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
往往代表的就是從出生到現在
所有狗屁倒灶芝麻蒜皮的大小事都會被翻出來
只是
沒人有興趣知道你拿了幾個模範生、考了幾次第一名
畢竟這些你自己講就好了不必等別人來爆料
媒體和對手想挖的是藏在光鮮外表下的黑暗面
愈是臭不可聞骯髒齷齪的愈有新聞性
也愈能拿來作為攻擊打壓的施力點
用放大鏡檢驗還算客氣的
更狠的是直接抹黑、無中生有、指馬為鹿、扭曲事實
這些手段在選舉期間大家看得夠多了
想必也不需要我再舉例
早在因領導太陽花學運而意外成為鎂光燈焦點時
陳為廷必然就懷著過去汙點終將被世人所知的隱憂
要拆掉這顆未爆彈的引線或至少減低它的威力
不難
只要選擇低調沈潛做回平民很快就會被媒體遺忘了
這段不光采的過往也隨之深埋
但陳為廷卻反其道而行
持續參與社會運動、在臉書發聲以致決定參與立委補選
他把自己逼到一個不得不自揭瘡疤的絕境
因為他太清楚
既然木已成舟犯過的錯誤掩飾不了
與其等待別人加油添醋的爆料還不如跳出來主動承認
既保留了第一時間自我表述的權力
又揀了自首者減其刑的現成便宜
說「名譽」是一個人安身立命最重要的東西並不為過
我們都犯過一些令現在的自己羞恥懊悔、巴不得愈少人知道愈好的錯
所以
對於陳為廷沒有因為恐懼醜事被揭發而停下前進的腳步
(雖然我也不知道其參選是真為了實現理想還是著眼於名利)
以及不像一般大人犯了錯只會遮遮掩掩即使罪證確鑿仍然睜眼說瞎話
反而自己開第一槍、坦然面對的魄力
我是佩服的
然而他這麼做的同時
挑戰的卻是台灣社會對政治人物道德瑕疵的容忍度
我們不會期待政治人物是完美的聖人
但既然要為民喉舌、領公帑、擔任家國社稷的掌舵者
被用較高的道德標準檢視要求是必然的
有些錯可以被選民容忍
像這次議員選舉王世堅爆出婚外情依舊高票當選
有些錯不行
像捲人雙子星弊案的賴素如從當朝紅人落得黯然敗選
那麼
襲胸呢?
剛看到這則新聞時
我首先注意到的是陳為廷犯案那天(民國100年7月5日)是我的生日欸
不過這當然不是重點
接著腦袋就短路當機了很久
老實說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恢復
因為
我實在無法把電車痴漢那種猥瑣下流的形象
跟正氣凜然侃侃而談的「小熊為廷」聯想在一起
身為女性
再加上小時候曾有過在公車上被男乘客磨蹭的噁心經驗
對於這種在公眾場合趁人不備大吃豆腐的行為
我絕對是十二萬分地不屑加不恥
倘若不給人名直接問我能否認同有性騷擾前科的候選人
答案會是個很斬釘截鐵的「No!」
然而當這個人不是別人
而是萬人擁戴、形象清新、敢衝敢撞的有為青年陳為廷呢?
回憶著他在公民論壇上的談笑風生
理直氣壯又稚氣未脫何其討喜
竟然
我遲疑了
要追隨支持一個光風霽月的領導者
要追打唾棄一隻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都是很直覺很簡單的決定
但面對一個形象正面的人出現重大道德瑕疵
要認定是瑕不掩瑜選擇既往不咎
或自此全盤否定嚴懲不貸
考驗著每個人的內在價值觀和判斷力
陳為廷說他沒有要大家原諒
也請支持者別再為他辯護
其實不管選擇原諒或支持都沒有絕對的對或錯
在化為選票或賭爛票前對陳為廷也沒直接的幫助或損害
其實如果不是為了寫這篇網誌
我也想作壁上觀讓其他人去吵就好
不過逼自己去分析思辨雖然會讓腦細胞死掉不少
最後卻往往收穫良多
所以
以下是我的個人淺見
陳為廷留下紀綠的性騷擾案件有二
第一次是大三時在公車上偷摸女生胸部
第二次是大四時在夜店對異性做出「不當肢體碰觸」
基於被害女生多半選擇隱忍不敢聲張的反應推斷
我很懷疑從頭到尾他就只糊塗衝動這麼兩次
如果真的只有這兩次還兩次都被抓個正著
那我建議不妨去買一下樂透因為他不是太衰就是太幸運了
就算把已經發生的都一筆勾消
咱們放眼未來
身為性騷擾累犯的陳為廷再犯機會高嗎?
