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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英姝說
除非遇到一個讓她想廿四小時黏著、一刻也不想分離的男人
而且可以保證這種感覺到十年、廿年後依然不變
否則她不會結婚
她跟她現在的男朋友在一起十年多了
這樣的距離很好
不必結婚

好個不婚主義者!
先插嘴講一下我實在不喜歡成英姝
她寫的東西莫名其妙都看不懂是一回事
對她沒好感的關鍵在於她曾在媒體上說自己北一女時總名列互評表上的不受歡迎人物
另一個沒事愛把這種"豐功偉業"拿來說嘴的學姐是寇乃馨
她們的理由都是自己長得美、鋒頭健所以同學忌妒
Okay隨便妳們怎麼自我安慰
但女生真的沒那麼小氣
一女中的互評制度至少在我唸高中時仍舊施行
細節我有點忘了
但大致是學期末每個人勾選出前三個喜歡跟不喜歡的同學
要寫理由
最後統計出來的最佳人氣跟最差人氣得主老師會私下個別通知
讓有人緣的人獲得鼓勵、人緣差的知所改進
照成或寇的邏輯
前幾名的同學就都是長得醜、不出鋒頭沒威脅性的人囉!?
為人所不喜必有理
年年得獎應該要好好檢討而不是把錯推給別人......

回到不婚主義
過了適婚年齡還不結婚的狀況有幾種
一種是有適合固定的對象只是還不到時候(如梁朝偉和劉嘉玲)
一種是一堆人追也不愁嫁不出去但就還沒定下來(如咱們志玲姐姐)
一種是人老珠黃找不到對象或男人全瞎了眼不懂得欣賞(說誰都不好)
像成英姝這樣擺明了老娘我就不想結婚怎樣的女性
的確罕見
瞧她開的條件
那等於是說"我未來的老公要長得像金城武、聲音像金城武、名字也叫金城武、可是不能有痛風"
==>查無此人
雖然我原本想反駁她的地方是:結婚不代表要廿四小時黏在一起啊!
但轉念一想
如果不是為了要生小孩養小孩
兩個相愛但是卻更重視私密空間的人何必要結婚?
結婚看似可杜絕外界牛鬼蛇神之干擾
但存心搞鬼者又豈在乎無名指上的那枚婚戒
看過太多孩子長大之後變成相看兩厭的老夫老妻
我的心得是結婚對女人一點都不划算
因為進入空巢期的男人盡數成為生活低能的沙潑馬鈴薯
女人通常可以把退休生活安排得精采充實
但卻卡在家裡還有一個等她侍候的老太爺
所以沒辦法放膽去飛
我常常在想如果可以選擇的話
不曉得多少五、六十歲的女人會巴不得回到單身呢
(但幸好不能否則這些沒能力自理起居的老男人勢必製造不少社會問題)

有些女人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生小孩而生小孩
後來小孩生了、婚離了
鬆了一口氣覺得自己好歹符合社會期待、完成了身為女人的使命
不會有人再拿"妳幹嘛不結婚"煩她
這還算好的
更慘的是踏入的婚姻成為一場醒不來的惡夢
或像前陣子那則新聞
離婚之後前夫找上門來潑硫酸
我說啊
沒必要抱著不婚主義
就像你可以少吃肉多吃菜但沒必要發願吃全素
如果我要結婚
理想契約當如下:
"婚後夫妻雙方不得與對方以外之對象發生性行為
若有違反則婚約自動解除
(精神上的出軌難以定義故不在此限)
此婚約有效期限為十年
在十年間若生育小孩則自動續約十年
婚約失效後雙方同意則可再續約
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續約則各自嫁娶兩不相干"
不曉得如果真的立了這樣的契約
法律上能生效嗎?
要結婚的都是傻子啊
頭腦還清晰願意簽署這份合約的人
大概就不會想結婚了

到頭來
或許我也是個不婚主義者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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