者介入的,他們的婚姻生活相敬如冰已久,與我的出現一點關係都沒有,除非他老婆原本就是我朋友,否則,我找不到任何理虧氣短的理由,甚至,如果她真如他所形容,是個明理的人,反倒應該感激我才對。我從來就沒想把他搶過來,也不防礙他們的家庭時間,事實上,跟我在一起以後他脾氣變好了,回家時間反而變多,我沒有奪走任何原本屬於她的東西。
朋友裡知道這段關係的人不多,一方面是究竟不好張揚,二方面是大家的反應都是勸退,雖然知道他們是出於好心,聽到後來還是很煩。什麼跟他在一起沒未來啦、將來什麼都得不到啦、他只是逢場作戲沒用真心啦、把名聲搞臭以後沒人敢娶妳啦……。怎麼說呢,大家的思考模式都太僵化了。
當二奶其實很像租房子。
傳統觀念裡,總認為租賃是替別人的房子買單,錢按月繳出去但到頭來什麼都沒有;同樣花錢,當然要買房子才穩當保值,以後還可以傳給兒女子孫。問題是,受不肖奸商與政客一味哄抬,大都市的房價已然遠遠超出一般領薪水的市井小民所擔負得起,但因為拋不開要「有房子」的心結,許多人還是咬牙扛下二、三十年房貸,情願大半一輩子活在負債的陰影下,成為房奴。事實上,除了那點心理作用外,房子不過是個棲身之所,兒孫自有兒孫福,自己時限到了腿一伸,根本什麼也帶不走。
婚姻像買房,大家以為結婚就是保障,而當二奶像租房,隨時房東不爽就得捲舖蓋走人。時代早就變了,買屋或租屋,與當正室或二奶,是非對錯之間已沒有絕對。我並不是要宣揚當二奶的好,只是覺得一頭栽進婚姻卻沒考慮到合同一簽隨之而來的束縛與犧牲,很傻,再說現在離婚率這麼高,何來保障之說?租房買的是暫時的安居,沒錯,是換不到實質的物,但也毋須付出不合理的高價,同時還享有高度自由。愛情的本質不過就是當下的快樂,沒人能保證以後,也不該期待可以從中獲得物質上的利益,一旦這麼想的時候,愛情就壞了。
一定很多人暗罵,你們不過就一對姦夫淫婦罷了,有什麼資格談「愛」?我不怪別人不懂,年輕一點的時候,我也曾經以為愛情就是要投注全副心神,稍有保留便是褻瀆了它。然而經歷過感情上的風浪後,我對愛情的要求變得很低,願意付出的變得很少。只要期待跟付出都降低了,一點點回饋就會帶來極大的滿足。當二奶,本來就不指望他陪妳過節、三番兩頭給妳電話,本來就習慣他隨時毀約、臨時改變計畫。所以他的一點體貼、溫柔,總能我感到份外窩心。所以能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捨不得拿來吵架,因為甜言蜜語都講不完了,誰有閒功夫去扯那些柴米油鹽醬醋茶。
我不否認,我們並沒有「很愛」彼此。真正的愛情據說是獨佔的,會嫉妒的,無私的。但老實說,我很早以前就懷疑世界上真有這種愛情嗎?人說穿了最愛的還是自己,用那種高標準去愛,只會把自己累死。他對我是真心也好,逢場作戲也罷,只要曾經擁有,何必在乎天長地久。愛情都有終結的一天,回過頭去看,誰不是逢場作戲?我很享受現在我們給彼此的空間,喜歡這種若即若離,因為靠得不近,所以沒有摩擦。我可以理解他對我的保留,因為我對他也同樣保留,我們對彼此沒有權利或義務,也不必談什麼未來,多輕鬆啊。
我不怕因此被別人看不起,因為外人無法影響我的自我評價,唯一坐立難安的是爸媽的反應。他們總說,我這樣是在糟蹋自己。我不同意,更不願他們因此心痛,但要說服保守的他們接受我的價值觀,著實困難。我不是傻子,如果在這段關係裡得到的比失去的多,我又是何必?你情我願,就沒有誰糟蹋誰的問題。真正的「糟蹋」,是像堂姊那樣,明明老公不務正業又愛動粗,卻忍氣吞聲地死守住婚姻。那樣的大奶,豈又比二奶來得尊貴了?
我怕有人誤會,所以還是要強調一下,這是虛構的小說,看了「蝸居」後的有感而發。大家一定都有這個經驗,盯著一個漢字猛看,看愈久就愈不像那個字,這也是我對租房子跟當二奶的感覺。以前覺得這兩件事都不足取,但一旦打破既定觀念,重新分析反對它們的理由,卻發現沒有先前以為的那麼站得住腳。 觀念改變並不影響行為,我想我應該還是會買房子,也不可能當二奶(其實也沒那姿色),不過這會是真正經過思考的選擇,而不只是隨波逐流、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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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你嚇死我了 害我驚訝得要命 原來你是這種人 愈看愈失望... 我覺得婚不婚都不要緊 但不要去介入別人未了的關係還是比較好 這是德的問題... 況且在經歷幾番失去很喜歡的人之後 也愈來愈發現 根本沒有"沒有你我活不下去"這回事兒 一段時日後.每天還不是開心得不得了..嘻嘻哈哈的呢 做事做人 有時不是只管對不對得起自己就好的了 還是得考慮一下有沒有對得起別人 總之.還是替別人多想一下比較好一點...
我很同意妳說的 做事要替別人想 別對不起別人 (不管他是不是你親朋好友) 不過我不會把第三者一律貼上壞人標籤 每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都不一樣 當然知道男朋友或老公出軌還是會難過 即使兩個人早就貌合神離了 但令人難過的是自己沒看清他的人格本質 而不是針對那個第三者 其實我是感謝第三者的 假如沒有她「捨身取義」讓我早些看清楚他的真目面 不曉得還會拖多久 我不會做二奶 倒不是因為覺得這麼做愧對大奶 而是包二奶的男人讓我看不起 怎麼愛得下去啊? 真的愛一個人 即使沒想跟他結婚、沒想用全副精力 至少不應該陷她於第三者的不義 這樣的男人太貪心了 也缺乏男子漢該有的氣魄 只是把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上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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