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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如果有人告訴我以後會當二奶,我絕對會當作玩笑話。哪個正常女孩會立這種志向?年輕時我們都以為自己會跟母親那輩大部份的女人一樣,在廿幾歲時結婚,然後養一窩小孩,按部就班完成所謂人生大事。

我的解讀是這樣,人有各自的不幸。有些人生來缺手缺腿,有些人來不及長大就得白血病死掉,而我的不幸,是眼看著身邊朋友一個個結婚生子,自己仍舊嫁不出去。沒錯,在廿五歲到卅歲之間,我一直認為沒男朋友沒理想對象,是件天大的不幸,於是我瘋狂相親,平白招來一堆善緣跟孽緣,就是結不到姻緣。

單身女人的喪鐘—卅歲—響起的那一刻,我突然想開了。對比同齡朋友陷在家庭、丈夫、孩子中的狼狽,我過得自由自在,事業表現還因為無後顧之憂而蒸蒸日上。我拿到的不是爛牌,而是一手—如果有技巧的話—足以大贏一場的好牌。

開始懂得換個角度想,就莫名其妙之前究竟在瞎忙個什麼勁兒。我決定,要把愛情當可有可無的調劑品,婚姻則除非小孩子不小心蹦出來,否則沒理由列在選單裡。我沒想大贏,別輸得一塌塗地就好。

沒全盤拒絕愛情的發生,但它還是不發生。這個年紀的單身男人,不是條件很差或怪伽(當然也可能是條件很差的怪伽),再不就是同性戀或花花公子,反正看得上眼的都早被捷足先登。既然交往不以結婚為提,要求的條件應該可以稍微降低吧?但我勉強不了自己,也不需要這麼做。前面都說了,作為「調劑品」,愛情是拿來加分的。

再說,就算讓我碰上一個所謂好對象,他會同意我的看法,不談婚姻嗎?兩小無猜的年代,單純約會、開心、過日子,仿佛青春永遠用不盡,所有的人都覺得理所當然。過了適婚年齡,交男女朋友就是為了結婚生小孩,即使自己不給自己壓力,旁人多餘的關心也教人喘不過氣來。空白的感情生活,或許就是最好的狀態了吧,又不是那些前衛的影視名流,誰肯陪妳硬ㄍㄧㄥ著男女朋友關係不婚,再說,連梁朝偉跟劉嘉玲最後都步入禮堂了呢。

這個看似無解的尷尬習題,卻從沒考慮過的「二奶」身份給解決了。我不必裝無辜,會當上二奶,自己從來就不是「誤闖森林的小白兔」,也沒有「想退出時已無可自拔」的心情。

我一直都知道他已婚。年輕一點的我,不要說已婚了,只要有女朋友,管它有沒有論及婚嫁,我都不會把他們當男的看。那時候覺得天涯何處無芳草,道德觀永遠跑在最前面。現在倒也不是飢不擇食,不都說了嘛,我根本不餓,只是得承認,卅幾、四十歲的男人,倘若沒結婚,還真缺乏那股事業家庭兩得意、游刃有餘的穩重感。

跨出的每一步都是清醒的,也因為如此,我很驚訝一切竟然如此順水推舟,沒有一絲掙扎跟游移。有些事情就是「知難行易」,局外人以為其間必定悲喜參半、柔腸百轉,但局內人只是照直覺行事。我接受他的追求,不圖什麼,只因為跟他在一起能帶給我快樂,就這麼簡單。他是有錢有勢,而那的確也是最初吸引我的優點之一,不過我欣賞的是財富權勢背後代表的運籌帷幄,以及所賦予的氣度跟慷慨。自食其力就能過得優渥的我,哪有必要貪圖他的錢。

難道我沒有罪惡感?不是我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硬要為自己脫罪。我也當過正牌女友,也被劈腿過,杵在那個位子,我沒有怨恨過第三者。感情本身穩固,是不可能被第三者介入的,他們的婚姻生活相敬如冰已久,與我的出現一點關係都沒有,除非他老婆原本就是我朋友,否則,我找不到任何理虧氣短的理由,甚至,如果她真如他所形容,是個明理的人,反倒應該感激我才對。我從來就沒想把他搶過來,也不防礙他們的家庭時間,事實上,跟我在一起以後他脾氣變好了,回家時間反而變多,我沒有奪走任何原本屬於她的東西。

