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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孫正華控告老公苗華斌外遇對象劉小姐妨害家庭
檢方最後依妨害家庭罪起訴劉
替近日方興未艾的小三話題又添一筆真實案例
在「大老婆」與「小三」的鬥法中
輿論多半倒向擁有正宮地位的前者
被視為狐狸精的小三則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然而這次苗華斌出軌案卻給我完全不同的感受
當然新聞媒體呈現出來的面向不盡然是真實的
我不會全盤相信劉女抱著女兒楚楚可憐向壹週刊喊冤的說法
(壹週刊指稱劉女在與苗交往之初完全不知其家世來頭也不知他已婚)
也沒理由隨著記者們唯恐天下不亂的刻薄言論起舞
但在七折八扣並加上我自己按常情合理推斷後的綜合結果
還是覺得這次外遇事件中
劉女絕對不是唯一或最應該受法律制裁的人

苗與劉確有通姦之實
是故孫正華最初將兩人合併提告
後來卻大轉彎選擇原諒老公將苗的部份撤告
檯面上的原因是劉並非自稱的櫃姐而是特種營業女子
孫主張劉是處心積慮將苗設為目標
甜言蜜語使之陷入溫柔鄉進而詐財
我倒也不認為劉女有多弱勢、無辜或值得同情
但身處特種行業並不代表就一定別有居心
講難聽一點即便是妓女也有資格談戀愛吧
雖然不管劉是在哪個時間點知道苗的真實身份
在台灣通姦尚未除罪的現行法律下她已是待罪之身
這點無庸置疑
然而三角關係中的另一個人——苗華斌
好歹也是名校畢業、理應見多識廣的集團少東
難道就毫無判斷力
隨便一個在風月場所認識的女子賣弄點風情加上溫言軟語
便能將他迷得暈頭轉向一路騙到床上然後爽快掏錢?
老實說我要是孫正華啊
在老公笨到這麼無可救藥跟生性花心風流之間
搞不好還寧可選擇後者咧

層出不窮的男名人出軌事件中
老婆總是扮演寬大為懷、默默支持、盡棄前嫌、以家庭為重的角色
少數願意站出來、露出齜牙咧嘴一面的大老婆
攻擊的對象往往也不是枕邊人&孩子的爹
而是那個「一手破壞自己幸福」的第三者
我不懂這些女人在想什麼
區區一個小三絕對不可能扳倒一個本來堅實強健的婚姻
反過來說如果本來夫妻關係就不穩固了
隨便誰都可以成為壓垮駱駝的稻草
所以把氣跟委屈出在另一個也跟妳同樣倒楣的女人身上
(碰到爛男人還不夠倒楣嗎?)
似乎有點搞錯對象
在大老婆們自己編織的故事情節裡
老公往往是誤闖叢林的小白兔
而第三者則成為蛇蠍般設下陷阱的惡魔
因為這樣的安排才能夠鋪陳到最後壞人被消滅
一切雨過天青的完美大結局
但這並不是故事的真相
事實是:妳跟小三一起遇到了大野狼
結果妳們非但沒有連手退敵
反而互相打壓、爭著當大野狼唯一的禁臠
實在讓旁觀者看到很無言

外遇的情節、原因有千百種
維繫婚姻的目的跟考量也各自不同
說所有外遇的男人都不值得原諒倒也不盡然
只是對我個人來說
嫁人既然不是求對方的錢或名或權
即使生出小孩了
在老公的心已經飛走的前提下
(外遇絕對是有一就有二跟三
男人聲淚俱下說「決不再犯」的意思只是「下次決不再犯被妳抓到的錯誤」)
硬去容忍這個失去信任基礎的破碎婚姻毫無意義
個人認為大老婆們的絕佳榜樣首推Tiger Woods的前妻
模特兒出身的Elin來自女權高張的瑞典
其母還是個政治家
所以在這整起震驚國際的醜聞事件中
Elin從頭到尾的表現都和一般名流之妻背道而馳
她不接受安撫不因兒女妥協也不向媒體爆料跟吐苦水
雖然Tiger Woods頻頻以低姿態表露悔意並坦然接受性癮治療
兩人還是在事件爆發的八個月後宣告離異
據稱Elin拿走了七點五億美元的封口費外加孩子的監護權
不再擁有老虎之妻的光環
卻依舊富有並享有絕對的自由
姐妹們
這才是真正痛快淋漓的「大老婆的反擊」!

千萬別搞錯方向唷
所謂「大老婆的反擊」並不是要從老公那裡挖錢或搞得他身敗名裂
錢拿到法律保障的就好而名聲搞爛則不勞妳動手
一開始難免會難過、不甘心、想做點狠的來發洩情緒
但我奉勸所有婚姻出現第三者的大老婆
此時無招勝有招
最好的反擊其實是快點忘掉反擊這件事
因為那個人根本不值得妳再投資任何時間和心思
所有關於報復、懲罰的計畫都太過抬舉這個爛人
現在妳該做的是把自己當成生命唯一的主角
好好慶祝接下來甩掉他的人生
至於爛人後來會有什麼發展跟下場
關我們屁事啊?
我欣賞Elin的地方正是其實她大可以大吵大鬧把場面搞得更難看搏取同情
也可以假賢慧地原諒Tiger然後像很多名人一樣繼續當假面夫妻
(再多撐個幾年錢肯定只會多不會少)
可她卻是低調到不行地以快動作了結婚姻
徹底與這個荒唐淫亂的前夫作切割、迎向屬於自己的光明未來
這種不感情用事的果斷與堅毅還真是令人欽佩

最後
我是真心覺得台灣該把通姦除罪化了
法律保障的只是最低標準的道德
對婚姻不忠的情況卻已經普遍到大家見怪不怪
告來告去浪費司法資源不說
被告的也總是另一個受害的女人而男人都躲起來沒事
這樣的法條到底是保障了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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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