答案是肯定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性騷擾被陳為廷自己定位為是「孤獨時找錯了出口」
小時的經歷讓他難以信任別人、與人交心
所以常常一個人面對很多事情
精神科醫師潘建志也認同其心理缺憾或與雙親早逝有關
除非真的已經達到精神醫學定義上的病態
我向來反對用早期家庭或學校經歷、社會壓力等去合理化犯罪行為
(這是很多主張廢死者的立論點認為殺人犯之所以殺人社會也有一部份責任)
畢竟此一說法與邏輯的解釋力太強大
任何偏差行為都有其脈絡
但假使用這個理由來脫罪
是否代表就可以一犯再犯既然過去是無法改變的?
我同意陳為廷的襲胸必然可追溯回其幼時和成長經歷
也正因為如此
除非心理諮商或甚至治療有辦法讓他改頭換面
否則實在很難期待他能擺脫既有的錯誤行為模式
我願意試著相信陳為廷有心改過
以及他「這兩年沒再犯」的聲明
但很多偏差行為其實像上了癮一樣
當事人明知這是不對的卻依舊一犯再犯
換言之他現在如何信誓旦旦地承諾是一回事
未來守不守得往又是另一回事
更糟的是
即使陳為廷能夠把這道錯誤出口永久關閉
也難保他找到的下一個出口就會是正當正派的啊
今天陳為廷想選的是立法委員
坐上這個位子所掌握的權力何其大、面對的誘惑何其多
會犯下性騷擾的錯而且不只一次
已經曝露了此人不懂性別尊重、缺乏自制力、分不清人我分野也沒有道義是非
或最起碼一度是如此
這要我們如何放心地把立法權以及隨之而來的權利義務交付給他呢?
如何知道他不會又一時鬼迷心竅後再來開誠佈公以展現所謂的「誠信」?
陳為廷在這整件事的處理上並不是完全扣分的
前面講過
我佩服他面對過去犯行的果斷和勇氣
但他之所以敢這麼做
恐怕也是基於低估了社會大眾對性騷擾的厭惡和反感
陳為廷如果不是對醜事曝光後會被原諒有一定的把握
怎會甘冒既選不上又把底牌給掀了的險?
反過來說
如果他有任何一點此犯行茲事體大的自覺
就應該知道這段過去將是他跨不過去的絆腳石
於是從一開始就不會冒出想參選立委的念頭
陳為廷從當初被抓被審到這幾天出來道歉說明
態度總是從容坦然
這到底是冷靜自持
還是壓根兒就不覺得性騷擾是種可恥又卑鄙的行為?
雖然說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那也得看「過」是什麼以及欲擔任的是何等職位
而性騷擾累犯和立委這個組合在我看來怎樣都無法成立
然而不管我怎麼想
陳為廷會不會參選到底、若選了會不會當選、若當選後會不會勝任愉快
目前都在未定之天
或許他會有機會去証實性騷擾案只是過往雲煙
或許沒有
又或許他會在得到機會後把事情搞砸
一切就看陳為廷口中的「社會公評」給出什麼答案
而他又如何因應了
要或不要原諒陳為廷分很多個層次
我認為他不適合再選立委和擔任公職
也絕對不是理想的男朋友或老公人選
如果是普通朋友那我不至於絕交但會小心避開獨處的機會
因為一個過失而全盤否定一個本來大有可為的青年
或許有些殘忍
但有些錯不能犯
有些東西丟失了就是拿不回來
我們都是凡人都會犯錯
但我們犯的錯不是性騷擾而我們也沒有要選立委
It's as simple as that.

身為一個曾被變態騷擾的女性,個人認為會做出這種事的人非常之糟糕!完全不懂尊重他人,只是順從自己慾望踐踏別人,進而令我無法認同他從政的本心到底是什麼。(我認同學運,並不認同會做出這種事的人)
替陳辯護者有一說是性騷擾屬於私德 不該被擴充到否定他在公領域的能力和表現 沒錯性騷擾雖然不是公訴罪 但會做出這樣的事 代表這個人的基本道德觀和自制力都是有問題的 雖然這一切都缺乏証據都只是假設 但既然有沒有前科、更光明磊落的候選人 又為什麼要讓一個已知會性騷擾的人出來選立委呢?