朋友裡知道這段關係的人不多,一方面是究竟不好張揚,二方面是大家的反應都是勸退,雖然知道他們是出於好心,聽到後來還是很煩。什麼跟他在一起沒未來啦、將來什麼都得不到啦、他只是逢場作戲沒用真心啦、把名聲搞臭以後沒人敢娶妳啦……。怎麼說呢,大家的思考模式都太僵化了。

當二奶其實很像租房子。

傳統觀念裡,總認為租賃是替別人的房子買單,錢按月繳出去但到頭來什麼都沒有;同樣花錢,當然要買房子才穩當保值,以後還可以傳給兒女子孫。問題是,受不肖奸商與政客一味哄抬,大都市的房價已然遠遠超出一般領薪水的市井小民所擔負得起,但因為拋不開要「有房子」的心結,許多人還是咬牙扛下二、三十年房貸,情願大半一輩子活在負債的陰影下,成為房奴。事實上,除了那點心理作用外,房子不過是個棲身之所,兒孫自有兒孫福,自己時限到了腿一伸,根本什麼也帶不走。

婚姻像買房,大家以為結婚就是保障,而當二奶像租房,隨時房東不爽就得捲舖蓋走人。時代早就變了,買屋或租屋,與當正室或二奶,是非對錯之間已沒有絕對。我並不是要宣揚當二奶的好,只是覺得一頭栽進婚姻卻沒考慮到合同一簽隨之而來的束縛與犧牲,很傻,再說現在離婚率這麼高,何來保障之說?租房買的是暫時的安居,沒錯,是換不到實質的物,但也毋須付出不合理的高價,同時還享有高度自由。愛情的本質不過就是當下的快樂,沒人能保證以後,也不該期待可以從中獲得物質上的利益,一旦這麼想的時候,愛情就壞了。

一定很多人暗罵,你們不過就一對姦夫淫婦罷了,有什麼資格談「愛」?我不怪別人不懂,年輕一點的時候,我也曾經以為愛情就是要投注全副心神,稍有保留便是褻瀆了它。然而經歷過感情上的風浪後,我對愛情的要求變得很低,願意付出的變得很少。只要期待跟付出都降低了,一點點回饋就會帶來極大的滿足。當二奶,本來就不指望他陪妳過節、三番兩頭給妳電話,本來就習慣他隨時毀約、臨時改變計畫。所以他的一點體貼、溫柔,總能我感到份外窩心。所以能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捨不得拿來吵架,因為甜言蜜語都講不完了,誰有閒功夫去扯那些柴米油鹽醬醋茶。

我不否認,我們並沒有「很愛」彼此。真正的愛情據說是獨佔的,會嫉妒的,無私的。但老實說,我很早以前就懷疑世界上真有這種愛情嗎?人說穿了最愛的還是自己,用那種高標準去愛,只會把自己累死。他對我是真心也好,逢場作戲也罷,只要曾經擁有,何必在乎天長地久。愛情都有終結的一天,回過頭去看,誰不是逢場作戲?我很享受現在我們給彼此的空間,喜歡這種若即若離,因為靠得不近,所以沒有摩擦。我可以理解他對我的保留,因為我對他也同樣保留,我們對彼此沒有權利或義務,也不必談什麼未來,多輕鬆啊。

我不怕因此被別人看不起,因為外人無法影響我的自我評價,唯一坐立難安的是爸媽的反應。他們總說,我這樣是在糟蹋自己。我不同意,更不願他們因此心痛,但要說服保守的他們接受我的價值觀,著實困難。我不是傻子,如果在這段關係裡得到的比失去的多,我又是何必?你情我願,就沒有誰糟蹋誰的問題。真正的「糟蹋」,是像堂姊那樣,明明老公不務正業又愛動粗,卻忍氣吞聲地死守住婚姻。那樣的大奶,豈又比二奶來得尊貴了?


我怕有人誤會,所以還是要強調一下,這是虛構的小說,看了「蝸居」後的有感而發。大家一定都有這個經驗,盯著一個漢字猛看,看愈久就愈不像那個字,這也是我對租房子跟當二奶的感覺。以前覺得這兩件事都不足取,但一旦打破既定觀念,重新分析反對它們的理由,卻發現沒有先前以為的那麼站得住腳。 觀念改變並不影響行為,我想我應該還是會買房子,也不可能當二奶(其實也沒那姿色),不過這會是真正經過思考的選擇,而不只是隨波逐流、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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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