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說是「挑戰」

因為不管是身邊或觸目所及的多數人都失敗了

說要「用生命」

因為這兩件事都需要恆久的堅持、付出跟努力

最終

時間才會宣告你究竟成功還是失敗了

 

第一件事

我希望可以像現在一樣熱烈地愛著那個男人

一直到老

第二件事

我希望可以像現在一樣維持纖瘦輕盈的身材

同樣

一直到老

 

很遺憾

設下的不是什麼改善地球暖化或發明新療法拯救世人之類的偉大目標

但對渺小平凡的我來說

這兩件事都很重要

扮演著主宰人生是否幸福快樂的關鍵角色

我相信

Consciously or unconsciously

它們肯定是大家所共同追求的

然而最終卻是失敗的多、成功的少

因為這兩件事的成立在本質上違反人性

即使很棒的DNA和運氣讓你贏在起跑點

假使什麼都不做

到老來依舊逃脫不了變怨偶和臃腫歐巴(吉)桑的命運

 


第一件事

 

或許你們認為交男朋友會改變我對愛情的看法

至少

我不再寫那些質疑真愛是否存在的文章

取而代之的是還提供滿多人娛樂(但也不排除某些人看得很煩)的放閃文

然而骨子裡

我對愛情悲觀依舊

 

不想當中了樂透就忘掉曾經多貧窮的爆發戶

即使正享受著熱戀期的甜蜜

我沒有忘記這一切得來不易

也預期得到熱情將隨著時間遞減

我怎麼不知道也不會去怪罪

很多人在聽或看著我放閃時

其實心裡正在嘀咕:「看妳一年後還會不會這樣覺得。」

那未必是酸、是見不得我好

而是同樣身為人類的一種合理推敲

套句我媽的名言

所有後來吵到不可開交甚至大打出手的怨偶

當初結婚時也都是甜甜蜜蜜看似契合到不行的呀

(有人想到柯震東跟蕭亞軒嗎?我自己舉手)

 

剛認識男友還沒在一起時

我一邊觀察他一邊在等

等那個會讓我覺得「唉這男的還是不行」的爆點

然後就可以打包結束這場試探遊戲

畢竟失望過太多次了

我一點都沒期望這次行得通

意外的是那個爆點始終沒有出現

我一直沒踩到地雷反而發現愈來愈多優點

於是故事就發展到我們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後

即便這樣的時來運轉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但還是堂而皇之地擁抱它沒像汪小菲一般過意不去

(這典故請看過意不去)

不過沈浸於幸福的我仍然居安思危

只是到了這階段我等的不再是爆點而是厭倦

 

一般人通常會去避諱未來可能發生的不幸

仿佛光是講到它就會帶來厄運似的

我卻認為

刻意忽略或甚至否定反而註定束手就擒

我喜歡時時刻刻都意識著它

一如習慣在啜飲生命甘美的同時想著疾病和死亡

這樣才懂得珍惜當下

也才會隨時採取行動去預防或至少延緩那些不幸 

然而

愛情的褪色避免得了嗎?

如果可以又要如何避免呢?

 

首要條件當然是找到對的人

不只我愛他而他也準備好要愛我一輩子

要不然我繼續單戀金城武就好啦XD

事實上也是碰到這位互相了解、尊重、各方面契合到離奇的對象

才會興起想要把此刻定格的念頭

否則之前我根本已經呈半放棄狀態

而且很妙也很幸運的是

男友並不吝於表達愛

相較於朋友的另一半多半讓她們有種對牛彈琴的挫敗感

(不只是變老夫老妻以後才這樣唷而是從交往之初就不浪漫)

我總是能從男朋友的言行舉止中直接感受到他對我的重視跟關愛

這也反過來鼓勵我盡力回報

如果哪天有人駭進我們兩個的Line通話記錄

一定會被閃到瞎吧

 

當然一開始甜蜜不稀奇

難的是持久

一般愛情的保鮮之所以那麼短

就在於熱戀中的我們總是戴著玫瑰色濾鏡看待一切

待濾鏡被拿掉就逐漸退燒、習慣、厭煩

戀愛談久了人確實會改變

但變得最多的倒不是形貌、性格這些

而在於心態

 