↑字打錯了 我認同學運,「但」不認同會做出這種事的人
性騷擾 表示心裡偏差 (喜占人便宜) 我覺得這種心態可能會伴隨他終身 (這種占人便宜的投機想法 , 很難矯治成功) 若有本事選上立委後誘惑更多, 他可能也把持不住
同意
續樓上 怕他把持不住各種誘惑 (若將來選上立委 等民意代表)可能損害到人民大眾的權益
版主把waiting講得太美了 人類本來就很黑暗了 只是要同一個標準 不要像太陽花那群人雙重標準 酸站在自己對立面得很用力 面對自己人就開始比爛.隔空看診... 我甚至覺得不講話都比較好 (我可以體會朋友的立場,但他們的作為不就是他們所討厭的掌權者所為嗎) 至於他能不能參選 就交給選票做決定囉 比他骯髒.邪惡的高票當選所在多有 民主政治本來就是如此 選民只能自作自受
我只有一開始講得比較美 後來就開始罵了
有一陣子沒來,發生好多事情喔~ 先祝賀Lia結婚了,妳跟妳老公很相配喔! 陳為廷....嗯.....老實說我一開始就不是很喜歡他 應該說我雖然支持學運的精神,但是很討厭檯面上的學運領袖(嘆), 但是不喜歡歸不喜歡,我的個人好惡與學運無關, 至於他要不要選立委這件事.....我不是苗栗人也沒啥意見, 雖然我是認為陳為廷先去當兵工作一段時間比較好(有正式出過社會,還是比較有底氣的) 可是.....性騷擾真的是完全超過我的底線啊,而且還是累犯!!! 丟鞋還勉強能解釋為一時激憤.....性騷擾真的是....... 而且陳為廷給我的感覺完全不是誠心認錯(個人感覺), 其他衝出來護航的人,給人感覺更是糟糕。 作為曾被騷擾和被約砲(真的很噁)的倒楣女性, 我完全不會也不願意給性騷擾累犯當國會議員的機會,哪怕他有道歉。 性犯罪的再犯率之高,完全不是其他犯罪能比擬的, 陳為廷檯面下還有多少次根本不得而知, 如果真讓他當上國會議員,他會不會利用權勢騷擾女職員,甚至做出更過分的事? 光是有這種可能就讓我不寒而慄。 或許,是因為我對這種事情很嚴厲吧。
謝謝妳的祝福 然後話風一轉也要附和妳對性騷擾的嚴厲譴責 那些替他緩頰給他溫暖的多半是男人 因為他們不懂被性騷擾是一種多麼噁心的經驗
非常認同NEWSROOM,陳為廷很明顯是個投機份子。也很受不了護航陳的那些盟友。比如民運人士王X。也很好奇,如果今天陳抓的是王媽媽的乳,或未來王太太的乳,看他會怎樣?!
我相信在後續爆料出來之後 這些第一時間選擇瞎挺他的盟友們 應該也有種被打臉的感覺吧
我覺得他並不是真的坦然面對自己的錯 而是知道參選後逃不掉 只是聰明--很賊啦!!
