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國國會通過一條讓我眼睛一亮的法案
依據此新法
大型超市將不可再把沒售出但還能吃的食品銷毀丟棄
必須捐給慈善機構、當動物飼料或做為堆肥
一直以來我都非常珍惜食物
雖然(扣掉刻意節食減肥外)未曾嚐過不知下一餐在哪裡的痛苦
但家庭教育讓我養成了飯菜儘量吃光即使一時吃不完隔天也會優先解決的習慣
除非餿掉
否則我不會因為難吃、不合胃口、懶得剝殼去骨之類的理由
就把堪吃的食物丟棄
去吃到飽餐廳我嚴格遵守吃得下才點、點了就吃完的原則
(另外這個大家不要學不過)甚至掉在桌上地上外表完好的食物我都不介意撿起來放嘴裡
我不怕別人笑我小氣摳門
因為我很清楚自己是出於珍視資源而非捨不得那些錢
每次看到身邊朋友買了珍珠奶茶卻喝沒幾口就嚷嚷著喝不下了隨手一扔
或點一堆菜卻各嚐幾口便停下筷子等別人清盤即使剩很多也不打包
總會讓我內心默默淌血
不解他們為何能如此堂而皇之地浪費珍貴的盤中飧
都不會慚愧心虛、不怕被雷公劈嗎?
這種個人的食物浪費還相對小case
更可怕的是整個經濟體系運作下的大規模浪費
超市是很明顯的例子
蔬菜水果若賣相不好即使吃起來無異也無緣上架
同時每天有一堆即期和過期食品被無情地銷毀
為減少庫存跟汰損率
賣場以大包裝搭配低單價吸引消費者多買
結果往往也只是換成在自家冰箱或儲藏櫃裡壞掉
餐廳裡
廚師只取食材口感好的部份
把剩下也能吃而且甚至更具營養價值的部份扔掉
備料不足怕不夠賣、太多又勢必得丟棄
食客們吃剩的殘羹冷炙亦從來沒少過
當飲食不再單純為了裹腹而昇華為一種排場、享受、風雅
吃太好和點太多儼然成為顯學少有人覺得不妥
我討厭經過打烊後的麵包店或補貨中的便利商店
討厭看到賣不出去的麵包和鮮食被集中包在塑膠袋或堆放於籃架
它們像即將面臨安樂死的流浪狗貓般無辜
明明都還可賣可食
然而因為顧客總是要求剛出爐、當日現作、距離過期日愈遠愈好
於是提早被宣判出局
很諷刺的是
當一部份人們坐擁吃不完的食物甚至渾身與肥胖相關的慢性病
另一些人卻吃不飽、營養不良
落後國家在鬧飢荒、全球面臨著糧食不足的危機
為增加產量產能、延長保鮮期
農牧業大量使用抗生素和殺蟲劑並進行基因改造
表面上在改善問題實際上卻製造了新的:破壞生態、汙染環境、藥物殘留、基改食物對人體的安全性不明etc.
而且重點是
食物分配不均的根本問題依舊存在
這隻食物浪費的巨獸由整個人類飲食文化跟商業行為模式在共同哺育著
製造出來的食品再多
也只是繼續被某些地區跟某些人糟蹋
不會進到真正需要的人的手中
商家們當然寧可花錢銷毀也不把還沒壞掉的食品直接捐出去
因為如此一來將減損商品的價值
如果大家都等著拿免錢食物不消費怎麼辦?
而今政府想打破這行之有年的遊戲規則
從上至下游的食物製造者、中盤商和零售業者等等
必然以干預商業自由、破壞經濟成長等官冕堂皇的理由群起反對
我好感動法國享有自由發源地的美名
卻並未將市場自由無限上綱
這背後如果沒有強烈的民意支持、政治人物的道德覺醒
怎麼抵擋得了財團、巨賈等既得利益團體的負隅頑抗?