跟大家分享一個故事

小時候我曾在家中抽屜深處翻出一本母親少婦時代的日記

大概是我姐還沒出生或剛出生那陣子寫的

我很驚訝地發現

媽媽在日記裡是用爸爸名字的最後一個字稱呼他

然而自我有記憶以來

她如果需要則永遠是連名帶姓地叫我爸

才不會只叫最後一個字咧也太肉麻

日記內容我忘得差不多了

唯一記得的是提到我爸到中南部上課不得不在外過夜的一篇

母親哀怨婉轉地泣訴著自己獨守空閨的寂寞與不捨

哇噻這也太感人了吧原來我爸媽也有如此恩愛的過去?

最近幾年我跟媽媽提起這件往事

她完全否認自己有在日記上這樣寫過

更別提承認卅幾年前某個新婚丈夫外宿的夜裡

她曾經梨花帶雨地在家啃枕頭思念著良人

 

我不覺得我媽在裝傻也不怪她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

畢竟

人的記憶力本來就靠不住

要記得自己一度擁有的少女情懷更是困難

年輕時的樣貌身材可以用影像留住

但那小鹿亂撞、神魂顛倒、情人眼裡出西施的心態

卻稍縱即逝再也難以尋回

唯一相對可以讓人喚起回憶的

是文字

這也成為敦促我持續記錄戀愛心情的主要原因

沒錯我並不是漫無目的地亂放閃

也不需要誇大、炫耀、保留或害羞

因為從頭到尾我設定的主觀眾很明確——未來的自己

我只想盡可能鉅細靡遺地忠實記錄一切

以備有一天忘記當初相遇時他曾帶給我的感動時

可以透過文字而複製重拾

 

我不敢奢望我們的戀情會和其他人不一樣

畢竟我只是個會退燒、習慣、厭煩的平凡人

而連我都控制不了自己了

又如何有權利要求男朋友愛我一輩子?

然而我還是願意挑戰這件事

不惜一切代價

因為我知道如果成功的話

我們會非常非常非常快樂

 


第二件事

 

在十幾廿歲的時候

「瘦」對我的意義一度是很病態的"you can never be too rich or too thin"

用盡各種不人道的方法只為了擠進尺寸超小的牛仔褲

回想起來當時的我根本跟自己有仇嘛

卅歲以後我學會跟身體充份對話

依舊追求纖瘦輕盈

但只靠健康均衡合理的手段去達到目標

不再鑽牛角尖、求速效、走偏鋒

我發現這樣的我或許不再瘦到毫無贅肉

卻更加美麗和快樂

 

Kate Moss說:"Nothing tastes as good as skinny feels."

即便這句話受到輿論大加撻伐

我卻是再贊同也不過

「瘦」所附加而來的多優點和好處中

對我而言最核心的一點其實是很單純的:瘦下來就是很爽

不必穿上零號的洋裝、不必被稱讚「妳真的好瘦」、不必被小男生搭訕

這些都只是錦上添花而已

光是感覺不到lumps and bumps這件事本身

就已經夠讓人陶醉

我很難精準表達這種感覺

但假如有胖過再瘦下來的經驗

一定能理解活動起來沒有阻礙的輕鬆愉悅感

身體會告訴你「這樣才是對的」

 

想一直瘦到老背後當然還有虛榮的理由

其中很重要的是能不受身材限制地穿上所有想穿的衣服

不管是工作或社交

實際生活中我沒有精心打扮跟追求流行的必要

然而從青少女時代開始接觸時尚後

它就註定與我密不可分了

擔任自己的造型師讓我得以盡情揮灑創意和美感

穿搭儼然已是每天最期待的行程之一

也成就了我在外人眼中的形象

沒人說瘦子才有資格打扮

但無可否認地設計師還是以模特兒身材的女人為繆思

如果想完美詮釋各季最新流行單品

纖瘦遠比豐腴要來得輕鬆

我希望永遠享受能駕馭各種設計的樂趣

而不要像多數歐巴桑那樣

在發福後只能將就於菜市場買來的寬鬆花襯衫跟花洋裝

 