他確實不坦然 因為他根本沒把真話說全 只揭露冰山一角還敢說誠信真是太可笑了
陳為廷一只手指罵別人時,4根手指其實在指自己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這篇讓我想到學運女王那篇,這兩位的情形對於不了解他們私德的人來說其實是一樣的,都是兩個形象本來沒啥問題的人價值觀or類似價值觀的東西偏差,像版主您所說的,因為有可靠消息來源讓您對於劉喬安的評價非常負面,認為很多相信劉的人都是所謂"Amy的鄰居",而Amy就是一個外表光鮮亮麗、幾乎沒人會質疑她有啥問題的角色,除了那些見過她真面目的受害者,在《控制》應該就屬Nick和那些被她給整慘(死)的前男友們。我想說的是,在陳案中,那些胸部被偷襲過的女性正是Nick和前男友啊!而鄰居是誰呢?就恕本人不直接道破了。
陳為廷和劉喬安是有點類似 都是利用外在良好形象在網路上集氣並進而謀利 但又不完全相同 我相信陳投身社運還是有一些理想性存在 不純粹為了想靠知名度來逞慾約砲 劉的出發點就真的毫無任何一丁點高尚了 只是想撐著太陽花保護傘來騙得更久更多
認同Lia說的~ 「坐上這個位子所掌握的權力何其大、面對的誘惑何其多」 因為「孤獨找錯了出口」 明明知道是錯的出口 還走了不只一次 若是之後掌握了權力 壓力更大的話 難道又要找其他更錯的方式嗎? 更甚之,此次事件許多情義相挺陳的人 發言更是令人錯愕 “不要因為他的私事而忘了他在學運、社運界的付出阿” 我不認為這是功過能相抵的 首先 太陽花學運 不是他的功 第二 被害者的痛 不是他參與多少公共事務就可以消弭的
護航他的人都犯了無法就事論事、雙重標準的錯 但我也不會太責怪他們 畢竟對曾跟他相處又有感情的盟友來說 一時間難以接受陳為廷私下竟然如此下流 也是人之常情
陳為廷是孤兒,沒有媽媽即時教育兩性關係和尊重女性, 而且他也上警局和留案底了(上過警局就知道警察問話跟黑道沒兩樣) 我覺得相較一堆 搞土地、搞利益 543立委和政治人物, 陳為廷又不是要選聖人(而且他也被網友幹譙圍攻了) 支持網路世代的候選人,不是因為他天縱英明,而是期待他一如柯P公開透明 總比又是地方派系、企業門神的老政客好∞倍
我也支持網路世代的年輕人從政 但陳為廷在太陽花學運的表現 並不能洗白他過去所犯下的錯 我何嘗不惋惜他的政治前途就這麼毀了 但宣判他政治死刑的人不是我們 而是他自己出了問題的操守和德性 至於其他立委和政治人物更爛這樣的說法 第一我覺得比爛沒有意義又不是只有這些人可以選 第二很難說性騷擾的嚴重度就比炒地皮、拿回扣來得輕 第三難保陳為廷以後不會變得跟那些人一樣爛他只是還沒坐上那個位子沒那個機會而已 陳為廷是孤兒 這點我非常同情 但要用缺乏母親引導來合理化他的犯行 對其他孤兒或在單親家庭成長的孩子來說 是不公平的 因為這假設了這些人本來就會長歪、會步上歧途
陳為廷說他自己不是「道德完人」,我覺得這句話有刻意引導聽者往「完人」這個方向去思考,畢竟每個人都不是完人,大家都有缺點,這個詞讓我覺得他在合理化自己犯下的錯誤。 這幾天看輿論,感覺對於他襲胸這件事,女生多半反感,男生多半較容易原諒他。我覺得是是因為身為男性很難體會被騷擾過的女性的恐懼吧。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這篇滿紅的文章http://berryho.pixnet.net/blog/post/108568690,體會身為受害者的心情。
我亦感嘆於男性的缺乏同理心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性騷擾從來就不是小惡! 性騷擾和強制性交的差別,只在於有沒有直接侵害性器官(例如插入)或用性器官侵害被害者(例如強迫口交),但是對受害者的精神傷害都很嚴重。 外遇說穿了其實根本是家務事,所以很多先進法治國家外遇是除罪化的,但相對離婚的代價就很大,這些國家也通常認可婚前契約的存在。 但是性騷擾?如果把性騷擾當做是一種小事小惡,那台灣跟印度那種把性侵害當做理所當然的國家也沒什麼差別了。 陳為廷被抓到警局,是因為他侵害到一個勇敢的小姐,這位小姐也遇到一個正義的公車司機,所以才沒有不了了之,跟警察像黑道有什麼關係?難道陳為廷因性騷擾被法辦很委屈?接下來是不是要責怪那位勇敢的小姐為什麼非要提起告訴?!還是要怪罪公車司機把車直接開到警察局?! 