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那種把兩個人合照中間加一道閃電的效果還滿寫實的
往日甜蜜依稀
人事早已全非

明星情侶亂分手見怪不怪
有些組合原本就勉強
但走到結婚這步
會以為至少經過一些考驗、磨合跟熟慮深思
有些組合也郎才女貌堪稱登對
驚爆離異令人難免唏噓

詹仁雄跟陳孝萱
不到恩愛夫妻的程度
但總覺得數來演藝圈該離婚的也輪不到他們
哈林跟伊能靜仍在那兒死撐呢
前陣子中秋節看到林美貞的消息
(我不懂記者幹嘛老去挖人家分居一個人要如何過中秋這類的新聞)
孫興變心劈腿後她就一個人帶著兒子
只是一直沒簽字離婚
在我心中
孫跟林如神仙眷侶般的形象遠比怨偶鮮明許多
其實我一直以來就覺得他們很配
都是無拘無束、自然豪邁的type
可惜
當年林也是橫刀奪愛、美艷動人的狠角色
轉眼就成了糟糠妻

這篇不是要罵男人的
孫興的出軌顯然源於他血液裡不安份的劣根性
但我不會鄉愿地把所有因素歸咎於此
維持不久長的婚姻
責任歸屬或許連局中人都說不清罷
我現在都傾向不臧否別人的感情
本來就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
表面上看到不等於實際發生
就連何守正不認阿妹
我也不像老妹那樣一逕氣男方不夠意思
除非是擺明對愛情不忠實
這種認知上的差距、加上媒體的渲染放大
不足以讓任何人下地獄

據說離婚、喪偶對人的精神壓力是最大的
大於失怙、失業、破產etc.
或許真的相愛容易相處難
那天高中同學聚會我才說起某個德國政治人物曾提出的"婚姻七年合約"
這個概念不錯
結婚不應該一綁就是一輩子
太不人性了
對怨偶來說結婚是階段性責任所必須
訂個廿年合約把孩子養大就夠了
而對心靈相契的伴侶來說
相知相守又何需那張紙的羈絆?

沒有人知道到底婚姻是害了愛情還是成就了愛情
一度以為沒有婚姻的愛情更加輕鬆、持久
但是看了伍迪·艾倫和米亞·法羅、寇特羅素和歌蒂韓這些例子
以至於最近的梁朝偉跟劉嘉玲
少了婚姻加持
徒然替慾望洪流開了可趁的裂隙
就算你自己夠堅定、不心動
也無法理直氣壯隔開存心搗亂的其他人
(是啦,台銘兄我在說你)
所以我想結婚還是要的吧
愛一個人的時候
不就會想一直跟他在一起、分開時就好難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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