四年前從英國回來後

維持身材對已養成固定運動習慣的我來說一點都不難

但這並不代表不辛苦唷

雖然扣掉痴肥嬰兒期我沒真的胖過

卻也不是那種隨便亂吃都不運動就瘦巴巴的女生

實習和住院醫師那幾年因為工作太忙

無法隨心所欲地運動再加上飲食不正常

導致身材走樣

每天穿衣重點都變成如何成功遮掩小腹

整個身心狀態也不好

實在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啊

正因為曾經失去過

我很清楚現在的瘦是需要付出跟努力的

而那也是我一直默默在做的事

一天運動三小時對多數人來說都很瘋狂且難以置信

我卻已經樂在其中地執行了四年

而且肯定會繼續下去

 

這樣就夠了嗎?

我沒那麼樂觀欸

君不見很多年輕時瘦骨嶙峋的女明星

你以為老天對這些人就是特別眷顧

到老來卻也還是變成典型歐巴桑身材

美人遲暮裡就有幾個例子

有些人甚至還不到老就提早發福了

實在不想再落井下石但張惠妹便是個很令人惋惜的例子

我可以坦然接受自然地變老如果那是避免不了的

但我拒絕接受老化必然伴隨著臃腫這個說法

沒錯隨著年紀增長新陳代謝率會下降、體力和肌力會變差

不過這些都可以透過生活、運動、飲食習慣的調整去試著克服

當你說服自己反正人老了就會變胖

自然就順水推舟地一再放任身材橫向發展

廿五歲以前的身材主要靠DNA

廿五歲以後就是在反映你有沒有好好愛惜這副軀體了

 

我頗滿意目前的身材曲線

雖然比十多年前惡性減肥時多了快十公斤

以追求「瘦」來說並不怎麼成功

但憑良心說我覺得此刻的自己比十年前美麗多了

不只因為瘦到只剩一把骨頭人人看了都覺得好可怕(除了當時的我)

還因為持續做重訓讓我練出了結實的肌肉

這種線條可不是餓個一、兩天就能擁有的

而且很奇妙的是有肌肉以後

雖然明明沒那麼瘦了

當我穿上大學時期購入的洋裝

卻意外發現線條更柔和、更有女人味

走在路上都忍不住一直偷瞄自己映在落地窗上的倒影

媽媽生得好沒什麼了不起

靠後天練出來的才真是令人驕傲啊

 

前陣子在健身房更衣室聽到兩個歐巴桑閒聊

A:「這個年紀了,怎樣都瘦不下來。」

B:「可是妳沒看到那個于美人,離婚以後真的瘦了好多唷。」

A:「所以要離婚才會變瘦嗎?」

(喂想離婚就直說不要拿減肥當藉口……)

我不相信過了某個年紀很難減肥成功

也不需要去挑戰這件事

因為in the first place我就不會容許自己變胖

我希望這輩子不管活到幾歲

都可以一直維持能穿下所有想穿衣服的瘦度

就像Linda Rodin一樣

(詳見My New Fashion Crush)

如果可以成功的話

這會帶給我非常大的快樂

 


 

我從來就不是個托大、自命不凡的人

但回憶起來

我從學生時代起就時常在挑戰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

像是

突然決定從紐西蘭回台灣參加大學聯考起跑比任何人都晚

報名台大醫科推薦甄選試著在全國菁英中搶下十個名額中的一席

唸醫學系時每次考前都是拼著不睡也要把那些超越人腦極限的內容全部背起來

在嘗試以前其實我自己也不覺得會成功

但頂多就是失敗嘛

”Aim for the moon. If you miss, you may hit a star.”

把夢作得大一點並沒有損失

而事實証明

我確實有破斧沈舟的決心也有以一擋十的神力

所以別人辦不到的事到了我手裡就是會成功

我憑恃的絕對不是運氣

而是一步一步、腳踏實地的付出和努力

 

脫離學生時代很久了

也很久沒碰到能激發我戰力的欲達目標

即便上述兩件事始終存在我腦海裡

卻是到了開始思考人生進境的最近

才浮出來被列為正式挑戰

這一生能擁有美好的愛情和身形

夫復何求?

很多人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我個人比較貪心一點

如果能天長地久、至死方休

又為何要滿足於空留回憶的曇花一現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