另外,緩起訴處分跟不起訴處份完全不同!緩起訴是留校查看,不起訴是推定無罪,陳為廷是緩起訴,而且在緩起訴後,又再次性騷擾被抓!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這種事,真的不會再犯? 拿從小沒父母當作為惡的理由.......是孤兒就有傷害別人的權力?拿這種事當藉口,根本是侮辱自幼失親的人!不是每個有悲傷過去的人都會傷害他人。 無權時是性騷擾,有權有勢時呢? 陳為廷在學運期間就有很多相關傳言,有女性在PTT提醒(還不只一個),就被罵得狗血淋頭,現在看來,那些傳言並非空穴來風,出言提醒的某位女性說過,她手上有記錄證明,但不想模糊學運焦點,也害怕被肉搜攻擊,發文提醒的人都害怕成這個樣子,曾經被他性騷擾又不敢說的黑數還有多少? 如果陳為廷完全無法壓抑自己的衝動,那他現在該做的事,不是去競選立委,而是去接受長期的心理治療。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標準,連這都無法遵守,真的拿到權力時,不會也去作那些543的事? 但陳為廷還不是最可惡的那位,畢竟記錄留下是很難洗掉的。 最可惡的是那一個個護航的人,學運領袖大概只有妖西的發言比較有良心,其他人......,呵,立場顏色對了,什麼都OK嗎? 說出那些話,不僅傷害被陳為廷傷害過的女性,也傷害了同樣經歷過性騷擾的人,嚴重的性騷擾大概只比強姦好一點吧?但是陰影還是會一直著受害者,一直到現在,坐公車時,只要旁邊有男性坐下我就會精神緊張,也厭惡肢體碰觸,還有其他的種種,這種直接切身體會到痛苦,那些護航的人懂什麼? 強徵土地會逼死人,性騷擾就不會逼死人嗎?還是真有人死了,護航者還要說:不過是摸了一下,有這麼嚴重?還是:哪有勇者不愛巨乳?或是:男人不好色才是人格缺陷?又或是:全部閉嘴?
性騷擾是超級不入流跟令人鄙夷的 在陳為廷的臉上我卻看不到羞愧 從那一刻起 我就猜得到他犯的案一定不只那兩件了 從後續爆料看來 他真的是心理有問題 而且是從很早就開始有很大的問題 但即使被抓到那麼多次甚至也鬧上了警局 他並沒有真正悔悟跟預防自己再犯 如果我是他 一定會避免再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尤其是擁擠的大眾交通工具 或至少儘量站或坐在男生旁邊不要靠近女性 這些都是能幫助自己脫離伸鹹豬手慣性的具體作為 很顯然地他卻一再任由自己沈溺 這代表他發自內心就不覺得這件事是錯的 他的道歉也只是因勢利導的惺惺作態 沒救了
我也覺得他沒有真心認錯啊,從他避重就輕把襲胸以"不當肢體接觸"帶過,又說是孤獨時找錯了出口;在這些說法裏,我沒有感受到認錯的誠意... 還有,他做這些事時,已經是滿20歲的大人了,短期間內還做了2次. 再來,他的這些行為不是犯錯,而是犯罪.... 我沒有要以完人或聖人的標準來檢視他,而是他連"一般人"的標準都沒達到啊 一般正常人都有基本自制力,不會隨意侵犯他人身體吧
很多一般認知上的所謂壞人 甚至也知道不該去性騷擾 當然何謂大惡何謂小惡沒有衡量表 但至少會去性騷擾絕對不是人格上無傷大雅的小瑕疵
顏清標的兒子都可以當選了,吳育昇乙還好好的當他的立委。為何大家對陳為廷就這麼嚴格啊~ 那個馮什麼立委涉嫌強暴菲傭現在有事嗎…
其他人的爛不能合理化陳為廷的下流 BTW那個人叫馮滬祥
最新消息 他讀建中時 就被抓到性騷了 故不只兩次
大家沒有對陳為廷特別嚴格,而是他連一般人應該遵守的基本線都沒有達到。 他是累犯!沒有人能保證他絕對不會再犯,性犯罪的再犯率麻煩科普一下吧! 這件事會愈演愈烈,除了陳為廷本人根本感受不到他是誠心認錯(藉口一堆),其他完全是護航者們提油救火,沒有最基本的是非與良心造成的。 既然這樣,護航者要不要也幫華岡之狼發聲一下,他還坐了好幾年的牢耶。 顏清標的兒子是合法當選,他父親是黑道,兒子就一定是嗎?還是台灣有哪一條法律是連坐的?既然沒有被宣告當選無效或選舉無效,為什麼他不能當選?他有性騷擾嗎? 吳育昇是外遇,外遇說白了根本是他家的家務事,他有利用職務權勢性侵或性騷擾誰嗎?另外,既然提到吳育昇,王世堅要不要也一起提(還是刻意不提)? 馮滬祥的性侵案是發生在他立委卸任後,他可不是利用立法委員的權勢性侵,而且他有被判刑,不是沒事。 就如同王炳忠所說,如果事件主角是他,陳為廷的護航著們會急著衝出來護航,還是雙重標準地落井下石?