法國人的這一小步
對全球普遍的食物浪費現象或許只是杯水車薪
卻讓我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絲曙光
法國議會在四月初還投票通過了另一項極具爭議的修正案
此案將禁止過瘦(BMI<18)的紙片模特兒走上伸展台
還要定期體重檢查、提供醫療證明
違反的經紀公司最高可處新台幣250萬元罰鍰或6個月有期徒刑
即便以色列早就2012年就立了類似法規
西班牙和義大利也開始抵制過瘦的模特兒
但倘若之後參議院同意並真的在時尚之都巴黎祭出此鐵腕
其影響更是無遠弗界且深具指標意義
該法案的立意在打擊厭食症
導正「瘦即是美」的偏差觀念
期望能保護因過瘦而瀕臨健康危機的模特兒和青少年
不過法國模特兒界普遍反對此措施
業界人士主張此修正案不但剝奪了天生瘦削者的工作權
更會傷及法國時尚產業
模特兒胖瘦問題近年來一直在熱議的鋒頭上
我2009年到2010在倫敦唸書時因為時常接觸相關訊息
曾有感而發寫過以此為主題的Real Size Model
當時我主張設計師對纖瘦模特兒的偏好應被充份尊重
不過五年後再回頭看舊文想法又不同了
原因在於這幾年來持續訂閱的"Look"雜誌用了很多正常尺寸的模特兒
她們的豐臀粗腿一開始在視覺上真的頗礙眼
我只覺得衣服被這種非傳統衣架子一展示不但沒加分反而扣了分
怎知看久之後
現在的我居然被潛移默化到漸漸能夠欣賞豐腴之美
這轉變讓我驚覺
原來之前認定瘦子穿衣服才好看的審美觀並非與生俱來
而是一路以來被主流價值觀反覆洗腦的結果
換言之
我不得不相信若時尚產業能主動或被迫多任用尺寸往正常值靠攏的模特兒
必然能扭轉大眾對纖瘦女體過度的推崇和追求
當然這個法案一旦正式通過並實施
必然像法國時尚產業人士所抗議的
有歧視瘦子、干預其工作權與侵害設計師自由的疑慮
然而要討好所有的人本來就不可能
順了姑情難免就失了嫂意
政府在面對爭議性議題時不能如父子騎驢般永遠拿不定主意
固然不能流於專制獨裁
但只要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
經過充份研議、有科學依據並依民主方式賦予法源和強制力
那麼就該站定立場穩穩地領導大家前進
這才是人民之福哪
說到這個順便來提一下
以人權角度觀之新加坡的嚴刑峻法在國際上向來惡名昭彰
而從今年4月起他們又多了個雪上加霜的新規定:
每晚10點半至早上7點所有零售商禁止販買酒類飲品
違反業者最高處新台幣23萬元罰款
同時段一般大眾也不能在公共場合喝酒
初犯最高罰新台幣2萬3000元
累犯者最高可處監禁3個月
雖然有管太多之嫌
不過看到這新聞的當下我還真想搬到新加坡去住
畢竟本身不喝也不樂見老公喝太多卻又沒立場管他的我
實在很需要一點公權力的介入……

你可能會覺得這個記錄片很有意思, 也很值得我們深思喔 http://www.divethefilm.com/
目前所在處的電腦不能看影片 晚點再來欣賞 謝謝
跟本文離提一下 我看過很多破百公斤的大胃王 去吃到飽餐廳 仿佛要把店家吃到倒的心態 肉一直狂點狂吃, 正常人大概吃個四盤肉就吃不下了(舉例鍋爸涮涮鍋的肉盤) 可是這些破百公斤的大胃王 可能會點個三十盤, 甚至四十盤肉(而且都只吃肉或海鮮之類的) 通通吃光光 這種不知節制把吃到飽要吃到撐死吃到店家倒的心態 實在是有夠!@#$%%&&**(
這些人自以為賺到 其實虧大了 店家跟他又無冤無仇 吃到人家血本無歸有何意義?! 重點是這種吃法根本就在傷害自己的身體 硬要說只有當下心理上會很爽吧 事後生理上的負擔很可怕
樓上網友提到大胃王。我不得不說大胃王競賽真是一個令人作嘔的活動。職業大胃王之所以個個都是瘦子是因為他們個個都是吃完了吃後就去催吐。把好好的食物塞進胃裏再吐出來丟掉這種完全的浪費食物的行徑竟然為多人 所愛簡直莫名其妙!一般真的吃的多的人也就算了,競賽這件事真是不可取!
