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封來自高中同學的信
寄件者是http://www.wretch.cc/blog/liawu/19875697這篇網誌裡的S
她想告訴我的消息
其實之前其他高中舊友就跟我通風報信過了
可是真的打開信、看到她的喜訊
我的心仍舊起了波瀾
在當初那場聚會的六個人裡
一個正準備結婚、三個有穩定的男朋友
唯二還待價而沽的就是我跟S了
大家都在猜下一個結婚的會是誰
如果要開個賭局的話
搞不好押S的賠率會比押我還高一些
誰能想得到呢?
最不可能就卻是最可能
那個笑笑著說不結婚也不會怎麼樣啊的甜美女孩
那個忙到每天搭最末班公車回家男生要約她都推說沒空的工作狂
手上已經戴著一枚閃耀的婚戒
二月在一起、十月結婚
S在信裡自嘲說"應該算是閃電結婚吧"
想起來像是上個世紀的事了
可我也曾經興沖沖地計畫著別人眼中的閃電結婚
科內老師聽到風聲(那是我第一次發現老師們還滿八卦的)之後紛紛跑來"關心"
大家普遍的感覺是:會不會太快了一點?
廖醫師建議:"約約會跟真的住在一起不一樣,你們最好一起出去玩一趟,妳才會真正了解他。"
頌然學長說:"從認識到決定結婚至少要一年才安全。"
只有王醫師說:"很好啊,光是會有那種要閃電結婚的念頭唷,嗯~~~"她露出夢幻少女的表情,"就讓人覺得很棒。"
我沒機會證明閃電結婚也可以是明智而幸福的
不過始終相信更深入的認識、磨合、包容可以在結婚後才開始的我
仍舊是閃電結婚很好的candidate
一般人反對閃電結婚的論點在於"你/妳們認識得不夠深"
我想舉一個很極端的例子作反証
大家都聽過統一教吧
有些適婚年齡的教徒會把照片跟資料寄給教主
由文鮮明依據不知道什麼原則來配對
未來必須朝夕相處、禍福與共的男女常常是証婚那天才第一次見面
奇怪的是不同國籍甚至膚色的他們離婚率卻低於自由戀愛而結縭的夫妻
我不是在宣揚統一教教義
只是這個例子告訴我們
兩個人合不合不是絕對的
婚姻成功的關鍵在於共同的觀念信仰
在於碰到問題願意努力克服解決的誠意
離婚的理由不需要是打老婆或捉姦在床這種淊天大罪
沒心的時候連買錯一瓶醬油都可以是終結婚姻的導火線
我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
要挖掘對方有沒有無法忍受的重大缺失
花上一、兩個月也儘夠了
我只需要知道他長得還算順眼、本性善良、工作認真、不抽煙不喝酒
我不需要知道他回家襪子會不會亂丟、牙膏從中間擠還是後面擠、上小號馬桶蓋會不會掀起來
如果要搞清楚對方每一個trivial的特質才能保障幸福婚姻
那人就永遠別想結婚了
因為
就算你能確定他此時此刻是完美無瑕的
妳怎麼知道頭髮茂盛的他廿年後會不會禿頭
你怎麼知道溫柔婉約的她卅年後會不會變成碎碎唸的歐巴桑
如果你不夠愛對方、隨時準備看苗頭不對就要落跑
當然會覺得認識沒多久就結婚是拿終身大事開玩笑
閃電結婚的精髓不在草率跟省略
愛情長跑該有的元素它一項不缺
只是過程被濃縮、加速了
瀘掉那些欲迎還拒、進三步退兩步的湯湯水水
有些人說:"結婚以後愛情就變質了,何必那麼快把愛情送進墳墓"
憑什麼一張薄薄的證書卻有摧毀堅貞愛情的魔力?
人的本質其實不會變、變的是我們的心
如果說戀情註定是個由陌生、試探、熟稔、熱戀而逐步走向平淡的程序
那麼無論結婚發生在哪個點
都不該影響或催化其中任何一個步驟
可惜的大部份的人都被"結婚"這個大帽子給矇閉了雙眼
一旦結了婚
過去的體貼呵護全變成理所當然
過去的浪漫驚喜被嫌是多餘浪費
以前讓你砰然心動的妝容在婚後只會拖累出門時間
以前把妳逗得樂不可支的笑話在婚後顯得低級愚蠢
結個婚真的有那麼了不起嗎?
不過就是...你們參加了一場共同成為主角的宴會
然後你們的身份証上有了彼此的名字
愛情當然會decay
但請讓它以自然的速度發生
劊子手是時間、是喜新厭舊的人性
而不是婚姻
對於"閃電結婚"我還是躍躍欲試
那種想要趕快結婚、想要每天在他身邊醒來、一秒都不願意分開的心情
可遇而不可求
不過我開始認同頌然學長的"一年考驗期"
問題不在我自己
而是過去失敗的經驗讓我發現
即使妳能確定自己是經過深思熟慮才作下決定
卻無法保證對方跟妳一樣誠心誠意而不是一頭熱下的任性
一年的緩衝留給那些可能的愛情逃兵
也是保護自己
畢竟夫妻紕離還是比情侶分手要大費周章得多
我不介意作誰誰誰的前女友
但可不想作誰誰誰的前妻
- Nov 09 Sun 2008 00:43
閃電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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