換成王炳忠的話 No doubt 絕對是第一時間就罵翻了XD 其實這次事件讓大家都重新思考了自身對道德標準的評價和判斷 在動盪過後我們將會變得更加理性清明 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建議 Waiting 定期接受心理治療才是王道 畢竟沒人想讓色狼當選民意代表
我認同太陽花學運的精神 因此我覺得那些為了臺灣更好的將來挺身而出的男女老少都十分了不起 但身為曾受不當性騷擾過的女性之一 我不贊成有性騷擾累犯記錄的人擔任公職 一個在“成年後”竟還不斷再犯的人 我無法相信此人的自制力 當他被權力蒙蔽自我時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
二十多年前高中時因為學生會幹部的關係我有參與野白合學運, 某種程度上認同太陽花學運的精神, 不過我有時覺得陳有魅力, 但比較缺乏學運"領袖的氣質".相對之下飛帆與崇晏就較有守有為. 但這件事我在譴責之後卻很痛惜於他在鼓動衝動及政黨的心計下做了參選的錯誤決定, 更可憐於他心裡的(類)強迫症疾病. 兩相加害之下他的政治及社運之路終結事小, 可能人生也近毀了. 而我要說的要點是, 可能很多女性不知道, 從男生的觀點來看, "公開場合連續被逮襲胸"是需要很強很強"無知無懼無理的衝動"才能做出的動作, 這對男生心理來說比劈腿, 暴露狂, 外遇, 家暴, 械鬥打鬥, 偷窺偷拍, 下藥, 對女性毛手少腳, 甚或暗處強暴等在意志狂亂上可能還更強烈, "不然是做不出這種陷己於高度危險與立即唾棄, 但對一般男性而言卻又低度性滿足的行為". 為廷,希望您能把這個病儘量醫好, 不然莫說改革國家社會, 恐怕今後連在社會生存都很困難. 不能當聖人好人, 至少不要當個惡人死人, 加油!
謝謝你提供的男性觀點 我對在公眾場合襲胸這個行為也難以理解 就像你舉的例子 很多犯錯行為我雖然不認同 卻相對能想像犯罪行為人為何這麼做或從中得到什麼 襲胸得到的性滿足感很低 被害者驚慌畏懼的反應又比蹓鳥小 他會沈溺於此著實令人費解啊
我是否可以理解為21樓的shawyj是男性? 如果你是男性,我只能說:你完全不了解為何許多女性在這件事上會如此憤怒。 以我個人來說,真正最讓我感到憤怒心寒的並不是陳為廷,而是那些只要立場對了,就毫無是非的護廷十三隊們,其中還包括你所謂有守有為的林非凡和洪崇晏!特別是洪崇晏!在這件事上,他所表現出的雙重標準和沙文主義式的傲慢,完全讓我歎為觀止!居然有人可以如此缺少道德良知與是非觀,該接受心理治療的人,恐怕不只是陳為廷!還是該打回國中小去上重上公民與道德? 你口中有守有為的那些人,成天打追求著公平正義的旗幟,滿口仁義道德,結果呢?說出來的話,做出來的事,又是怎樣的天差地遠? 這些人的發言,我第一時間是腦中一片空白,這算什麼?這到底算什麼啊?我相信有過被性騷擾經驗的人,看到這些護航者的言論,大部分恐怕會像我一樣,怒不可遏。 原來他們所謂的公平正義道德良知,完全是因人而異的!站在同一邊的都情有可原,不同邊的都是罪無可赦的社會敗類。是把性騷擾受害者當白痴嗎? 不要拿太陽花當擋箭牌,我很心痛這些人居然代表著太陽花!我支持學運不是為了給這些人昨是今非、指鹿為馬、說一套作一套的權力!連這些都做不到,他們跟成日擺爛的國民兩黨有何不同?不要說什麼他們相較之下比較不爛這種恐怕連自己都會心虛的藉口!既然要說公民覺醒,那就給我好蘋果,其他一律免談!難道改革是講假的嗎?還沒掌握權力,就能這樣顛倒黑白,掌權後不會爛得更快? 看來,不管是兩性平權,還是性尊重,台灣仍然還有很長的路有走。 最後向Lia說抱歉,這件事(特別是針對護航者們)我真的太怒了,完全無法噤聲不語。 同時也很感動Lia並沒有因為支持學運支持改革而雙重標準,至少讓我知道,這個社會還是有理性有原則的人存在。 先預祝Lia跨年愉快。