雖然有一陣子我還滿喜歡看大胃王節目的(慚愧) 不過也同意你所說 這真是個殘忍、浪費又無正面意義的比賽 還有很多類似的比賽像快食、吃辣、吃噁心食物(如蟑螂)etc.也很變態 甚至還時不時傳出吃死人的新聞
很喜歡你的分析!
版主請教您一下: 我出社會後認識了一些女性友人 其中有已婚有小孩有家庭的女孩(年紀大約大我十歲左右), 我會認識他們通常可能是去大學進修部推廣中心上課認識的同班同學 或在單身聯誼認識一樣年紀差不多的單身女孩(俺二十七歲快二十八歲) 每當我簡訊邀約對方喝咖啡聊天時 通常我會約三日後, 提出幾個時間請對方選一天 例如今天星期二 我會傳簡訊給對方 尋問對方以下三天哪天有空押,要不要一起喝咖啡吃個飯 星期五晚上我可以 星期六中午下午晚上這三個時段選一個我可以 星期日中午下午同上 這三天然後對方選一天彼此可以的時間 然而對方簡訊卻是死不回 永遠沒回信 我實在是不懂收到別人的簡訊邀約吃飯喝咖啡卻不回訊息到底是什麼意思? (首先我不是男生,也不是同性戀,不用擔心我要追求他們這個問題) 是覺得對方在他心中不重要所以死不回訊息 還是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別人的訊息都不重要? 然後一個禮拜過去了,N個禮拜過去了,反正就沒有回簡訊 是怎樣?別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如果不想要一起吃個飯,傳個簡訊好好拒絕,我也會體諒, 傳個簡訊拒絕都沒有 到底是有多紆尊降貴啊?! 我真的很不懂這道理是什麼心態啊?! ps日後再碰到這些人 他給你的說法都是 我沒有收到你的簡訊耶~~~裝傻貌 X!騙鬼喔?!
對了簡訊也有對方以讀的功能 所以我非常確定對方有看過簡訊
這篇的重點是不是在最後一段啊? 法網開打了 要有心理準備當網球寡婦
是(哈) 還好啊法網我也愛看 而且老公現在一過12點就會進入休眠狀態 沒辦法熬夜看比賽 球賽不會耗掉他太多時間
沒想到出社會後還要學怎麼交朋友T____T 可是我真的很無奈 我的邀約並沒有頻繁到讓人困擾 通常是二個月約一次 不過對方是完全沒有回應就是了 (上面的簡訊邀約過程就不在重複) 牢騷抱怨很多 謝謝版主看完 希望能聽聽看你的看法 祝順心!