謝謝妳的祝福 也佩服妳的正義感 但我相信太陽花學運的價值不會因此被抹滅的
完全同意NEWSROOM所說的 PS:不過相對於21樓,我覺得12樓顯得更無同理心
To NEWSROOM: 1. "你完全不了解為何許多女性在這件事上會如此憤怒"- 我不敢說很了解女性, 但應該比您認為的稍了解一些. 2. "特別是洪崇晏!在這件事上,他所表現出的雙重標準和沙文主義式的傲慢,完全讓我歎為觀止!居然有人可以如此缺少道德良知與是非觀"- 我並沒有認同林非凡和洪崇晏挺陳的標準. 甚至我也不太同意太陽花的許多行動及口號. 3. 我的重點不在挺陳, 相反地, 第一時間我就跟老婆說陳應該退選及先退出後續的社會運動, 因為這是一件很嚴重且應該還未完全根治的病. 我post文的主旨在於以男性的觀點來說, 這可能是一個非常非常嚴重的心理疾病, 因為即使是一般性犯罪男性, 也不太敢"公開做出這種立即陷己於高度危險與唾棄, 但對一般男性而言卻又低度性滿足的行為". 4. 就醫學心理來說, 雖然女性的性激情強度比男性高, 但男性的性衝動頻率及動能明顯比女性大 (所謂的男好色). 而現今一般男性若要摸胸, 可能連交正式女朋友都不用, 許多好色男只要能把認識不久的女性約出去, 就常會立刻趁機毛手毛腳了. 當然這時許多女性會憤怒或制止, 不過大多數不至於挨巴掌或上警局. 我講這麼直白可能有些女性會很反胃, 但這是現今很多年輕男性會用的賤招. 我想說的是, 陳氏如此瘋狂直走險路去滿足一般男性認為的微小刺激, 可能病的不輕. 5. 文中言語有冒犯之處祈請見諒. 我對觀察社會文化有興趣, 不過老婆是我初戀女友, 交往六年但決定訂婚前連全壘打都沒有, 請勿依文聯想. 在吳醫師的blog謹此提供一些男性心理上的觀點供各位參考. 至於要怎麼改變男人的"兩性平權,還是性尊重"我可能力有未逮, 這是牽涉很廣的大題目. 6. 另一篇男人的文章提供參考: 司馬觀點:陳為廷的救贖(江春男) "他在臉書上不時透露徬徨孤獨,他內心的幽暗面,外人不易理解,但他顯然不善於處理兩性關係,性壓抑和性衝動,構成人類行為的主要驅動力,他在性方面的爆發力比一般人大,才有許多不堪的過去,但他在社運學運和政治上的爆發力,同樣根源於此。 許多革命家,因無法解決私人問題,而把自己投入革命的洪流中,把自己淹沒在其中,經由這個過程,得到靈魂的救贖。這種神祕的驅動力,在陳為廷身上,依稀可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41226/36290510/%E5%8F%B8%E9%A6%AC%E8%A7%80%E9%BB%9E%EF%BC%9A%E9%99%B3%E7%82%BA%E5%BB%B7%E7%9A%84%E6%95%91%E8%B4%96%EF%BC%88%E6%B1%9F%E6%98%A5%E7%94%B7%EF%BC%89
再一次謝謝你提供的男性觀點 身為女性 我在看事情時很難沒有盲點
TO 02 12樓和16樓確實顯得沒有什麼同理心, 只差沒有說出"不過才摸一下而已"這種話..... 只是我有針對這兩樓發表意見,只是沒有明白說出是哪一樓, 而且Lia已經對那兩樓做出回應, 所以這邊就沒有再提了(汗)。 TO shawyj 您真的了解"大部分女性和性騷擾受害者真正憤怒的原因"? 一個有守有為的人,首先就要有是非! "相較之下,飛帆與崇晏較有守有為",難道是我眼花看錯了嗎? 我想,我身為一個女性應該比您了解女性多一點吧? 說得更直接點,身為一個性騷擾的曾經受害者(最近一次是在半年前),我應該比您更了解一點這種痛苦及恐怖吧? 我固然鄙視厭惡加害者,但更加痛恨在一旁說風涼話的人,放到陳為廷事件中,就是那些毫無是非的護航者,說著不要加深他的傷痕,卻不斷加深受害者的傷痕,就是因為這種心態,遇到這種事的人,才會傾向躲起來,而不是去求救,因為求救有什麼用?受害者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社會必須正視性騷擾從來就不是件小事或小惡。 陳為廷的心理問題當然應該去治療,討論串基本上都認為他有病,而且病的不輕! 我認同您說陳為廷應該趕快去就醫,但很抱歉,陳為廷有多孤獨寂寞都不關我的事,我也不想知道,有病就去治,我只知道不管基於什麼樣的原因,不能做的事就是不能做。 或許這不是你的本意,但是更讓我覺得不為此所苦的人,說話真是有夠輕鬆! 更讓我相信台灣兩性平權之路的漫長。 很抱歉,就這個議題來說,我實在禮貌不起來。 如果是以民主基底深厚的國家作標準,別說是陳為廷了,許多護航者都會一起被判政治死刑!對這些國家來說,通姦可以除罪,但是性騷擾,可從來就不是一件"小事"或"小惡"。
呃他沒有說比妳了解啦 是說比妳以為他了解的多了解一點
吳醫師妳好,看到這篇文章,有一些想回應的部分,並非針對妳的文章或其他版友的回應,而是針對相關社會輿論及媒體報導。 身為一位曾被性騷擾過的女性,我當然厭惡並唾棄這類性犯罪者,然而臨床心理師的專業訓練告訴我,在未深入了解當事人的情緒、想法、行為模式與成長經驗前,只憑媒體報導妄下斷語,幫對方貼標籤,認定對方就是因為OOXX所以XXOO… 都是以偏概全 & 於事無補的,因為加害人的行為不會因為你的評論而有所改變;受害人也不認識你,不會因為你的謾罵,而感覺心理好受一點。 我們當然可以譴責各種形式的性犯罪,然而針對當事人過度人身攻擊是不必要的,那只會使這位加害人因為被社會唾棄,走上更偏差的路徑。這起新聞最重要的,應該是喚起大眾對於性犯罪加害人及被害人後續相關司法、醫療及心理介入的重視,以及從教育 & 家庭系統矯正性別偏見與歧視 (如:被摸一下又不會死),而不是罵完之後,就讓這個議題隨風而逝。民眾可以嘗試了解造成一個人成為性加害者的可能原因,但針對當事人個人的部分,就留給當事人的治療人員去處理吧! 目前這篇文章是我看過寫得最好的,作者是資深精神科醫師: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1226/531019/
感謝妳提供的意見 從治療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和這個人 確實是如此 不過陳為廷並不是一般個案 他有知名度、有社會影響力還一度想選立委 多數人包括我在面對他的犯行以及作下評論時 其實都不免把社會利益擺在對於他的個人關懷前面 不過我當然非常同意妳所說 這則新聞的重點不在陳為廷是個爛人不該選立委 而在於喚起大眾對性騷擾議題的重視
有的精神科醫師對媒體是畢恭畢敬 , 有問必答 實際面對門診病人又是另一副嘴臉 所以精神科醫師的意見..... 看看就好.... (我是在台北曾因慢性失眠鼓起勇氣掛精神科, 醫師知名度高 ,媒體曝光率高, 他本人對待口氣很好的門診病人 , 卻是傲慢無禮)
同情你的糟遇 也很心痛有這樣傲慢無禮、讓病人產生反感的同業 不過我相信還是有具醫德和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啦 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了
如果當事人內心不願意改變 , 沒有改變動機 , 或是口頭說會改 , 實際又不改 心理治療師不是神仙 , 也愛莫能助
我當初一下就把精神科排除在志願之外 正在於對於心理或精神疾病 醫師能做的遠比其他生理疾病小得多 病人自己求好的心和家人朋友的支持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