扣掉學生時代的老朋友 我自己出社會後(實習醫師後)再認識的新朋友 目前還留在身邊會固定約出來聚會的 並不多 畢竟年紀變大後彈性也變小 合則來不合則去 真正麻吉的我才會想繼續深交 尤其大家現在多半都有家庭跟事業了 時間和心思有限 我不想也沒必要勉強自己去社交 收到簡訊不理會的反應確實不禮貌 但很明顯地 人家沒有想要跟妳深交的意思 也不用太灰心反正友誼不能勉強 比起在那邊跟我假惺惺地客套來客套去 我其實寧可被狠狠回絕 反正之後就看透這個人也不必再浪費時間了 不過我會建議妳下次如果想交新朋友 可以先試探性地拋出邀約 比方說 在聊天中提及「那下次大家約出來碰面」 通常禮貌上大家都會笑笑地說好啊好啊但未必有下文 妳頂多就再試一次 如果對方還是沒有進一步回應 那就算了不必再熱臉貼冷屁股 一下子就把有空的時段丟出去有點咄咄逼人 而且太不給自己留餘地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601/620363/ (抱歉,不知道如何縮網址) 剛看到這則新聞,突然想到版主之前評論的《台灣醫界》徵婚的系列文章 剛剛又把舊文翻出來看了一次 有些徵婚文真的會讓人莞爾一笑 許多你的觀點我也蠻認同的 然後這則新聞下方網友的回覆也是讓我大笑(當然多數是娛樂效果) 順便想看看版主對這則新聞的評論:D
我老公有寄這個連結給我看 他的評論是:律師界好像很少有這種事 我也是立刻便想到了自己寫的那系列「徵婚啟事」 而關於這則新聞的想法 很多在之前的文章裡也都提過了 再重覆一次好像有點多此一舉 不過相較於其他醫師父母只是在《台灣醫界》上徵婚 這個爸爸似乎更急迫一點
延續"出社會後交朋友"這個話題 有其他網友一定認為我怎麼這麼"喜歡作賤自己" 其他網友一定覺得我怎麼這麼奇怪 別人都不鳥我,我還一直邀約對方吃飯喝咖啡 我要解釋一下唷 我在認識這些新朋友的場合中 例如單身聯誼認識的這些女孩子(單身聯誼通常男女各30人) 我參加了很多場 或其他學習進修的補習班或進修部大學或社區大學的同班同學 在這個場所大家都會在這個場子上 這些人在檯面上都會聊天很熱絡很熱情 好像跟你有聊不完的話題 講不完的話 所以單純到爆的我 當然也會以為對方有想跟我深交或當好朋友的後續押 只是檯面上對方熱情如火 私底下卻是根本不鳥你(我指簡訊邀約) 下次上課有機會在見面時 對方都抵死不賴,指證歷歷說沒收到你的簡訊耶 然後你就會問他說"那下次一起去喝咖啡聊天吧" 對方也都很熱情說好呀好呀 但是又開始重複上面的輪迴(永遠沒收到你的簡訊你打給他也不會接) 喔對了 版主你跟妳老公如果是去補習班社區大學或是跳舞班阿做菜班阿(學東西的課程)etc之類的地方進修 一定一堆勢力眼的"豺狼虎豹"和"偽君子王八蛋"搶著要跟你當好朋友和當麻吉唷! 我發現我參加這麼多課程認識這麼多人 有些人一發現對方職業是律師和醫師 馬上像哈巴狗一樣 一直討好對方 滿腦子想從對方身上得到啥咪好處 尤其是我年輕(那年我22歲)之前在某大學進修部修讀law學分時 班上有個婦產科醫師同學 結果有個豺狼虎豹的偽君子w先生只要看到有錢有勢的,就一直死纏的對方 (例如一直想辦法跟班上醫師同學或講師律師當麻吉), 想辦法討好對方,鞠躬盡瘁,就是要跟對方建立交情,看能不能得到啥咪好處跟人脈 而且我發現等出了社會以後 如果沒啥利用價值或社會地位 對方才會露出他的真面目咧 因為那位偽君子w先生"私底下"就常常跟我說"交朋友就是要交對自己有好處的,跟律師交朋友以後就有免費的律師諮詢了" 然後他檯面上卻一副熱心公益好男人的形象都裝的阿
之前去學作菜的時候 同學們都是到了就上課、下課就直接離開 我沒跟他們講到什麼話 更別提交換電話或約私下見面了 其實我滿同情亦頗佩服那些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社交的人 我職業上不需要 個性上不適合 也非常缺乏這方面的技巧 若發現對方不是真心想做朋友 我會敬而遠之 因為我不希望彼此的友誼是建立在互相利用上 雖然朋友間多少會有必須互相幫忙的時候 但那不該是出發點
臉書的缺點是沒隱私 , 把朋友分類為 : 朋友 , 朋友(不含點頭之交) 蠻功利的 臉書的好處是可以看律師 醫師的文章 , 因為這兩種職業涉及最重要的事(但是醫美醫師和精神科醫師雖是醫師身分 , 但蠻多人會排斥認識這兩種科別的醫生, 覺得不信任吧)